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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离奇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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苌菁仙君突然传来了一句“密语入心”,道:“傻丫头,你的心思很乱啊,刚才在后院,可是发生什么了吗?”

他的语气感觉有些小小的猥琐,所以,我横给他一个大大的白眼,并没有搭理他。

李嘉恒见我们都不说话,又低下了头去,脸上的表情一阵白一阵红,许久之后,才抬起头来,一五一时地讲述起自己的故事......

......

这些事其实老早就开始了,大概是在李嘉恒还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已经有些怪异发生了。

大一那一年,有一天李嘉恒正在大学的体育馆上挥汗如雨的和朋友打着篮球,突然场边一个朋友对他招了招手,说是下午同宿几个朋友说要商量周末去野营的事,他这才想起之前跟室友的约定,便匆匆离开了球场,去洗了个澡就回去准备了。

然而,事出突然又着急离开,他竟然将篮球落在了学校的体育馆中。

那个篮球是他临离开祖国的时候,亲生父亲送给他的最后一件礼物,所以,他特别的珍惜,尽管每一次都会带到球场,却从来都不用,偶尔休息的时候,他总会抱着那个篮球发呆,回忆以前的点点滴滴,心头有些惆怅。

李嘉恒赶紧往回赶,却发现体育馆早已经锁上了大门,没办法,反正野营是在周末,明天一早就去取回来吧!

带着满心的若有所失,他回到了宿舍里,结果,才一进门,就发现自己那个限量版的篮球包正端端正正地摆在自己的桌上。

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眼前所看到的一切,所以,他用力地揉了揉眼睛,再次睁开之后,他敢断定,这就是他明明遗忘在体育馆里的篮球包。

喜出望外地走上前去,李嘉恒拉开了拉链,发现自己的篮球也安安静静地躺在里面,心情大好,便赶紧回头问正在床上打电动的窒友,看看是不是谁替他把篮球包拿回来的。

然而,一圈儿问下来,甚至问到了隔壁寝室的朋友,却没有一个人知道,有的说自己下午根本没去过体育馆,也有的一起打球的说根本没注意到他的篮球包。

这么一来,李嘉恒不禁纳起了闷儿来,心下里想道:这就怪了,难不成是那些在体育馆的其他同学吗?也不对啊,自己才大学一年级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认识自己,就算认识也不见得知道自己在哪个寝室,怎么会直接拿回来呢?还有,如果是替自己拿回来的,为什么整个寝室的人都说不知道呢?

他百思不得其解,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最后他选择了放弃,反正 也想不能,不想就是了。

不过,怪异的事儿也是自那个时候开始的!

毕竟是个男孩子,李嘉恒本来(小生)格也是属于那种大大咧咧的类型,所以丢三落四是常有的,只不过,自从那次篮球包失而复得之后,他但凡丢了什么东西都不怕,因为那东西,总是会出现在他寝室的桌子上。

那天晚上,练琴练得久了些,李嘉恒是被值班老师轰出音乐自习室的,之后,他是亲眼看着值班老师将那电子锁锁好,并反复验证,才一起离开的教学楼。

而这一天,他故意将他的吉他留在了那间音乐自习室的琴架上,他就是要看看,这么大的一把吉他,究竟能不能自己“走”回寝室去。

趁着夜色一路往男寝室楼走,快走到的时候,李嘉恒无意间瞥见了一个衣着稍显土气的女孩,正从男寝室楼里匆匆地走出来。

当她与李嘉恒擦身而过的时候,竟然将头低低地垂了下去,长长的看不清颜色的头发遮住了她的脸。

不知道为什么,李嘉恒感觉当她走过自己身边的一瞬间,一股穿皮刺骨的冷让他感觉整个头发都微微地发着麻。

这个学校里的人虽然不多,但是,因为是音乐学院,女孩子绝大多数都是装扮入时的,虽然也有极少数的穿着另类,只是如此乡村风的女孩却是从来都没见过的。

而眼前这个女孩,如果一定要说自己见过这种穿衣风格,那李嘉恒只能想到还没有来到加拿大的时候,和自己曾经居住的地方的那些国内女孩子,倒是有不少都会这样穿。

穿着倒是其次,这天并不冷,这一股子阴冷又是从何而来呢?

他心下里想着:这是怎么一回事儿?明明之前还热得满头大汗,这会竟然打心底里泛起了寒意。

怔在原地愣了半晌,李嘉恒突然意识到有些不对劲儿,便赶紧回过头去,然而,身后却空空如也,哪里还有半点刚才那个女孩子的身影?

心头再次寒意来袭,他心里嘀咕道:难不成飞毛腿吗?怎么一转身儿就不见了?

仔细回想,刚才与那女孩子擦肩而过的时候,似乎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只是,他一时记不起那香味是在哪里闻到过。

还是不对?!

李嘉恒又想到一件事,这里是男生宿舍楼,这个时间是不许女生进入男生宿舍的,这么说来,刚才那个女孩又怎么会从那里出来?

疾步走到了男生宿舍楼里,李嘉恒看到门卫的那个大胡子老约翰正在认真地喝着啤酒吃着干果看着足球之夜。

想起口袋里还一板巧克力,这个老约翰又喜欢吃糖果,他便轻轻敲开了门卫的大门。

“这么晚才回来?”老约翰放下了啤酒罐,打了一个大大的酒嗝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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