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一行人来到了李大眼的营房,那守门的侍卫认出了曹昂,倒也不拦着,任由他们走了进去。
李大眼大马金刀的坐在主位,瞧见曹昂进来,亲切的打着招呼:“曹兄弟来了,你手上有伤,怎么不多休息两天啊?”
“属下的伤并无大碍,劳大人费心了。”曹昂答道:“属下也是劳碌惯了,实在不适合过清闲的生活。”
“也好,正巧我也有空,我先带你去军营里逛一逛,再从那新兵营里挑出五百人给你。”李大眼笑着站了起来,稍稍收拾了一下,领着曹昂出了营房。
一座大营,最重要的就是布局,营房的排列要做到错落有致、井然有序,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集结大军。还要有一些比较大的道路,方便士卒快速的应变各种突发事件。
比较关键的地方,鹿角、栅栏须一应备齐,把守的士兵也要多一点,真正做到进可攻、退可守。
白波军虽然是流寇出身,将领没有学过什么系统的兵法,不过长年行军打仗,倒也摸索出一套安营扎寨的方法。整座大营有两条主道,连接东南西北四个正门,道路宽广,可以供两辆马车并行,士卒的营房都安排在道路的两侧,足可以确保出征时,士兵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集结。
穿过几个广场,沿路遇见不少正在操练的士兵,白波军军纪比较差,士兵操练大多做做样子,一看见曹昂过来,不少人都围了上来,纷纷用敬畏的眼神盯着他。
原来曹昂昨日“下油锅”的事,已经被传的沸沸扬扬,军中壮士大多敬重有血性的汉子,不少士卒对这位新来的都尉心生敬仰。不停的对着他窃窃私语。
路过一个土坡,曹昂听见传来一阵稀稀拉拉的叫好声,心生好奇,抬头望了过去。
却看见那土坡之上,围着十几名士兵,中间一个年轻人正持着一条八尺的硬木长枪摆着架势,显然正准备演练枪法。
此人正是李乐的侄子李虎,只见他提着长枪,飞速刺了出来,灵活的耍了几个枪花,看似迅猛却夹杂这几分轻巧。急刺几枪,如同游蛇探洞走,而后枪势一收,左右手齐动,使得却是一招“百鸟朝凤”。一时间抢影重重,如同道道星芒,阳光一照,闪烁银光,让人看的眼睛生疼。
就在这时,几名士兵拿着一些盘子,猛的朝李虎甩去,李虎枪头一挑,呼啸而出的十几个盘子被一一挑落。待他收了枪,地上却只剩下一地的碎片。
围着的士兵纷纷叫好,发出了一阵惊叹声。
李虎收枪以后,立刻有手下跑了过来,接过他的枪,捧上一条湿漉漉的毛巾给他擦汗。李虎面露得意之色,眼神一闪,正好瞅见人群外的曹昂,面露鄙夷,一扫而过。
“哼!花拳绣腿,脓包一个。”李大眼冷哼一声,显然与那舞枪的年轻人有点不和。
“嗯?这人是谁,看样子也是一位军官,为何刚才对我这一扫眼,却隐含敌意?难道我无意之中得罪了什么人。”曹昂离了土坡,暗暗思考。“那人枪法虽然灵巧,却少了一份杀气,不像是军中的武艺,看来也是个走后门的公子哥。”
一行人穿过重重营房,来到了新兵营的大寨。
新兵营内多是些刚刚参军的年青汉子,大多是生活不易,来军中求口饭吃的,现在还没有分配到各个营中,全窝在这里。平时由一位都尉管着,做一些基本的训练。
世道不太平,洛阳城边更是盗匪遍野,许多人孤苦无依,只要有口饭吃,也不管什么军队,都加入了进来。就光这一个月,白波军已经招收了三千多名士兵。
李大眼与那看守的都尉谈了两句,带着曹昂来到院子里的一个空旷处,找人搬来了一张案子。案子上放了几卷竹卷和几只笔,一位年轻的书吏坐在案前,拿起笔,对着李大眼微微颔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