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岁,是指一种人,一种你得罪不起的人。——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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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城是幻魔大陆一座庞大的城堡,地处洛奇郡,两大帝国交界处,隶属亘古帝国。
建筑风格同时受到东方亘古帝国和西方魔龙帝国的影响,城内既有富丽堂皇的楼阁神庙,又有气势恢宏的城堡教堂,一派东西方文明交汇的气象。
独特的地理位置,造就了轩城独特而繁荣的城市文化,东西两大帝国各类修士汇聚于此:魔法师、道士、战士、游侠、盗贼、歌妓、雇佣兵等等,每天都上演着数不清的精彩故事。
轩城以西,魔龙帝国以东,中间横卧着莽古山脉和魔兽森林,千百年来人迹罕至,期间魔畜横生、妖兽纵横,由于高阶魔兽体内的晶核可用于锤炼兵器,或者作为炼丹原料,所以这里也成了修士们和武器商人的天堂,经常有高手组队甚至孤身深入森林,猎取魔晶获利。
黄昏,城外古道,十几个雇佣兵骑着战马边走边聊,人困马乏,盔甲凌乱,更有道道血迹,显然刚刚经过一场恶战,但士兵们脸上,却洋溢着难以名状的兴奋。
“刚才那魔法师和金狼两败俱伤,结果便宜了咱们,这一票儿抢的真他妈爽,哈哈。”一个新加盟不久的雇佣兵兴奋道。
“爽你妈,下次冲锋你再敢躲后边,老子一刀劈死你!”旁边一个刀疤脸老兵骂道。
金狼是比较罕见的魔兽,通体金色鳞片覆盖,金狼晶核,随便在哪个郡最少也能卖到三千金币,一个雇佣兵平均年报酬也就二百金币左右,也难怪他们喜形于色,何况这趟买卖还是坐山观虎斗,捡漏儿得来的。
雇佣兵大多都是强盗,杀人越货是家常便饭,敢进魔兽森林混的雇佣兵,都是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玩命的主儿。
说话间一群人已经抵达轩城城门,城门高耸入云,极为雄壮,通体由材质坚硬的玄武岩打制而成,门上雕刻着纷杂而又绚丽的巨大花纹,古朴而又震撼。
城门前摆着一把深色的檀木椅子,椅子上大摇大摆坐着一个少年,少年一袭丝质白衣,脚蹬步云履,身披一件宽大洒金边月白色袍子,干净的一尘不染,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公子。
少年年纪十五六岁的模样,五官精致,轮廓分明,眼睛炯炯有神,此时,漆黑的眸子正上下打量这群雇佣兵。
“小鬼赶紧滚开,被战马踩断腿,老子可不负责。”一名雇佣兵喊道。
一天到晚刀口上舔血,这群雇佣兵干的是玩命的买卖,打惯了恶仗,见惯了场面,脾气大的很,此刻若不是看这少年出身富贵,早就直接打马横冲过去了。
“看几位大哥的样子,是第一次来轩城吧?”丝毫没有气恼,少年笑眯眯看着这群人。
“关你屁事,再废话弄死你!”雇佣兵们很不耐烦,鏖战归来,此刻他们只想着赶紧找个风月之所,喝最烈的酒、干最骚的娘们儿,哪有心情闲聊?
“你们身上粘着金狼的鳞片儿,莫非干死一条?”漆黑的双眸之中精光一闪,少年有些兴奋。
“哎呦?”强盗们一怔,顿时上下打量了少年几眼,道:“看不出你个臭小子还有几分眼力!”
小小年纪,一个照面就看出他们猎杀了金狼,很显然,这少年绝非等闲之辈,强盗们也不由重视了几分。
少年微微一笑,露出了洁白的牙齿,道:“来轩城不就是想卖晶核吗?卖给我得了。”
“我靠,口气不小啊?”那雇佣兵队长眼睛一亮,道:“小子,既然如此,你报个价儿听听。”
少年微笑着伸出三根手指,士兵们心里一凛,心想:“想不到这小子还是个老手儿。”
金狼晶核,三千金币是市价,少年给的价格显然很是公道。
雇佣兵队长心里盘算:“看这小子衣着谈吐,定是大家出身,这种公子哥儿人傻钱多,不狠狠宰他一刀,更待何时?”
主意打定,雇佣兵队长大笑一声道:“三千?你小子打发要饭的?跟你家大人说一声,少了五千不卖!”
“成交。”
没有丝毫停顿,少年轻轻点了点头。
“我靠!”
雇佣兵们一惊,“什么情况?根本不还价!这小子肥得很啊!”
几个士兵开始交头接耳,目光已经不怀好意:他们只是过客,此刻上去夺了这小子身上的几千金币,然后打马走路,抢他娘的一票,岂不痛快?
“吓!你家里人倒真放心,给你这么多钱拿身上,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叫:强盗?”
雇佣兵队长干笑一声,目光往四下打量了几眼,开始观察周围城门守卫的位置,很显然,他已经准备动手了。
“你身上真的有钱?”队长舔了一下嘴唇,就像一只饿狼盯着小肥羊。
“叮咚!”
少年隔空扔出一个大钱袋子,掷地有声,钱袋很鼓,落在了士兵和少年中间,“不就是钱嘛,这玩意儿小爷不缺”。
一个瘦高个儿强盗立刻冲过去一把抓起钱袋塞进了怀里,旋即狂笑起来,“哈哈,弟兄们今天运气真他娘的好啊!刚刚抢了头金狼,现在又遇见这么个笨小子。”
“钱你们拿了,金狼晶核可以给我了。”少年很开心,笑容干净的像个天使。
“给你妈,兔崽子看好了,我们就是传说中的强盗!”瘦高个儿士兵狞笑起来,其他士兵也跟着疯狂狞笑,“哈哈,哈哈哈哈…”
强盗们笑的很得意,少年却面不改色,只是笑眯眯看着。
强盗头目突然感觉哪里不对,一种莫名的危险感涌上心头。
“停!”
雇佣兵队长大喝一声,强盗们的狂笑被打断,面面相觑之后,疑惑地看着首领。
那个瘦高个强盗心中略过一丝不满:“队长最近真是越来越古怪,这怎么还不让笑了?”
“咻!”一只不知道从哪里飞出来的利箭,瞬间就射进了瘦高个儿强盗的眼睛,箭很长,霸气而精致,箭头为精铁打制,穿透力极强。
“爆头!”一个欢快的声音响起,似乎是从旁边高耸入云的箭塔上传来的。
“被你抢了,你十七个了,我还差你两个。”另一座箭塔上也传出一个声音。
“我操,竟然有埋伏!”强盗们顿时骇然失色。
本以为自己是狼,这少年是肥羊,哪里知道这少年不但不是肥羊,还居然是他妈的鱼饵。
少年引他们过来,旁边一大堆弓箭手拿他们当靶子练射箭,甚至还相互比赛取乐,这都什么世道儿?
雇佣兵队长不愧见过世面,一瞬间就知道他们进包围圈了,这种时候,硬拼没有用,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缓和矛盾。
道儿上混了这么多年,见风使舵,那可是他的拿手好戏,只见他突然就转变了脸色,朝着地上同伙儿的尸体破口大骂道:“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抢劫?这种傻逼,死有余辜!”
强盗们一愣,旋即反应过来,一个个都满脸无辜地看着那少年道:“尊敬的少爷,我们可都是老实巴交的生意人,您可千万不要因为这个败类一时冲动,而迁怒于我们全体。”
“好说,金狼晶核给我,钱还是归你们。”少年很客气,微笑依旧。
“给!给!给!”
雇佣兵队长如获重释,慌不迭的从怀里掏出晶核扔给少年,赔笑道:“就按小爷刚才开的价格,我们只收三千金币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