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弃侯一个se大胆小的败家子,能战胜两只老虎已经很不容易了。
七天眼中闪过一丝满意,道,“剑士中期的实力,虽然有极少数凶猛异常的猛兽不能击败,但寻常猛兽根本不是你的对手。你所差的只是实战技巧和胆识,所以你一定要多加锻炼!”
你妹的!这不是要老子命吗!
朱弃侯衣衫破损,喘着粗气,睁眼发现自己眼睛的角度很不错!
七天一双修长美腿就在眼前,顺着白白大腿而上是一袭短裙,短裙中隐隐透着白se,看着看着不由露出一副猪哥样,口水都要流下来,小弟弟甚至都有了变化。
七天见朱弃侯两眼发直,不停的傻笑,下身竟然撑起了小伞,而这直直的目光正是自己大腿部位,不由怒意上升,抬手一道闪电蓦然出现在朱弃侯身上。
啊啊啊啊啊——!!
朱弃侯贴在墙上半响,才慢慢掉下来。
“看来你的jing力还很旺盛!再给你两条猛虎玩玩!”
朱弃侯一听傻了眼,还来啊!
没等跑上两步就发现耳后生风,虎啸之声已经传来,而且最要命的是烧火棍还被七天拿走了!
“七天!救命啊!啊啊啊——!!我不敢了!”
“啊啊啊——!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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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
朝阳慢慢照she进森林之中。
森林中散发着迷人的泥土清香。
豆丁打个哈哈,睁眼看朱弃侯不由吓了一跳。
朱弃侯发如鸡窝,两眼发直,抱着烧火棍,面无表情愣愣的看着前方。
豆丁心中不忍,看来老大还是在想念小文,用脑袋蹭蹭朱弃侯,道,“老大,小文已经走了,你就别在挂念他了。”
朱弃侯面无表情,双眼却忽然缓缓流下泪来。
‘你妹才挂念他呢!就因为一时的偶然,一晚上让十只老虎蹂躏哥!哥容易吗我!’
豆丁怎么会知道他在想什么,只道是重情重义,还在对小文之事念念不忘,心中已经完全承认了朱弃侯这个真真正正的老大。
朱弃侯随意收拾下衣服头发,暗叹下次千万不要再招惹七天这个暴力女,万一她一高兴放出几条霸王龙来可就要命了。
不过昨天晚上不停的和老虎搏斗,对自己倒也有很大帮助。
一来不再惧怕打架。
原来仗着自己老子的关系,只有自己打人的时候,没有别人打自己的时候。凡是有打架的场子,都是去装装样子,要不就是以德服人。一场真真正正的架都没打过。
二来是战斗经验飞快提升。
刺杀剑法和清风剑法已经非常纯熟,实战的技巧飞速增长。现在击败一般的妖魔鬼怪,已经不在话下。
三是经过如此死去活来,活来死去的搏斗,灵力的增长很快。
昨天一夜间,灵力增长了近200点。离剑士后期不过还有100多点距离。找这么下去,用不了多久就会突破到剑士后期。
不过,朱弃侯可不想再经过如此魔鬼般的修炼。
虽然已经明确自己的不足,不过朱弃侯还没有觉悟到横刀立马,马上就深埋苦练的境地。
凡事还是以和为贵,以德服人是最好的。
朱弃侯带着豆丁在森林中绕了有绕,忽然眼前一亮,强烈的阳光从树林缝隙中穿来。
朱弃侯大喜,连忙紧走几步。
果然,终于走出了森林。
眼前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一条大道从深林中蜿蜒出来,一头则通到了一座小村镇。
朱弃侯和豆丁喜不自胜,终于重见天ri,见到了久违的阳光。
对于朱弃侯来说更不是简简单单的阳光,而是终于摆脱野人般的生活,马上就要有酒有肉了。
豆丁从小就在深山里修炼,对于森林中没有什么特别的排斥感觉。
朱弃侯就不一样了,花天酒地的生活忽然变成了苦行僧的生活,巨大的反差险些让他疯掉。
说是想要成为剑仙,其实都一般的原因是想逃离简陋的村庄。
现在见到不知道比桥栏村大多少倍的村镇,朱弃侯焉有不喜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