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粮吃完,行李也轻了不少,但白锋的速度却没有快上多少,而且由于路上还要留意有无野禽,有无弱小的野兽,所以白锋一日的行程反而慢了许多。
“这山林里,半天也见不到人家,即便是想要换些吃的也不行。”这时,白锋身上的钱,反而显得,一点也不重要。
半天不见人,在山中赶路,白锋的衣服已经被划出了不少口子,但在这大山中也不是讲究的时候,而且若是换了衣服,肯定也还会被弄破。
所以最后,白锋只有索性如此。
“额,兔子。”行走间,白锋的脸色一喜,随即他便蹲在地上。
而此刻那野兔离他的距离只有五米,嘴角微微一翘,白锋内心暗道:“看来这只兔子还没发现我,不然以它的速度早跑了。”要在山林里追上一只兔子,那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没有弓箭或陷阱,那即便一个专业的猎人,也难以将其捕获。
猫着身,屏息间白锋将一把黑色的匕首握在手上。
全神贯注的盯着野兔子,而正当这时,白锋的肩膀上突然出现一个拇指大小的血红色印记。
不过那血色印记在微弱的红光一闪后,又消失无影,似从未出现过一般。
凝神静气,白锋的双眼紧紧的盯着野兔,片刻后……
“咻!!”
突然间,一阵破空之声传出,只见白锋手中的黑色匕首在一道完美的弧线后,直直的刺在了野兔的身上。
没有练习过飞刀,但常年练剑,所以白锋的准头还是不错,一刀便刺中了目标。
身中一刀,野兔子倒地蹬腿抽搐了两下,便气绝死了,几步走上去,一把将兔子提起,白锋马上离开了此地。
半柱香后白锋来到沿途的一条河边,用匕首将野兔处理了一番,在河水中漂洗了一遍后,白锋便在河边的空地上架起了干柴,取出火石,白锋便将野兔子烧烤起来。
没有其他调料,不过盐巴,白锋倒是备了一些,烤好后的兔肉,虽然不是香气诱人,但也不算难以下咽。
人在外,那里顾得了那么多?能不饿肚子,就不错了!
靠着边打猎边赶路,半月的时间后,白锋终于走出了大山,入眼远远的看到一座城池。
脸上一喜,白锋在围绕大山的河里洗了个澡,而后将身上已经破难不堪的衣服换下后,白锋便径直朝着城门走去。
“这外面的大城果然和书里说的一样大。”一入城,白锋便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不过少年的心性,马上便使白锋回过神来。
“打,给我打,狠狠地打,往死里打!!”
一个一脸横肉的大汉,恶狠狠的喊道。
“饶命呀,饶命呀,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挡了大爷的道,大爷放过我吧。”地上,一个满身灰土的人,大声的求饶道。
“住手。”正当白锋欲要向前时,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突然出现在横肉大汉身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