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里很荣幸的宣布,全年级最优秀学生,正是你们的三届学生会会长、篮球队队长、文学诗词社社长,以及连续三年票选出来的最受欢迎学生,江起云!”
在雷鸣般经久不息的掌声中,江起云穿着一套白色的西服,梳着复古的庞巴度发型,如白马王子一般,缓缓走了上了舞台。
“说实话,我在北海七中从事教育几十年了,他是我最喜欢的学生,如果我还能生孩子的话,我希望他是我的儿子。”
老校长感慨着,将奖杯颁发给了江起云。
“谢谢校长。”
江起云笑着,风度翩翩地举起奖杯,获得了无数少女的尖叫,以及鲜花和掌声。
接着,在万众瞩目中,他应该要发表获奖感言了。
不过,让人意外的是,江起云却走向了一边,借用了乐队的钢琴,优雅地坐下来,开始轻声的弹唱。
一首深情的诗,伴随着优美的旋律,从他口中吟出。
“请听我一句别前的誓语,
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我要凭那松开的卷发,
每阵爱情海的风都追逐着它
我要凭那长睫毛的眼睛,
睫毛直吻着你颊上的桃红
……
我要凭这些定情的鲜花,
它们胜过一切言语的表达,
我要说,凭爱情的一串悲喜,
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英国诗人拜伦,那首著名的《雅典的少女》。
在全场目光中,江起云站起身来,捧起了早已准备在钢琴旁的一束玫瑰花,径直走到林落雪面前,深情道。
“我想,这是我最后一次有机会,在所有同学面前,向全世界最美的女孩说,我喜欢你!我喜欢你三年了!”
没有人注意到,在江起云表白的一瞬间,林落雪身后一个漂亮的女生,死死地盯着他,眸子中满是震惊和愤怒。更没有人注意到,不远处的陈思,脸色苍白。
陈思万万没有想到,江起云先他一步,向林落雪表白了。
这显然是一次精心谋划许久的表白,天时、地利、人和无不具备,论浪漫程度,甩了陈思一万条街。
林落雪低着头,不敢面对江起云深情的目光,一抹抹红晕,像火烧云一般,从她的耳根熨到脸庞,更加增添了几分美丽迷人的气质。
“答应他!答应他!”
有人在台下起哄,吹口哨,所有人的热情都被调动起来,排山倒海地欢呼和鼓掌。
林落雪不知所措,有些慌乱,有些意外,但更多的是幸福和惊喜。
就在这时,江起云捏住了她的手。
“我也……喜欢你。”
终于,她声如蚊蝇地喃喃说出了那几个字。
轰!
就像是一柄大锤敲在陈思的心脏上,他的身体摇晃了几下,失去了全身所有的力气。
这一刻,他仿佛瞬间跌入了黑暗中,淋着雨,吹着风。
哗!
现场的气氛更加热闹了,许多人都冲上了舞台,众星拱月般地围绕着两人,送上祝福。
江起云很自然的把林落雪拥入怀中。
然后,他看到了不远处的陈思,随即嘴角一翘,露出一个毫不掩饰的属于胜利者的笑容。
陈思默默地转身,往球场外走去。
他输了,毫无悬念的输了。
帅气、有钱、浪漫、才华……江起云的身上,似乎集中了所有女子,心目中理想另一半的最美好形象。
而陈思,只有一厢情愿,微不足道的真心。
他没有任何怨言,他输得心服口服。
舞台上,乐队开始演唱,是历史上一只著名乐队radiohead的单曲creep,所有人都跟着大声合唱。
你在我面前的那一刻
不敢直视你的双眼
你就像一个天使
你的肌肤让我哭泣
你像羽毛一般漂浮
在美丽的世界里
我希望我是特殊的
你更是如此与众不同
而我是一只爬虫,一个古怪的人
我究竟在这里干什么
我不属于这里
……
这是首关于爱情的曲子,然而它的歌词如一把刀深深地插进陈思的心里,全场几万人的合唱,更是无情而完美的嘲讽。
陈思打开了通讯仪,给宓语发了一条短讯:我这里结束了。
半晌。
“开定位,在原地等着,我直接过去接你。”
宓语只回了一句话。
陈思麻木地往球场边缘走去,他只想离舞台越远越好,那里快活的空气犹如滚烫的岩浆,灼烧了他的神经。
走了数十步,耳边依稀有人喊他的名字,他没有理会。
“陈思!”
一个身穿黑袍的人,突然冲进了球场,冲到了舞台上面。
这个突然出现的不速之客,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陈思,和我决战!”
厉风摘下了斗篷,战意沸腾地大喊道,瞬间成为了全场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