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初十,辰时一刻,晴朗的阳光照耀在天平寨东南那超过两千平米的大校场上。
大校场四周,围满着黑压压的人群,人数过万。而校场的正中,整整齐齐地排列着十个营,五千人,这就是狄烈的十营马步军。只不过此时骑兵与步兵一样,都是排列成队,没有骑马。所有马步军都没有装备甲盾兵器,因为他们不是出征,而是训练。
狄烈站在三丈高的点将台上,依然是那一身野战装束:凯夫拉头盔、迷彩军服、加陶片的防弹背心、锃亮的牛皮军靴……以及,背上永不离身的装着狙击步枪的枪盒。在他的身后,只有陈规、侯方镜、刘二平及一干新任命的文职人员。至于各营指挥使及副使等武职,全在台下带着自己的兵。
此时,狄烈手持着一个临时赶制出来的铁皮大喇叭,迎着初升的朝阳,深深吸了一口清冽的空气,整个肺部充满了一种清爽的刺痛感♀异样的刺激,使他的头脑更为清醒。俯视着这数千初成之军,狄烈感慨万千,曾几何时,他一个小小的上士班长,竟然会有如此机会,率领千军万马。
从区区一名士官,一跃而升格为将军,这中间的跳跃实在太大。狄烈也没有把握,自己是否有指挥几千人的能力,尤其是这古代的战场,与现代战争,完全是两个概念。他所擅长的热兵器战法,在这个时代。几乎无用武之地♀也就是狄烈千方百计想搞出火枪的原因——指挥一支火器部队,这个时代无人能出其右;但指挥一支使用大刀长矛军队,他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
狄烈就带着这无限感慨,缓缓开口:“我知道,你们当中大多数人,并不想当兵。当兵,在大宋n个贱役。除了朝廷禁军中招募的‘使臣’、‘效用’。其余军兵,都要在脸上或臂上刺字。而且,把各种罪犯、盗匪都往军队里塞。把保家卫国的军队。当成藏污纳垢的集中营,所以,当兵的又被称为‘贼配军’♀种毫无半点荣誉感,甚至带着耻辱标记的兵,换成是我,也不想当!但是……”
狄烈陡然提高音量,近乎是吼出声来:“但是我要告诉你们,那根本就不是军人!充其量是一窝子兵痞。军人是什么?军人是一个国家的脊梁,没有这个脊梁支撑住,这个国家就要软蛋;军人是一群最值得敬重的人。没有他们豁出命来在前线浴血奋战,焉有你们在后方恬然安逸的生活?军人是一种至高的荣耀,是任何一个热血男儿,一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历,没有当过兵。你的人生永远不算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