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别了魔主子,墨已经在京城周围游荡了两个月,每天不是讨酒,就是写几个字换酒,有时身体不适,就找个破船一躺一天,如果说他现在是沒有灵魂和气力的一副躯壳,并沒有冤枉了他。
昨天喝的有点多了,他醒來时,完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从江边回到了城里,又上了这酒馆的二楼,看样子已是晌午,竟沒人來赶他走。
墨胡乱顺了顺头发,打算离开,这时,店老板推门进來,“这位客官,您醒啦,给您准备了午饭,您要现在用吗?”
看着这张写满献媚的脸,墨的眉毛扭到了一起。
“老板,我不记得自己來过这里……我昨天应该是在路边一个小摊喝酒的。”
“啊……呵呵……”老板陪着笑,有些不知所措。
“是我请您來的。”这时,一个声音从门外传來,老板急忙闪到一边。之前一身黑衣跪在螭儿脚边的那位力士,现在一身华衣,商人打扮,他用戴满了戒指的手从腰带中掏出了一锭银子给店老板,“给你的赏钱,这里沒你的事了,下去吧。”
“诶,好好!”老板脸上绽开了花,点头哈腰地退了下去。
这人一面打量着墨,一面从他面前慢慢走过,看到墨严肃的表情,不禁一笑,翘腿坐下,手示意对面的椅子,“请坐吧。”
“你我素不相识,我也沒有想和你说话的兴趣。”墨丢下一句便向门而去,后面的人一直微笑着看着他,不慌不忙。
墨推门的一瞬,眼前突然模糊一片,身体失去了力气,硬生生倒地。
“一个废人,我对你也沒兴趣。可谁让我家主人偏偏要你。”
墨被极为麻利地捆进了麻包,酒馆楼下僻静的小道早就有马车候着,他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被运抵了王府,扛进了王爷的后宅。
勇冠三军的将军?芳华绝色的头牌?这放在地上都觉得脏了地面的人,怕是连睡在路边的乞丐都要比他体面三分。起码乞丐还有个吃喝的*,还懂得打起精神來讨钱,若是有才艺的,还会唱段小曲。而他,只怕那副精魂都飞散到不知哪里的所在,只留空空一副装酒的皮囊。
王爷的命令不敢不从,可收拾干净这蓬头垢面又重如石头的人,当真让下人头疼得紧。还有王爷那句“谁让他死了,谁都得一起陪着死”的话,更让下人们边收拾边胆战心惊,你说这人死了吧,还气若游丝,你说他还活着吧,一通搓搓洗洗也沒见他有转醒的迹象。
好在人多力量大,这人的眉眼五官终于清晰起來,头发全部理顺梳通,衣服也里里外外换成了干净的布衣,直到这时候小王爷螭儿才迈步进了这屋,搭脉之前还不忘从怀里掏出了条帕子盖在墨的腕子上。好像是那日肌肤相亲的应激反应,或单纯的洁癖作祟。不过能让小王爷亲自诊脉的人,在下人们看來已属难得了。
果然是心阳欲脱的危象,紧扣住腕子才能探得的脉,每隔两三下居然就要偷停一次,小王爷摇了摇头,“难得你还活着。不过有句话说得好,人不作死就不会死,你要不是自己一个劲地糟蹋,离见阎王爷还远着了。”
螭儿说着,早有贴身的侍从拿过來一个锦盒,打开看是一排金丝银针,螭儿从中取了一根,精准地刺在墨的穴位之上,又捻了捻,“不过我要的人,可沒那么容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