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读书

繁体版 简体版
掌上读书 > 殷月女神传之再战天晴 > 10 什么?!要我当王子?!(下)

10 什么?!要我当王子?!(下)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精灵族的服饰质地柔软,做工精细,再加上精灵对美学的要求极其严格,所以每一件衣服都是由匠心独具的设计师剪裁设计。穿在身上既舒服又美观。

像这样的衣服,梦林以前还在天晴大陆的时候,纹菲儿在他成年之前每年都会送他一套。可去了地球之后就再也没有穿过,这么多年过去,再穿在身上的确有些怀念。只可惜现在芙蕾雅女王给他准备的这套衣服是一套男装。如果能用精灵族的款式和材料,再由工艺和纺织的女神雅典娜亲自裁剪为他做一条漂亮的晚礼服长裙,梦林一定会开心死了。

只可惜,现在的他是不能再将心仪的裙子穿在身上了。梦林穿好衣服以后照了照镜子,拍拍自己已经是又平又硬的胸脯。心想,自己难道真的要跟女儿身说再见了吗?一时间不禁又惆怅起来。

他看了看自己在镜子里的样子——原来他已经变回了上一世格兰杰·飞的模样,这让梦林有了些许宽慰。他自从觉察了自己变成了男性之后会变得奇丑无比——黑脸大胡子的猛张飞之类的模样还是其次,梦林最担心的是自己会变个猥琐无比的猪哥模样。

看了镜子里自己的脸,梦林暗自庆幸这还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就梦林的审美观来看,格兰杰也算是风靡万千少女的美男子。虽然比起刚才出去那个脸颊上有六芒星的男人差了不少。但其俊美程度,也绝对可以和兰斯、二郎之流相提并论。

同时,梦林也释然了为什么当芙蕾雅女王在刚才“初次”见到他时,会露出那么和蔼慈爱的微笑,还用那么熟悉口吻称呼自己。

穿好衣服之后,梦林唤来小精灵苏菲,让她带自己去井边洗漱。洗漱完了,就随着苏菲去了芙蕾雅女王的待客室。

………………

+++++++++++++++++++++++++++++++++++++++++++++++++++++++++++++++++

而在梦林去到待客室之前,哥德尔和芙蕾雅女王正在对某一事情进行讨论。在事件的大方向上两人都打成了一致,但是,现在他们却在某个细节上面产生了分歧。

原来,当哥德尔得知了昨晚那个从天上掉下来和亚当长得一模一样的青年竟然是魔龙王的爱孙的时候,他的脑子里产生了这样的想法——让梦林接替亚当的位置执掌三军。

虽然他还不怎么了解梦林的人品和能力,但是正如他自己所说,一个首领的做大作用并在于他的本身能力有多大。而在于他可以让众多的人凝聚在一起,同进同退、同心同德。至于其他方面完全可以交给手下的人去做。就像现在,出谋划策有他哥德尔,带兵打仗方面——希尔冲锋陷阵势如破竹;罗斯玛丽距城而守坚如磐石;斩将夺帅梅森也是一把好手。

这倒不是哥德尔对亚当不忠,当初他听到亚当事情已经无力回天的时候。要不是那种天塌下来的感觉,他也不会被急怒攻心得吐血。但是,他的地位以及责任不允许他徘徊在失去亚当的悲痛和愤怒中。亚当死后还留下来了将近四十万的军队,哥德尔身为军师,必须肩负起将这支部队带活、带好的任务。

可是,这兵该怎么带?要把几十万人聚在一起谈何容易,其基本条件就是必须让他们有一个远大且共同的目标。古代的中国人说:“道不同不相为谋。”就是这个道理。到后来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革命前辈们彼此喊的“同志”指的也是“为了共同的目标理想而走到一起的朋友”。

在以前,亚当给大家拟定了代表所有人共同目标的纲领口号:“惩治国贼,勤王救主,光复河山,共享太平。”而亚当本人就是这个目标,这个纲领,这个口号的直接象征。

亚历山大之所以被称为“国贼”,是因为他想要抢了国王家的江山。而这“勤王救主”,“勤”的是阿尔瓦的国王,“救”的是亚当亲爹,而当亚当成功之后,这王位还不是他的囊中物,总而言之,获利最大的还是亚当。至于这“光复河山”,光复的是“飞”家族的河山。最后的“共享太平”却更像是一张空头支票,因为这是建立在亚当打败亚历山大,成为国王的基础上的。

亚当的“十六字纲领”,任何有头脑有见地的人只要细细品味一番都不难看出里面的猫腻——口口声声说是为了国家,说白了还不是让大家跟着你为了你的“家天下”去拼命。但是,即使是这样还是有那么多人宁愿为了王子的“家天下”去送死。

因为在天晴大陆上,任何国家的人民脑子里,君权神授的思想根深蒂固。在阿尔瓦,魔龙王曾经得到过忒弥斯女神的帮助,被她认可。那么在人间,“魔龙王”齐格·飞以及他的子孙就是绝对正统的王族。这种观念不仅存在于民间,即使是有胆子图谋整个王国的亚历山大,他也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在两百年以后的今天,亚当已经是“飞”家族在这一代唯一的血脉了。而如今他一死,他手下的士兵们顿时就会没了主心骨——以后还为谁打仗,以后还为谁效忠,以后还为谁卖命?

把这支军队交给亚当手下有威望的将领?或者自己带着去完成亚当未完成的事业?这都是不行的。因为受君权神授思想的影响和亚当的存在,在亚当和亚历山大开战的时候,各路诸侯都持观望态度。这些墙头草们看着谁赢就依附谁。不过,他们依附亚历山大是被他的武力所压服的。依附亚当则是因为在迷信的阿尔瓦人心里,正统国王都有神灵的庇佑——跟国王作对就是跟神作对,即使一时得势也不得长久。那么强大的亚历山大都被白手起家的亚当打败就是最好的证明。

所以,如果亚当死了,这些小诸侯们就没了“冒犯正统国王”这层顾虑。就会对亚当死后建立的新政权蠢蠢欲动,这国家迟早还得乱。

于是,哥德尔想到了梦林,也就是格兰杰·飞。他是魔龙王的孙子,也就有王位继承权,即使他以后当了国王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把亚当的军队交给他,这支部队还是正统的王室的军队。自己这么做也算是对得起亚当了。

哥德尔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芙蕾雅女王。本来,精灵族是不插手人类的政治的。但是,格兰杰作为她的侄孙,哥德尔还是觉得必须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芙蕾雅女王才合情理。

芙蕾雅女王对此表示认同,在亚当死后,格兰杰就成了唯一的王位合法继承人。国家交给他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她却和哥德尔在细节上产生了分歧。

哥德尔主张让格兰杰直接取代亚当的位置,用亚当的身份去接管军队以及以后登基加冕。可是,对于这**裸对三军将士以及以后对万千国名的欺骗,身为精灵女王的芙蕾雅是坚决不可能同意的,她要求向众人公开格兰杰的身份。

于是,哥德尔对芙蕾雅说:“女王高风亮节,敝人钦佩之至。然,如今前线战事紧急,大战一触即发。如若对三军将士公开格兰杰的身份,势必向众人透露亚当的死讯。士兵们之所以会追随亚当,不仅仅是因为他纯正的王室血脉,更是被他的个人魅力吸引所致。众将士若知王子已死,全军上下必定动摇。”

“大神多虑了,”芙蕾雅回应道:“我虽不知亚当个人魅力如何,却知我那侄孙之才旷古烁今。两百年前他已是魔武双修,有准剑圣和魔导士的双重等级。如今,又有神兵在手,更得我姐姐精灵之力传承,纵使神抵也要对他惧怕三分。如此人才,何愁不能凝聚军心,得士兵拥戴。”

“女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呀!”哥德尔辩解道:“格兰杰纵有经天纬地之才,若要全军四十万人认可并拥戴他,亦需要花去不少时日。可如今,正是我部和亚历山大生死决战关头——时不我待。恐还不等他和士兵们达成默契,我们就已经为贼兵所灭。倒是亚当,在军中威望极高,士兵们都愿为他战死沙场。女王须知,在战场上唯一活下去的办法只有舍生忘死地去战斗。换而言之,只要军中有‘亚当’,我军战力必定大增。如果对士兵们公开格兰杰的身份,轻则好比阵前易帅——即使胜了也得付出许多不必要的伤亡。重则士兵们因亚当的死讯而毫无斗志,个个都死在沙场之上,最终全军覆没。孰轻孰重,还望女王陛下斟酌。”

哥德尔这最后一句话说得客气,其实是在对芙蕾雅用激将法。言外之意就是,照你的法子做会死很多人;但如果对士兵们撒个谎,反而会救了他们的性命。

芙蕾雅也是极其聪明的女子,哥德尔的画外之音自然逃不过她的耳朵。而且,她年轻时也在人间走动过,见多识广。当然也懂得权衡轻重利弊,而且,她也懂得什么叫做“善意的谎言”,思想不像那些从来没有出过精灵森林的“顽固派”保守。于是,听了哥德尔的辩解她也没有一口回绝,而是皱着眉在心里掂量了起来。

哥德尔见说服女王有望,马上继续说道:“此也不过权宜之计。等度过眼前难关之后,再找机会替格兰杰澄清身份不迟。”

芙蕾雅皱皱眉,说:“大神乃是天地间的智者,难道就不知道说出一个谎话之后就不得不用更多的谎话来圆谎的道理吗?”

“不错,”哥德尔笑道,“等到格兰杰顶替了亚当的身份之后,若要再做回他自己又谈何容易。恐怕从此以后,他都不得不欺骗他人也欺骗自己,用亚当的身份生活下去。以后从早到晚,心里都有个疙瘩,成天担心着自己被别人识破了身份。提心吊胆,连睡觉都睡不安稳……”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