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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新的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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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素默默点了点头,这是很正常,突厥人号称草原之狼,在草原上他们更有优势,这次派出了两百名斥候,迄今为止,只有不到五十人活着回来,杨元庆他们只阵亡四人,已是万幸。

“我会善加抚恤,你们的功绩也会一一记下,战争结束后一并封赏,我不会因为你是我孙子便厚待于你,也不会抹灭你的功劳,一切按军规来办。”

“多谢大帅!”

旁边长孙晟好奇地问:“你刚才说,你射杀了达头的侄子阿史那伯力?”

杨素这才想起,还没有给杨元庆介绍,他连忙笑道:“这位便是长孙晟将军,官拜左勋卫骠骑将军,突厥使,武艺高强,号称我大隋第一箭。”

杨元庆连忙躬身行礼,“元庆久闻长孙将军威名,今得一见,三生有幸。”

他取出那面金牌,递给长孙晟,“长孙将军,就这面金牌的主人。”

长孙晟接过金牌仔细看了看,对杨素肃然道:“这个阿史那伯力名义上是达头之侄,实际上是达头和他弟媳私通而生,草原皆知,是达头最心爱的儿子,今年应该只有十八岁,听说达头还准备立他为继承人,却被令孙所杀,达头心胸狭窄,报复心极重,他不会忍下这口气,大帅,我若估计不错,大战就在眼前。”

杨素沉吟片刻,便拍拍杨元庆的肩膀,“所有的功绩我都会给你一一记录,你先下去休息吧!”

杨元庆行一礼,便退下去了,长孙晟望着他背影去远,这才对杨素道:“这次我回京城,感觉京师世风日下,大不如前,权贵人家财富堆积,珠玉呈堂,贵族子弟或飞鹰走马,不务正业,或宿花眠柳,自诩风流,连太子也追求奢华,厌恶简朴,刘居士一案,竟涉及公卿大人数百人,由此可见风气之坏,难得在令孙身上看到我们当年的影子,太仆要善加教导,使之成为大隋栋梁。”

杨素笑了笑,“我心里有数,这孩子我准备把他放在边疆几年,让他在战争中磨练成人,只有在最艰苦的地方长大,他才能成为一匹真正的千里马。”

。。。。。。。

杨元庆回到自己营帐,帐中只有粟特人康巴斯一人,正呆呆地坐在营帐里发愣,他不由有些奇怪,“其他人呢?”

“尉迟说去营外放鹰,杨思恩和马绍去后营看望刘简,说会晚点回来。”

刘简伤势最重,被送去后营疗伤,杨元庆知道尉迟其实是换药不方便,借口放鹰出营,这也是她坚持要为鹰奴的缘故。

他见康巴斯在一张纸上写满了粟特文字,便坐上前笑道:“你在写什么?”

康巴斯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在给妻子写信,告诉她我没死,就不知能不能送回去?”

“这个没问题,我帮你找个有门路之人,京城利人市那边有波斯邸,让那边胡商替你带回家。”

康巴斯大喜,连忙合掌道:“多谢火长了!”

杨元庆又笑着问他,“你想回去吗?我可以放你走。”

康巴斯脸上露出为难之色,“本来我是想回去,但杨思恩又劝我留下,跟着火长混,将来出任一官半职,说老实话,我有点动心了,假如真能混到一官半职,我就把妻女接到西京定居,可是。。。。。”

“可是又害怕阵亡对不对?”杨元庆着实了解他的心思。

康巴斯有些尴尬地挠挠头,“其实我并不怕死,只是我儿子才五岁,女儿才两岁,我不想丢下他们。”

杨元庆安慰他道:“你不用担心,以后我不会让你上战场,你留下来先教我突厥语和粟特语,战争结束后,我推荐你去做军中文吏,最多两三年,你就能混个小小职位,说不定你将来还能做到朝廷高官。”

康巴斯脸上因羞愧而变得赤红,做到朝廷的高官,他怎么可能?

但他眼中里闪烁另一种光泽,那是他对未来的梦想,他望着帐外,像梦呓般低声说:“火长,其实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在西京的利人市里开一间珠宝店,专门卖粟特的珠宝,然后,我又在撒马尔罕的商市里开一间瓷器绸缎店,卖中原东土的瓷器和绸缎,拥有一支五百匹骆驼的商队,往来于粟特和西京。。。。。”

杨元庆微微叹息一声,“你的要求并不高,或许有一天我能帮助你。”

“不!我不要任何人的帮助,粟特人都是靠自己头脑和双手挣钱,只有我的生命还在,主神就会指引我走向成功的一天。”

“没问题,你一定不会死!”

杨元庆重重拍了拍他肩膀,站起身迎向大帐门口,他见一名士兵向他营帐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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