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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红粉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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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杀手,必须要学会忍受痛苦,赵冠侯在第一棍落下时,想到的就是莫尼卡当初对自己训练的情景。痛苦、刺激这些东西,杀手都要学会忍耐,惟有如此,才能在失手之后,确保不出卖自己的同伴,不牵连更多的人死。

由于科技的发展,制造痛苦的手段,比起这个时代也要丰富的多,李秀山算是用刑好手,做到让人疼,却不让人晕。但是比起未来的科技水平,人力始终存在着上限。经过那种魔鬼训练的赵冠侯,对于痛苦的忍耐力,在这个时代大概没几个人可以比拟,这种杖刑于他而言,只能算是开胃菜这个级别。

当然,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自己身上吃亏,再所难免。如果李秀山不让自己付出足够的代价,他在街面上的名声,就不能要了。发狠到打断水火棍,却也是赵冠侯没有想到的,这家伙的心肠确实够狠毒,将来有机会的话……干掉他好了。

他心里想着,可是随着那一声嘎调唱起,人群中先是一片寂静,随后就爆发出雷鸣般的彩声,他的目的达到了。自己终归还是踩着李秀山,成全了自己的名号。

几个穿着长袍的老人走出人群,朝李秀山拱拱手“李爷,见好就收吧,你们李家也是吃这碗饭的,还是念点香火情义,给同道中人,留条路走为好。这袁道台不管权势多大,也不能把津门街面上的规矩,全都给废了。”

这些老人虽然穿着体面,衣着考究,实际却和赵冠侯一样,都是混混。只不过年轻时靠嘴头加拳头混泼皮,上了年纪,就只能靠面子。【ㄨ】

混混打架是手段,而非目的,津门混混亦有此时泰西列强之风范,大规模的打斗,多以和平谈判收场。在谈判中,最难找的就是能够一手托两家的调停人。津门的大小冲突中,担当调停承担维和重责的,就是这些上了年纪,且混的有些头面的老混混。

津门混混,极重规矩,这些上了年纪的老混混不能打杀,但是有面子有辈分,反倒是更受尊敬,若是认真讲起来,多半还和李秀山的祖辈父辈有些来往。李秀山

可以打断赵冠侯的腿,却不能把他打死,否则犯了众怒,就不好收拾。见几位老混混出来,也不由佩服几人眉眼通挑,不愧是能在街面上靠脸吃饭的主。朝几个人略一点头

“几位老爷子,李某要是在街面上开逛的时候,见到几位,怕是要先磕个头才敢说话。可如今情形不同,我是吃官家饭,吃粮当兵,为朝廷效力的。首先要讲的是官法,这街面上的规矩,就顾不得许多。袁道台有令,整顿津门民风,做下属的就只有听令而行的份,按说他不肯钻档,就只好站死了事了。可是,这小子确实有把好骨头,居然能挨我几棍不出声,也算个人物了。再者,唱的也属实不错,看您老几位的面子,我就只把他当个风筝,把他放了吧。”

赵冠侯的腿断了,自然是不能动,他皱皱眉头“他这模样怎么走啊,去抓一辆地牛过来,把他弄回去。”

作为水旱码头,津门每天装卸的货物不知多少,最不缺的就是力夫和被称为地牛的地排子车。两名巡兵出去,不多时几个拉小袢的就被抓过来,将人抬到地排子车上,当头的是个身材高大的山东大汉,一脸为难道:“几位老架儿,这位总爷,这人好拉,可是往哪拉啊?”

李秀山道:“这……方才他报了字号,小鞋坊掩骨会的,送到小鞋坊那,慢慢打听打听吧。”

“甭打听了,这人我们认识。”一声清脆的嗓音,从人群里钻出两个大姑娘来。当先的一个不到二十,头上裹着青布绢帕,身上穿着同色紧身小袄,青色皲裤,一身武行打扮,腰里还挎着口单刀,活生生一个儿女英雄传中的何玉凤。眼下朝廷多兴火器,这带单刀的,倒也不至于违禁。可是一个大姑娘家带刀,总是惹眼。

她后面的一个姑娘,年纪比她大两岁,可是比她要腼腆。身穿青布缝制的一裹圆,下穿一条青布裤,怀里还抱着两领芦席。等走出人群后,忙把席往地上一放,低着头满脸通红的朝着李秀山一福“老总,别问衙门了,这人我认识。他是我……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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