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镡在平凉整合西北的事务远比他自己想象中要困难很多,尤其是整合之后整个西北的民生事务繁多,民族事务又是重中之重,一个稳固的后方远比强大的军队要重要的多。除此之外,对于西北原有的陕军、西疆军队、蒙古各旗、盟的私兵的整编也纳入了正式日程之上,而具体的整编方案,蒋方震、曲同丰、谢刚德、任子豪等人正在紧锣密鼓的商讨之中,争取可以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整编的目的是在于增强目前甘军的实力,如果整编之后军队的战力反而下降这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就在邱镡等人为了做好统合西北的工作而细密商量之时,远在上千里之外的拉萨也在商议着最近甘军南下的事情。西藏,唐朝之前有象雄、唐旄、发羌之称,从唐朝开始称呼为吐蕃,而吐蕃当时是当朝西面最大的劲敌,双方时战时和,到唐朝末年时吐蕃控制范围包括现今的河西走廊、川西、西疆、青海以及蒙古高原西部等地。 公元1240年,蒙古帝国窝阔台汗次子阔端召请西藏宗教首领之一、藏传佛教萨斯迦班智达贡噶坚赞来凉州。阔端授予班智达统治西藏地区的世俗权力,而班智达接受蒙古帝国统治,推举蒙古大汗为大菩萨,此后西藏的宗教领袖与蒙古君主形成了布施关系。 公元1260年,蒙古帝国大可汗忽必烈封班智达的侄子及继承者八思巴为“国师”,1264年忽必烈(至元元年)又封八思巴为“大宝法王”和“帝师”。1264年忽必烈在大都设立总制院,以八思巴为总制院院使,负责管理佛教和藏区事务,元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改总制院为宣政院,而藏区则成为宣政院辖地,这也是西藏地区第一次纳入中央政权直接管辖之下。 元朝灭亡后,明太祖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西藏的世袭封主镇西武靖王卜纳剌携带元朝颁发的印信,率西藏诸部首领到南京向明朝纳款,表示归顺。明朝收缴了元朝授予他们的印信,分别授予他们为河州卫指挥同知、靖南卫指挥同知,并准予其子孙世袭,属下官吏也授千户、所镇抚等职。洪武五年(1372年),故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带领六十多人赴南京朝见明太祖,表示归降。喃加巴藏卜被明太祖封为“炽盛佛宝国师”,赐玉印一颗。此后直至明朝灭亡,明朝在藏区设立乌斯藏都指挥使司,以藏人为都指挥使,由陕西布政使和理藩院间接管理西藏事务。 清朝建立后,顺治年间和康熙年间先后册封藏族格鲁派活佛达来和(班)禅,而后至乾隆年间制定《钦定藏内善后章程》逐步确立了确定藏传佛教继承人的制度。雍正年间,清军平定青海策妄阿拉布坦的叛乱之后,与雍正五年正月以内阁学士僧格、副都统马喇驻拉萨正式在藏区设立驻藏大臣协助达来和(班)禅管理藏区事务,而后于乾隆年间在大昭寺设立噶厦,以噶伦协助驻藏大臣和达来、(班)禅处理藏区事务,并同时增加驻藏大臣权利,遂最终形成驻藏大臣、达来与(班)禅的僧官系统、噶厦俗官系统三者制衡的状态。 清朝末年国势衰颓,达来和(班)禅乘机夺取噶厦的人事控制权,自行任命噶伦,由此噶伦成为西藏地方政府的代名词。1840年鸦片战争后,英国势力不断自印度进入西藏,清朝驻藏大臣琦善等人先后制定各种章程,整顿和完善西藏地方吏治,防范英国势力的进入。可是随着庚子国难之后,清朝统治力量逐渐式微,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西藏噶厦政府在英属印度总督明多的策动下发动叛乱,攻击日喀则、拉萨、江孜等地,囚禁驻藏大臣联豫、驻藏帮办大臣温宗尧等人宣布独立,时任四川总督的赵尔丰命川军第三十三混成协协统钟颖率军入藏平乱。民国成立后,仿照清朝旧例在西藏设立办事大臣,但是西藏噶厦政府拒不承认,并与喀尔喀蒙古签订《蒙藏条约》互相承认彼此的独立地位,由此西藏等于是保持着半独立状态。 自从民国三年三月初甘军新五师在师长薛铖,副师长罗玉的率领下过青海湖进入前藏区域开始,整个噶厦政府就陷入了混乱之中。虽然在邱镡的严令下新五师暂时屯驻于达布逊卓尔,但是噶厦政府不认为甘军仅仅是只在达布逊卓尔停留而已。大昭寺内噶厦政府的四位噶伦坐在床上,一边享受着女(奴)们的按摩,一边商量着该如何处理目前的局面。 强巴旦达,这位宣统年间拉萨动乱的首席份子说道:“目前的局面来看,甘军进入藏区已经是不可阻挡了。前段时间因为蒙古的事情他们暂缓了,但是现在那位新任的都督已经开始整合西北的力量,我想他的下一步就是青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