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她愿意跟著他天涯海角闯荡,见识天下各种风景;虽然她觉得眼前这个男人比那个张圆李木之流人好得太多,既不轻浮,也不木楞,虽然有点噜嗦,但也不是不能忍受──是个人就会有些毛病,彼此也别挑剔了。小芳一向看得开,对人对食物都不挑剔。她只是一直想:可以天南地北行走,一个好男人,怎么,就让她下定决心离开侯府啦?
嫁人半年多来,小芳始终百思不得其解。
怎么,就轻易放弃那么多那么多可以白吃食物,就跟这个男人出来啦?
“喝口茶吧。你想什么?”男人倒了一杯茶递给她,顺口问道。
“我想,我怎么就跟你出来了呢?明明我早就打定主意一辈子吃明宣侯府啊。”
“那里有什么好?我能让你吃得好!”男人不悦道。
“再好也是要掏钱买!”这才是重点好不?想到就心痛,现后悔不知道来不来及?
“我掏得起。”男人回应很有底气。身为一个成功行脚商人,习惯了粗糙生活,或许过不上也过不来大富人家那种穷讲究派头,但纯粹满足口腹之欲却是半点问题也没有,有时甚至还能比京城贵人吃得好道地。
“这不是掏不掏得起问题……”小芳瞪了男人一眼,对于这个话题,她同样也不想再说了。“算了,跟你说不通。”
男人撇撇嘴,对自家婆娘那满脸心痛肉痛样子,早就学会无视,懒得生气了。反正人是赎出来了,想再回去当奴仆没门,她也只能每每吃饭时捶一下心肝罢了,随她去吧。
小芳抱著头想了好久,叹气问道:
“喂,你脑筋好,那你好好想想,当初我们见面那时,被敲了一棍子人,其实是我而不是你,对吧?”
“啊?”男人错愕,不明白自家婆娘又胡思乱想什么了?
“唉,果然……”小芳叹气连连。“虽然晕倒是你,但中闷棍人,其实是我啊。”
男人完全不知道她说什么,而小芳也没有解释心情,只心中默默垂泪想著──
小云只说遇上一个想敲闷棍拖回家男人,就是喜欢。哪里知道,喜欢一个人,是得付出代价!
呜呜呜,明宣侯府免费吃一辈子饭,就这样没了……
这闷棍敲得她好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