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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出兵朝鲜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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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改善七种贱民待遇,不得强制白丁(原注:屠户卖肉者)戴平壤笠。

七、许青年寡妇再嫁。

八、废除一切扰民的苛捐杂税。

九,任用官吏打破门阀界限,登用人才。

十、严惩私通日本者。

十一,取消一切公私债务。

十二、土地应平均分配。注25

十二日,全琫准率起义军退出全州,撤至淳昌和南原一带。二十四日,新任全罗道观察使金鹤镇到任,开始安抚地方。

聂士成之抵全州,已是七月五日,亦即东学党起义军退出全州后二十天。是日下午三时,聂士成独率数十骑进入州城。全州城经过此番战火,“庐舍焚毁,民无栖止”。查明流离失所者共九万家。聂士成令“开列名单,每家给以洋银二元,聊助牵萝补屋之费”。

七日,又发布告示,表示希望“本统领旋师之后,尔等士农工贾务须守法奉公,各安生业,同享太平之福”。注27即离开全州。十日,聂士成回牙山,向叶志超报告全州事件业已处理完毕。并建议速请李鸿章“派轮接队内渡,免启衅端”。叶志超则犹豫不决。当天夜晚,聂士成致电李鸿章,报告“前敌招抚情形,并请撤队内渡”。其禀文有云:

“我军本奉命平韩乱,非与倭争雄也。倭乘间以水陆大队压韩,据险寻衅,蓄谋已久。又敌众我寡,地利人和均落后著,与战,正堕彼术中。今匪乱已平,正可趁此接队内渡,免资口实。此老子不为人先之谋,亦兵家避实就虚之计。况韩为泰西通商之国,岂容倭人鲸吞?倘仍顽梗,可请英、俄诸国评论曲直;一面调集我海陆各军驻屯北洋,奉天边境。俟秋凉,我陆军出九连城趋平壤以拊其背,海军战舰大队塞仁川以扼其吭,彼时倭师劳而无功,将骄卒惰,可一鼓破之也。否则,倭将先发制我,衅端一启,大局可危。”注28

聂土成电文的中心意思,是主张实行退却。这位被日人誉为“计划战略常以勇敢见称”注29的将领,为什么主张退却呢?这是因为“兵无常势”,而要逐步地在军事上变被动为主动,只有采取兵法所说的“避实就虚之计”。这是一种积极的战略退却。在军事上已失先著的情况下,应该说实行战略退却是唯一切实可行的办法。如果聂士成的意见被采纳,则中国不仅在军事上可改变不利的处境,而且在政治及外交方面也将居于主动的地位。对于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计划来说,必然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当时,大鸟圭介看到“朝鲜国内出乎意外的平稳,中国派去的军队只是驻扎在牙山,并未进入内地”,即曾致电政府说:“目前若向朝鲜派遣过多军队,就会引起朝鲜政府和人民,尤其是第三者外国人发生不必要的怀疑,在外交上实非得计。”陆奥宗光也认为:“目前既无迫切的原因,又无表面上的适当借口,双方还不可能开战。因此,要想使这种内外形势发生变化,除去实施一种外交策略使局势改观以外,实在没有其他方法。”注30中国若真实行战略退却的话,尽管日本还会玩弄各种花招,但要逞其外交伎俩,必会遇到更多的困难,欲实行其速战决策则定然势所难能了。

十一日,聂士成又力请叶志超电李鸿章“请班师”。于是,叶根据自己的考虑,向李提出上、中,下三策。他把聂士成的建议作为“中策”,而另外提出了由北边速派大军的所谓“上策”。但是,兵机既钝,缓不济急,且无贯彻此策的决心和正确措施,结果仍是“迁延不断”注31,实际上无异于“下策”也。当天,李鸿章复电“暂静守勿动”。注32

聂士成提出“撤队内渡”的建议时,正是清军实行战略退却的大好时机,而这样的时机稍纵即逝,难以再来。叶志超和李鸿章皆未能采纳此议并付诸实行,真是聚九州之铁难以铸成之大错!这样一来,清政府在各方面的处境愈来愈陷于被动了。

注1《养寿园电稿》津院去电,《袁世凯致李鸿章电》(光绪十九年三月十八日)。

注2“势道”,又作“世道”,用以称王族外戚之当权者。

注3《梅泉野录》,第132页,见《袁世凯与朝鲜》第348-349页转述。

注4《李文忠公全集》,电稿,第15卷,第32页。

注5杉村濬:《明治二十七八年在韩苦心录》,第3页。

注6《曰清战争实记》第1编,第33—34页。

注7《朝鲜史》,高宗李熙三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注8转见林明德:《袁世凯与朝鲜》第347、349页。

注9《李文忠公全集》,电稿.第15卷,第32—33页。

注10《李文忠公全集》,电稿.第15卷,第33页。

注11《李文忠公全集》,电稿,第15卷,第34页。

注12《北洋大臣来电》,《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954),第13卷,第8页。

注13《北洋大臣来电》,《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958),第13卷,第9页。

注14《李文忠公全集》,电稿,第15卷,第34页。

注15《北洋大臣来电》,《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956.957,960),第13卷,第8--9页。

注16《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519号。

注17《北洋大臣来电》,《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963),第13卷,第10页。

注18《日本外交文书》第27卷,第525号,附件乙号。

注19《北洋大臣来电》,《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962、965),第13卷,第10页。

注20《李文忠公全集》,电稿,第15卷,第37页。

注21聂士成:《东征日记》,见《中日战争》(6),第2页。

注22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2卷,第93--94页,《日清战争实记》第1编,第63页。

注23《东征日记》,见《中日战争》(6),第4页。

注24“三南”,指朝鲜南部全罗、忠清、庆尚三道。

注25转引《1893--1895朝鲜农民起义》,第100--101页。

注26全琫准率部撤至淳昌、南原一带后,并未解散。十一月下旬,日军大举进攻起义军。十二月9日,全琫准被叛徒告密,不幸被俘。日本侵略者把全琫准处斩刑,并悬首示众。日本侵略者又搜捕东学道教主崔时亨,捕之,于1898年7月25日在汉城处以绞刑。

注27《东征日记》,见《中日战争》(6),第6--7页。

注28《东征日记》,见《中日战争》(6),第8页。

注29桥本海关:《清日战争实记》第3卷,第134页。

注30陆奥宗光《蹇蹇录》中译本,第20--21页。

注31《洪熙致盛宣怀函》,见《盛档.甲午中日战争》(下),第21页。

注32《李文忠公全集》,电稿,第16卷,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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