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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打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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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这家伙滚。”赵匡乱淡淡的吐出一句,但在邹鹤轩耳中,几乎和天籁之音没有什么区别,赶紧拖着半死不活的于波澜离开。

“乱子,打猎咱们还留活口?”大岳一脸傻笑,不过说出的话的同时,身上却散发出一种寒意,或许等亲眼看到这大岳是怎么对付虎头山的畜生,才会明白大岳这笑容到底有多么可怕。

“大岳,这山下的人可不是畜生,有些人能杀,有些人不能杀,杀了只会徒增麻烦。”赵匡乱揉了揉肩膀,刚刚缠住邹鹤轩,可以说他自己所忍受的痛苦要更强烈。

大岳也不知道是不是明白了,只是傻傻的点了点头。

“还有能耐没,陪我去一趟杭州,带你去见一位小爷。”说到这个,赵匡乱终于会心的笑了,或许是想到了那小爷的模样,但赵匡乱也清楚这趟旅行不会平静,杭州更不会平静。

“什么样的小爷?”大岳有兴趣的问道。

“一个很有聊很有聊的家伙。”赵匡乱笑了笑,仰头看着青岛的天,或许今天后会平静一些吧,但总有一天这里会彻底的改变,赵匡乱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在改变的那天,不被彻底打下历史的长河。

杭州,这望不到边的西湖,湖畔站着两男一女。

迎着湖畔的风,领头的长发男人点燃一根塔山,深深吸了一口,二手烟被风吹散。

“经纬,恭家还能撑几天,给我一个准数。”男人的长发被吹的飘逸,像是个最平凡的行为艺术者。

“最多一个星期,恭家那四个都被我们的人盯住了,敢越雷池一步就得留下,不过恭三却没有任何消息。”脸色苍白的男人有气无力道。

“那恭家的丧家犬?”领头的男**笑着,似乎是听到了什么笑话,笑的上气不接下气道:“那恭家的丧家犬,需要管他?任由他蹦跶,他能在杭州掀起什么风Lang?”

经纬也跟着笑了笑,似乎也觉得自己问的是废话。

“高衫,一口吞下恭家,是不是玩的太大了点?”女人终于开口道,这女人一身干净的牛仔,头发要比这个叫高衫的男人短上一截,有种英姿飒爽的味道。

“那三个家伙都敢联手拉骆家下马,咱们咬一个恭家有什么过分的,小缨子,你这条命还不用你牵挂着。”高衫自嘲的笑笑,看着灯火通亮的湖边,伸出了双手,比起行为艺术家,更像是个神经病。

平静的湖面,好像有了一个漩涡,无比的恐怖!

“我们所站着的,可是这场时代风暴的中央啊,要是我们不迎合一下这气氛,还叫年轻人吗?”高衫癫狂的大笑着,或许没有人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不过却能让人很容易感觉到这一场盛宴的磅礴。

“中央...”经纬这个一身病态的男人笑了又笑,露出残缺的牙齿。

“可怕。”缨子如同看着神经病一般看着高衫与经纬,不过眼神中却遮掩不住期待。

总是有很多无能却幸运的人生活在你所向往的世界。

为何如此?

而野心勃勃的自己,所拼搏的价值,到底是不是他们秀出优越感的工具。

无疑,大多人都是悲哀的,所仰望的脸,如同嗓子一般,那么的干涩。

想摧毁又或者改变这个世界,所以诞生这么多疯子,形成了这么一个时代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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