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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踢出篮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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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传球啊!那边有空位啊!”

“跑位啊!”

“这还不出手!等什么!”

“这是投的什么球!一个都不中!”

“打的什么玩意儿!看不下去了!”

体育馆内,一中和四中的篮球友谊赛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三节下来,双方的比分紧紧咬住,50比47,一中落后三分,差距不大,一中仍然有机会反超比分赢得比赛。

可是到了第四节的时候,四中防守突然紧逼不放,快攻打的就跟风一样。而一中这边五人手感突然全无,投篮打铁,上篮不进,被断,被盖……一中第四节开局被凶猛的四中打花了,六分钟内,一中一分未得,而四中在第四节前半节疯狂的砍下了十五分,比分到了65比47,一中落后了将近二十分。

所以,看台上的同学们看到瞬间焉了了一中校队,都纷纷表示不满,这可是主场,居然分分钟被打爆,这让他们脸面何存。

刘亦风坐在看台上,双手抱着胸,龇牙幸灾乐祸的冷笑着:“哼哼哼,叫你们把本天才篮球手开除出去,看看谁来当你们的救世主,啊哈哈哈哈,你们输得越惨,本少越开心,四中啊四中,多多得分,多多益善,嘻嘻嘻嘻……”

想着想着,刘亦风不禁张开嘴巴大声的笑了出来。

可是,周围所有人都被一中的表现弄的心情不好,听到旁边一个奇葩大声的发出诡异的笑后,直接把他给扔出了体育馆。

“一群不开化的蛮夷!鞑子!土匪!军阀!敢扔本大少!哼!”刘亦风一边爬起来,一边朝着校门走去。

刘亦风,今年十六岁,刚刚进入滨海市一中两个月,身高一米七五,体重58kg,虽然看起来偏瘦但是有着发达的运动系统和超级简单的头脑,留着一头斜刘海和高鬓角,拥有一双女生都羡慕的修长双眼和性感的嘴唇和男人都羡慕的挺拔鼻梁,是个典型的小帅哥,他自己认为只有梁朝伟才能和他比帅。说到底,反正就是头脑发达,四肢简单……呃不对,四指简单,头发发达……呃也不对,反正就是那啥简单那啥发达。

他开学不久就加入了学校篮球社。他加入篮球社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大爱篮球,相反,他以前从来没有打过篮球,对这个东西无感。某天在食堂,他和他的死党孙望,望胖子在食堂吃饭,无意中碰到一个美女—高三年级的级花,也是一中公认的校花,莫小言。莫小言扎着一个马尾,迷人的双眼,樱桃小嘴和精致可爱的鼻子下巴,集清纯,美艳,性感,羞涩于一身的外貌,成功了捕获了一中甚至别的高中万千帅男型男的心。

刘亦风打听到了莫小言不止是个校花级别的美女,还有用超高的篮球智商,她担任一中篮球社的教练和社长已经一年有余,把篮球社打理的风风火火的。

刘亦风和望胖子打了个赌,如果刘亦风成功追到了莫小言,望胖子就要给刘亦风买整整一年的饮料和早餐。如果刘亦风输了则相反。对于望胖子来说,刘亦风虽然长得帅气,家境又还可以,但是莫小言比刘亦风高出两个年级,也不可能追得到女神级别的莫小言,于是就开心的答应了。

要想追莫小言,那肯定就得先接近她。刘亦风和她不同年级不同班,只能加入她手下的篮球社。

所以,刘亦风成功的加入了一中篮球社。他进入篮球社后,每天训练都偷懒,甚至有的时候还不训练,几乎只知道给莫小言献殷勤。莫小言一开始发现刘亦风的运动天赋后很激动,以为他能成为未来一中篮球校队的中流砥柱,可是没想到这个刘亦风除了偷懒就是围着自己嗡嗡嗡的转个不停。心中对刘亦风的希望也渐渐失去。而队员们也都不喜欢刘亦风,认为他就是一个懒鬼马屁精加花痴,根本不是来练球的,就是来把妹的。

当然,刘亦风也不是一无是处,虽然偷懒,但是也偶尔练一下,练了一个多月,就只练会了抢篮板和扣篮。他弹跳力惊人,原地起跳双手能抓到篮筐上面去,就跟一个弹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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