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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逸霄走出了小镇,向西南而行,所去的方向正是天目山。他走得并不快。天目山离西湖并不远。以墨逸霄的脚程,三天的时间,富富有余。所以,他并不急,只是想保存体力。
突然,“吱喽”一声哨号声响,两旁的树林中突然出现了十几个人,手里拿着各色的兵器。为首一人高声喝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载,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太阳还在正当头,雨后的天空一片蔚蓝,白云朵朵。真可说是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人劫道。他们选中的冤大头居然是墨逸霄。
早在一里外,墨逸霄就已察觉到这批人,并肯定他们不是弑神帮的人,弑神帮的人的内息不会这么差。看到这些人的穿着打扮和手里的兵刃后,墨逸霄更能肯定他们不是弑神帮的人。或许,可以说,他们根本就不是江湖中人。
这伙人手中的武器多种多样:有耙子,有斧子,有铁棍,有木棒,还有一人的手里,居然拎着半口铡刀。哪里像江湖中劫道的?简直就如小伙的农民起义一般。他们身上的衣服都已破旧,眼中放着卑贱而贪婪的光芒,朝墨逸霄痴痴地笑着。
为首喊口令的那个人,穿得倒是还整齐。墨逸霄已认出这个人,就是刚才小酒店中那个给他端面的伙计。这伙计二十多岁年纪,长着一张普普通通的脸。这种脸,在任何大街小巷都可以看到。可墨逸霄只在他送面时看过他一眼,就已记得。
那伙计邪笑道:“这位少爷,既然在此路过,就请赏给兄弟们点过路钱吧?”
墨逸霄抬头望了他一阵,竟然听话地向怀中摸去。摸出了两锭银子丢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