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 远远地,魏可就看见,镇口刚刚修建不足一个月的防御工事,已经成了一堆废墟,不仅如此,靠近镇口的几座木屋,也被人放火焚烧,只剩下黑漆漆的残垣断壁。 那措原本就破败,现在,更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战争,分外萧索。 就在镇口外不远处的一处土坡下,聚拢着十几个黑衣人,在另一侧的防御工事后面,也有几个人,这些人在两个地方,分别架起了一个火堆,似乎在烧烤。 “小虎,这是怎么回事?” “这些混蛋算准了我们缺子弹,不敢主动出击!他们大白天的就在外面烤rou吃,还故意选择我们的上风口。魏将军你看,那边镇子的房子里,有我们民兵连的人守着。红姐把所有人分成五个班,轮流派出来守镇子,防止这些混蛋,把咱们房子都烧了!” 果然,那些掸渠的手下,虽然躲在土坡下面,但一个个有说有笑。 这些王八蛋,太欺负人了! “林大哥,现在有事,麻烦你帮忙!” “什么事你说,是不是找个地方,咱们冲进镇子里去?” “不!林大哥,咱俩来了,就容不得这些敌人猖狂!我的想法是这样的,我偷偷摸上去,打这帮孙子一个措手不及!林大哥,你在后面火力支援。咱俩把他们灭了,你看如何?” “啊?!” 林契有点发愣。 伸头再仔细观察镇口那些黑衣人,劝道:“貌昂老弟,这些家伙还是有所防备的。你看,他们分成两边,互成犄角,假如攻击其中一侧,另一侧的人肯定包抄过来!要不,咱们摸上去,趁他们不注意,打死几个,把其他人吓跑?” 魏可嘿嘿冷笑道:“吓跑?不!既然来了,就别走了!” 看着魏可的脸色,林契没来由地心里一寒。 他明白,自己遇上一个狠人了。 他们只有三个人,而且听魏可的意思,他根本没把仅有手枪的民兵张小虎,计划在内,就是他们两个人,硬是准备把对方的近二十个人,全灭! 但,想想自己在树林子里看见的那两个,被子弹打穿的树洞,林契顿生豪情。 “貌昂老弟!你说怎么干,老哥哥这次听你的!” 时近正午。 哪怕是一月份的冬天,在那措这地方,却恰好是不冷不热的天气,太阳当空照着,晒得人暖洋洋,这个天气舒服,假如不是附近镇子里有潜伏的那措民兵,爬到土坡子上面去,吃着烤rou,哼着小曲,该是多么惬意! 不过,那些民兵,肯定撑不了多久了! 民兵?真可笑!以为穿上一身绿衣服,就能冒充大兵了? 提起这些那措民兵,所有被派来那措镇的掸家部落的人,都是心生鄙夷,他们刚来的时候,还有些害怕,但很快就知道了,这些所谓的民兵,几天前只是普通的山民,连枪都没摸过! 民兵打枪打不准! 用的基本都是单发的老式步枪! 就这些废物一般的山民,如何能与他们,勇敢善战的掸家部落儿男,相提并论? 当然了,那些穿绿衣服的民兵里,也有几个打枪特厉害的,那是枪枪入rou,若不是有这几个家伙添乱,那措镇,早就被攻下来了,哪里用得着围困,直接把两个漂亮小妞,抓了送到掸渠将军床上,不就好了! “掸家部落的儿男们!吃饱了,下面该吓唬那措人去了!” 黑衣人中,一个矮壮的汉子,大喝一声。 随着喊声,其他人顿时哄笑起来。 没错!他们这几天里,可是把镇子里的民兵们,折腾的够呛,不仅当着那些民兵的面,大吃大喝,而且每次吃完之后,都会拿起枪,随手往镇子里放上几枪。 只要他们一打枪,镇子里的民兵们,一定会吓得半死。 躲在木房子里的民兵,会把步枪从窗口探出来,向着外面瞄准。 而山坡上的那片围墙上,就更热闹,穿着绿衣服的民兵,会把机枪、步枪统统架起来,唯恐被突然袭击打个措手不及,一个个显得小心翼翼。 但!那些民兵就是样子货,只要掸家儿男们不真正攻击,民兵就不敢开枪! 那些民兵快没子弹了! “哈哈!等攻下镇子,所有的男人都杀了!女人分了!” “掸渠将军万岁!” “那措的猴子们快完了!老子们要把他们杀干净!” 黑衣人们大呼小叫,一个个扔了手里的rou骨头,站起身,去拿旁边架起来的枪支。 这时候,一个黑衣人抬头往不远处看了一眼,突然愣了。 他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有个身穿迷彩服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不足二十米远的地方,这人半蹲着,根本没有隐蔽身形,手里端着一支步枪,正在瞄准。 迷彩服,他来这里做什么,难道还敢对着十几个英勇无敌的掸家儿男,开枪吗? 这黑衣人的第一感觉,不是惊恐,而是奇怪。 他快速地眨了一下眼睛,以为自己眼花。 哒哒哒!哒哒哒! 枪响了! 这枪声一响,就好像是断了线的雨珠子,一点不停歇,很明显是典型的三发短点射,非常的有韵律,三发之后,有那么一个微小的停顿时间,接着又是三发。 周而复始,似乎永远不会停顿的子弹暴雨! 这是催命的枪声! 可怜啊!十几个掸家儿男,事先没有得到一点警告,就连趴在土坡上那名负责警卫的家伙,也把注意力放在了镇子一侧,而忽略了来自于身后的危险。 如此一来,他们十几个人,就像是排着队被人枪毙! 魏可的三发短点射,打得太狠了,虽然是短点射,但枪口不停地微微移动,每一个连续的点射,都会覆盖两个相邻的人,也就是说,三发子弹照顾两个敌人,有人中两枪,有人中一枪。 谁中枪数量多少,全凭运气。 然而,这有区别嘛,似乎并没什么区别,无论是中一枪,还是中两枪,都得死! “啊!””哎哟!““救命!” 噗通!噗通! 惨叫声此起彼伏,黑衣人的人群中,像是多米诺骨牌,排着队被子弹击中,然后被子弹巨大的冲击力,打得血rou横飞,打得往支离破碎。 后面百米外的树林子里,林契几乎咬了自己的舌头。 这小子狠啊! 真惨! 他想到了魏可胆子大,却没料到魏可胆子如此大,时间往前推数十秒,魏可像一只灵巧的兔子,一路隐蔽前进,硬是悄悄溜到了那伙黑衣人的身边,才举枪射击。 这人的胆子也是大到没边了,他就不担心自己被提前发现? 但,貌似十分危险的事,他就是做了,而且成功了。 于是,那群黑衣人惨了,如此近的距离里,被人用枪指着,而且子弹打得又快又准,逃都没地方逃,十几个人,除了拼命喊叫几嗓子,还能做什么? “服了!老子真服了!” 林契低低叹口气。 作为克伦族的勇士,他很少服人,现在眼前这穿着迷彩服,有些奇怪的大个子,真让他服气! 他不会以为,魏可仅仅是胆子大那么简单,更关键的是,人家这三发点射打得太好,这种抵近射击,考验的不仅是高超的射击技术,更必须有超强的心理素质。 没有射击技术,你就不能一个打一群! 心理素质不够强悍,那也是送命,因为,你只要手指稍微一抖,射击节奏乱了,你就会没命,无论哪个敌人来得及举枪反击,你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