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下的时候丁为自认为已经对乔-约翰逊的进攻方式有了一定的了解,但当他真正和后者正面相对时,方才感觉到对方的真正实力比他估计的还要高出一筹。
“看来很多东西,只有身临其境才能体会啊……”当丁为还在调整刚才被乔-约翰逊的突破节奏晃得有些错乱的脚步时,乔-约翰逊的投篮已经出手,丁为只能象征性地举起手臂,目送橙色的篮球如上班打卡一般再次飞入篮筐当中,这已经是乔-约翰逊本节得到的第13分了,而篮网也在他的带领下,以32比23的9分优势,迎来了第一节结束的哨音。
丁为有些郁闷,尽管乔-约翰逊这个老家伙在和他对位的时候在大多数情况下都选择了传球,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防守就非常成功,对手的每一个动作他都看在眼里,哪怕是简简单单的一个运球,其中仿佛都包含着很多个变化,很多种选择,让他必须时时刻刻打起精神小心应对,仅仅打了5分钟,他的后背就已经湿透了。
每一个NBA的超级巨星都有与众不同的招牌动作,很多人将其称之为必杀技:阿伦-艾弗森的第一步突破,科比-布莱恩特的转身后仰,马努-吉诺比利幅度极大的欧洲步上篮和骚气十足的传球,德国战车诺维斯基的金鸡独立……乔-约翰逊跟他们相比算不上是巨星,也谈不上什么特点,如果说有什么特点,就是很多时候你不知道他是怎么得的分,然而技术统计就这么噌噌地上去了,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他的技术很好么?当然,但远没有好到无解的程度。
他的风格很鲜明么?的确,但我不知道它是什么。
“鹰眼,鹰眼……”丁为的嘴里不断嘟囔着同一个单词,试着从中找出些蛛丝马迹,一般而言,一个球星的必杀技就是他风格的最大体现,而想要真正限制住对方,至少也要做到对他的必杀技有所了解,而丁为现在仍然是一头雾水。
“想知道这个必杀技到底是神马玩意吗?”小萌懒懒的声音,突然在丁为的脑海中响起。
“有屁就放。”丁为没好气地回了一句。
“请注意你的态度。”小萌白他一眼。
“啊,那请你告诉我好不好呀?”丁为两个眼睛呈花痴状,就差没变成心形了。
“好呀,200能量点拿来。”小萌小手一伸。
“你怎么不去抢啊!”丁为怒了。
“我就是在抢。”小萌摊手。
“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反正老子钱包比脸都干净。”丁为嘟哝道,他现在仅有的储备还是客场输给快船那场时赚的,在200大洋面前连毛都算不上。
“好吧好吧,看在咱们俩关系这么好的分上,给你个提示,”小萌神秘道,“所谓鹰眼,当然和眼力有关。”
“这我还不知道?”丁为再次怒了。
“但是你没想明白呀?”小萌狡黠地眨了眨眼睛,“其实很简单,眼要跟上手,手也要跟上眼。”
“眼跟上手,手跟……”丁为突然一拍大腿,“我明白了!”
“伙计,你没事吧?”一旁霍利斯-汤普森瞪着牛眼,轻声问道。
“我现在很好,好极了的好,”丁为瞬间大变活人一样亢奋起来,“哇哈哈,囧囧森,我的大斧已经**难耐啦,洗白白等我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