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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第三百六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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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小孩出生?

这句话乍一听普普通通, 但隐藏的信息量却极为惊人。

没有孩子出生的话,那现在村子里的年轻人都从哪儿来的?

还是说这个事件发生的时间距离现在不远, 所以恶劣的影响还没有体现出来?

难怪她将那个阿柱踢废之后, 那些人会这么紧张他, 原来是担心后代的问题。

程晓云想到之前听到什么死人之流的只言片语, 问道:“出什么事了?”

“阿铁的阿母发疯了, 整个村子都被她诅咒了。”阿燕认真地道。

阿铁的阿母?

是粗嘎男的阿母吗?

粗嘎男的名字叫阿铁?

刚刚阿燕说他的媳妇被他弄断双脚……他那天在车上,却羡慕阿柱以后会有媳妇, 自己则跑去威胁小女孩?!

是在有媳妇的情况下,还做出这么恶心的事情吗。

不过……这个村子里的人太丧心病狂,阿铁这种没有人性的, 似乎也见怪不怪了。

倒是这个阿母,引起了程晓云的好奇。

从程晓云醒过来到现在,只喝了几口水, 一开始程晓云浑身戒备, 还没来得及顾得上身体的情况,现在说了这么多话,实在是撑不下去了,程晓云忍不住对阿燕道:“阿燕,你能不能再给我一点水喝啊。”

阿燕点点头, 立刻起身拿了一小杯水过来。

白色的杯子,上头还印着粗糙的, 红红绿绿的山水画。

程晓云依稀记得, 很小的时候, 他爸爸好像有这样的铁杯子,之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杯子很快就被淘汰,现在大家基本都是用陶瓷做的杯子了。

这杯子显然用得有些年头,看起来磕磕绊绊,又脏又旧。

但当看到杯子里盛的清水后,程晓云几乎是眼冒绿光,立刻接过来,“咕嘟咕嘟”几声,就把一整杯的水喝完了。

“还有吗?”喝完水,喉咙滋润了一下,程晓云问道。

阿燕想了想,起身又给程晓云倒水,回来的时候,她一边手拿着水,一边手居然还拿了一个馒头。

馒头!

程晓云双眼死死盯着馒头,她知道自己这样盯着很没有礼貌,此刻她面对的,可是一个饱受迫害,智商与正常人稍有不同的阿燕,不应该觊觎她手里的食物的,但是程晓云就是忍不住,就算使劲把自己脑袋移开了,眼睛还是忍不住死死盯着馒头。

阿燕看着这样的程晓云,将水和馒头一起交给程晓云。

“我……谢谢你……”实在说不出拒绝的话,程晓云接过馒头,立刻疯狂塞进嘴里。

“老师,你慢慢吃,别急。”阿燕对程晓云道。

程晓云听着“老师”这两个字,鼻子一酸,但手上吃的速度并没有停下来,一边吃,程晓云一边抓紧时间,让阿燕把村里的情况给说了。

程晓云猜的没错,十多个小时才车程,将她带到了边境省份云滇省,来到了这个叫西铜村的地方。

对比外界,村子因为地理交通等缘故,一直较为落后,村民们长期自给自足,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

直到某一天,村子里一名外出打工的男青年归来,他带回来了两个人,一个从外面买回来的老婆,还有一个是帮他牵线搭桥的兄弟。

小小的村子来了外人,所有人都很稀罕,纷纷围观这个老婆。

按照阿燕所说,村子里第一个买来的女人,其实对于西铜村并不抗拒。

女人原本所在的家庭吃不饱穿不暖,来到西铜村后,反而吃饱喝足,一年内胖了不少,五年内更是生了四个孩子,其中有一次直接产下了双胞胎,并且这四个男孩,全都是男婴。

这四个孩子轰动了全村,所有人都极为羡慕他们家子嗣上的繁荣。

随着时代变迁,人类观念逐渐转变进化,女性的地位逐渐上升,然而,却不包括像西铜村这样落后的村落。

对村子里的人而言,家中有男丁,不仅日常干活种地的人多,会给家里带来更多的收成,让所有人都能吃饱饭,更主要的是,男人多,代表了武力值高。

别看村子小,有人的地方就有斗争,村民之间互相腌臜事情不少,若是谁家的儿子多,旁人看着便会掂量几分,这一家人在村子里,自然能活得更加滋润。

买来的女人能生儿子,这个传言一时之间风靡全村,不仅西铜村的人信了,连隔壁村的人都闻风而动。

直到有一天,阿铁的舅舅也从人贩子手里买来了个女人。

这个女人和之前的女人不太一样。

她是一个城里人。

“大、大……大大的学生!”阿燕强调道。

程晓云愣了一下,好一会儿才理解过来:“大学生?”

“对!”阿燕点头。

那些曾经比现在更加穷苦的女人,来到西铜村过上了好日子,就算有些内心不愿意,但看在生活的份上,大多还是会安分待下去。

但这个女大学生不一样。

经过阿燕的讲述,程晓云才知道,“阿母”并不是母亲的意思,而是舅舅的妻子。

程晓云算了一下时间,这个阿母被拐卖来的时候,约莫是九十年代。

九十年代的大学生,可远比现在的大学生要珍贵许多。

那个时候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都没有飞跃,大多数人中学毕业就出去打工,能上得起大学的,至少经过了正统的教育,是绝对不可能接受来到这么个穷乡僻壤,当一个生育机器的。

果然,女大学生被拐卖后,就开始奋力反抗。

整个西铜村的人早就习惯了买来的女人逆来顺受,突然来个了个不安分的女人,大家先是惊奇,紧接着便是愤怒。

以往的女人给她们一个馒头,无一不是感激涕零,这个女大学生不仅不感恩,反倒骂骂咧咧,天天想着逃跑,连已经怀上的孩子,都想办法打掉!

涉及到子嗣的问题,全村人都愤怒了,他们联合起来声讨女大学生,一边各种防止她逃跑,一边相处各式各样的“教训”,非要让她乖乖呆在村里生孩子不可。

“全村的人吗,包括那些被拐卖来的人?”程晓云努力咽下馒头,询问道。

这馒头又粗又硬,和程晓云平常在学校附近吃的早餐完全不一样。

而且她长时间没有进食,整个人都虚脱了,咬馒头都没什么力气,偶尔吃的急了,没嚼完的馒头快速吞入喉咙,几乎要把喉道给割破,无奈之下,她只能小口小口,尽其所能地快速将馒头吃掉。

“全村的人。”阿燕点点头。

程晓云疑惑了一下,很快就明白了。

那些曾经被拐卖的人,不仅很快接受命运,适应在村里的生活,而且也成为了整个村的组成部分。

凭什么当初我被卖过来的时候安安分分地待下去,你这个女人就想尽办法要逃跑呢。

更何况这个村庄,如今都快三十年过去了,还这么落后,三十年前的女大学生肯定更加无法适应这里的生活,她与这个村子里的一切都是格格不入的,人天生就有抱团排异的本能,她会成为全村攻击的对象,不是没有可能。

然而,不论全村的人如何劝阻,如何惩罚,女大学生逃出的意念也永远不会消失,直到她最后一次逃亡,她为了躲避村里的人,进入了狼群的领地,在西铜村和狼群之间,她宁可选择被狼群吃掉,也不愿意再回来!

程晓云之前在车上听阿铁和阿柱说过只言片语,当时听着就觉得可怕,此刻结合了阿燕告诉她的前情,程晓云浑身发冷,这一刻,她仿佛也变成了那名倔强不屈的女大学生,经历着整个村庄带给她的噩梦。

进入狼群的女大学生虽然被狼群咬伤,但却没有死亡,她被狼群撕咬了一晚上,最终等来的是那个买他的男人的到来。

她宁可选择狼群,也不想在村子里待下去,这个举动彻底惹恼了全村人,所有人都帮阿铁出主意怎么慢慢结束她的生命,在所有人的摧残下,女大学生带着仇恨离开这个世界。

让人惊惧的是,自那之后,村子里就像被诅咒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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