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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遗恨棒棒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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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甚么脑抽起了先奸后杀这样特立独行兼欠抽的名字?这还要追溯到我三岁的时候。。.。

那一年!我第一次失恋。

我妈妈的一位同事来我家作客,还带了她跟我同岁的小女儿,那个粉妆玉琢的小女孩,叫我石头哥哥,还说要做我的老婆,青梅竹马的恋情啊,看起来是多么美好,多么幸福,但美好和幸福就只维持了两个半小时。

就在我最幸福的时候,邻居家的小明跑过来找我玩,看到了我的初恋,就用一根棒棒糖把她哄走了。然后两个人一起上小学,一起上初中,一起上的高中,一起考的大学,还特么一起结的婚啊!

他的老婆就是她,她的老公就是他,一切都那么完美,青梅竹马的恋爱,开花结果。但这还不算,小明也就是张野明在工作后自己创业,如今已经是本市第一的年轻企业家,每个人都夸她嫁了一个最出色的老公。

张野明居然还一直都认为我是他最好的朋友,把他一生最爱的人介绍给了他认识,谁跟他这种抢朋友女朋友的人渣是好朋友?

真是混蛋啊!

我跟他绝交多少次了,丫就是没记性。

这货还最爱带了他老婆到我家来,每次我含恨提起这件事,他都会笑得乐不可支,每次都道歉,但是每次都道歉的没有诚意,看起来就像是在故意刺激我。

我的第二次恋爱,在初恋结束后的第三天,失恋也在第三天,原因还是因为棒棒糖。

那天我准备了棒棒糖,回家的路上碰上了她,我感觉自己遇到了天使,就鼓足勇气把棒棒糖递给了她,她说自己的牙齿疼不能吃,我就去买雪糕给她,等我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一个浓眉大眼的男孩子站在他身边,我还以为那是她的哥哥,结果那个是我哥哥,我远方的表哥第一次来这个城市,就横刀夺爱,抢走了我的二恋……

我恨他!

但是他不恨我,一直认为我是他最亲爱的表弟,这货就不能有点自觉咩?

后来我表哥出国留学,在华尔街找到了一份体面工作,把她带去了那个国家,住的是车库比我们家房子都大的豪斯,人人都说他们幸福,但这种幸福是建立在我个人痛苦之上的,是不道德的……

第三次,不提了。

第四次,也不提了。

第五次,第六次,直到第七次,我上了小学之后,苦逼恋情终于出现了转机,再也不会在恋爱的当天就失恋,但是也从未有超过五天,尼玛啊,一周都要刨除法定休息日的长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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