一出教室门,白思孟直气得要跺脚,真想狠抽自己几巴掌。太不巧了! 早晨来校时,他已经带来邀请书和请假信,准备下课后就上交,交了立马走人。一个月的假,在这关键学期,就等同于休学一年,这一走,就不用想再回班了。 也正因为这个,他一来校就把要走的事情跟几个要好同学透露了,刚才更想趁机和全班同学来一个热闹而别致的告别的,没想到结果却弄成了这样! 驱逐,停课,送教务处!这要放在一般时候,也还好说,却偏偏发生在自己就要休学的当口。丢人丢在最后一刻! 天哪!事后人家想起来,岂不要说白某人才不是什么自愿休学,而是因为破坏校纪被赶出学校的? 你可以用千万条理由证明你是自愿走的,但别人只相信一个亲眼看到的事实,那就是:你是被吼出去的!班主任一顿霹雳火爆,你就灰飞烟灭! 唉,一个一向挺逗的快活人,学习不错,又身怀奇技,到哪儿哪儿都受欢迎,都能博取一片笑声,却被学校视作垃圾,一脚踹了出去! 过往的成就,都反过来成了笑柄!挺光辉一个名字,从此贴在了耻辱柱上! 悲不悲哀?你要是硬说不悲哀,别人还替你悲哀呢!真是悲哀透了! 啊,算了!可悲到如此,还留恋个什么劲呢?他找了个机会,真的溜出学校去了。 实验楼后面的围墙高度为两米,足够禁锢绝大多数孩子,但对白思孟,就是一道矮栅栏。他直接走向一棵小树。围墙在这儿一米多高的地方有个半块砖的破洞,刚好做个脚窝。 他向后一看没人,就一个加速跑,到了围墙前,右脚一抬,蹬住那个脚窝,一纵身,手已搭上墙顶,再熟练地手脚一加劲,人便腾过墙头,扑通一声,在那一面绿化带松软的泥土上轻捷地落地。 这一连串动作一气呵成,熟极而流,原是他违反校规,晨昏偷跑时早就练就的。 只是与平时溜出去必然要回来不同,这一回,他很可能再不回来了。 也就是说,从此以后,一切都要由他自己做主,自已决定了。 机缘无限、变数多多,想一想就令人兴奋。他很可能从此前程远大,也可能十分落魄,但决不会再平淡依旧。 人挪活,树挪死。这一去便如鸿飞兔脱,等待他的将是云天渺渺,任何人一时都不能限制自己了。我要飞了! 他越想越兴奋,脚下也越来越快,直至真正地大步奔跑起来。来往的行人看着他,都有些奇怪。 这样精神抖擞地疯跑,又背着学生的大书包,肯定不是晨练过了时间,倒像是赶往哪里参加考试。唉,现在的孩子呀,上个学都这么不容易! 白思孟很知道他们怎样想,自己也笑了。笑得开心,笑得灿烂,笑得不管不顾。 叛逆期的青少年大致就是这样:想法很天真,行动很突兀,性质很可怕,结局也难测,但他自己却浑然不觉。为什么他们已经人高马大了还需要监护,道理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