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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美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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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的战士们运气相当不错,不到一个时辰便抓了一头活羊回来。

羊皮是好东西,很是保暖,但是羊的出肉率太低了,就好比眼前抓回来的这头山羊,约莫有六七十斤重,但是杀出来得到的羊肉最多十五斤顶天了。

在现代时,一般情况下店主只卖羊肉是不赚钱的,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屠宰场的羊杂不要钱,也就是内脏免费。所以羊肉汤什么的,店主会热情的推荐多吃羊杂。

可是此刻,苏阳却不打算处理羊的内脏,太麻烦,腥味也太大,他自己也不喜欢。

不过杀羊这活,他打算亲力亲为了,当即就让战士们把山羊给按住,他抽出已经打磨过的野猪獠牙匕首,然后伸出手在羊脖子处稍稍测量了一下,却又忽然停止了。

竟是跑去拿了一个陶罐,往里面装了约莫一半的清水,然后把陶罐放到了羊脖子下面,这才猛然间胳膊一挥,猪牙匕首扎进了山羊的喉咙,又迅速给拔了出来。

顿时,羊血流淌而出,如泉涌,全都流进了陶罐中,很快便把里面的清水给染红了。

动物肉如果要好吃,就必须得放干净血液,这就极为考验宰杀者的技术了,尤其是对于大型动物,必须得一击毙命,如果第一刀下去没把血放干净,哪怕是补刀成功,也多少会影响肉质的口感。这就犹如注水肉与鲜杀肉的区别,忒大。

苏阳刚才这一扎就很成功,片刻间就把羊血放干,之后这剥皮去脏的活,就无需他亲自出马了。不过他特别要求留下排骨,这行为再次被认为高风亮节,品德高尚……

他对羊血其实最感兴趣,这会抓了一把盐洒进陶罐中,用一根竹片搅拌均匀后放置在一边。接着让人架上火,烧着另外一个陶罐,里面是清水。

鲜血里面必须得加盐与水,这样冷却后就会凝固了,就跟果冻的感觉差不多。

不知何时,商女已经回来了,梳洗一番后,果然更显得天生丽质,可是其余男人们却对商女几乎无视,这是审美观的差距啊。

而苏阳虽然还不到九岁,长相却极为附合原始女人的审美,绝对的原始男神胚子一枚,这让他的心情极为复杂,痛并快乐着。

很快,山羊被剐了出来挂在树上,等着分肉。这事就要苏阳与姜黎商量着来了,因为是两个部落的人联合作战猎杀到的。

他也没贪心,要了一条后腿与排骨,还有羊油,其余都给了乱部落的人。当然羊头要宰下来进行祭祀,这是每个部落的标准流程,他们认为用动物头颅祭祀,是对天神的虔诚,往后便能得到更多的食物。

这会乱部落也拿出了很多采摘回来的果子、块茎以及野菜,至少今天的晚餐管饱是没问题的。

只是苏阳很是不能理解,乱部落这么多人天天在外面忙活,却总是缺少肉食,而且死亡率很高,想来想去,应该是内部体制与领导人的关系了,这好像不关他的事。

他把羊腿直接扔给了春他们,自己架火开始烤排骨了,同时招手让商女过来帮忙。

或许是因为他已经与商女谈妥了,危险解除,所以春并不排斥商女靠近他了。

“你在九黎部落时的伙食怎么样?”苏阳漫不经心的问道。

商女回答说:“能吃饱,吃肉很少,有陶,没你的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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