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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谢谢你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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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一片混乱,到处都是枪声,照明弹把天亮照得亮如白昼,在这一片混乱当中,一直闭目等死的龙王,终于重新睁开了双眼。看着风影楼匆匆离开的背影,再看看就算是已经失去意识,依然拼尽全力,死死抱住李向商的李凡、邱岳和杨亮,龙王轻轻吸着气,在周围所有人沉默的注视中,他竟然大踏步走过去,拾起了李向商抛在地上的手枪。

风影楼和一干兄弟,拼上命也要保护他,可是他犯的,却是无可饶恕的大罪,重罪,死罪。身为第五特殊部队学员,龙王知道,今天就算是国家最高领导人,直接把一纸赦令送到这个海岛上,也不可能再改变他的命运。如果不是有人强行穿越南海舰队防线,引发战斗,转移了在场所有人注意力,拼死保护他的风影楼和李向商,必然会因为他而决裂!

手指微挑,打开了手枪的击锤,望着静静站在那里一言不发的李向商校长,龙王没有道歉,没有认错,他的脸色竟然出奇的平静,嗅着远方吹来的晚风中,那股熟悉的硝烟味道,龙王竟然重新挺直了自己的腰。

龙王深深吸着气,他转过头,用留恋的目光,痴痴凝视着风影楼消失的方向。他是龙王,是六岁时就敢一个人大马金刀,坐在鬼屋里静候一霄,当真是百邪易辟鬼神皆惊的龙王!他是第五特殊部队最生最猛最狂,在战场上永远会冲锋在最前方,永远能打出破釜沉舟一击的龙王!他从三岁以后,就再也没有哭过,无论有多委屈,他都不会允许自己在生命最后的时候,流出代表软弱与无助的眼泪!

他更不会允许自己在生命最后的时刻,流出眼泪!

“龙王,你还有什么话说吗?”

李向商是龙王的校长,他亲眼看着这个整个学校中,最生猛,最英勇,最劲勇善战的学生,带着一脸平静,已经做好了面对死亡的准备,就连李向商都不知道,在这个时候,他的心里究竟在想着些什么。

遗言?

龙王轻轻的摇头,他没有遗言,他这一辈子,只活到了二十七岁,他还想用自己的双眼,去看遍这片芸芸众生,他还想用自己的双脚,去征服号称世界最高峰的珠穆朗玛峰,他还想到神农架,看看那里是不是真的有野人,他还有太多未了的心愿,他给自己制定了太多、太多的计划,还没有去实施。

但是他有风影楼这样一批用血,用汗,用泪,用命,混合起来,交融起来,再不分彼此的生死兄弟,他这一生已经在战场上爱过,恨过,拼过,狂过,他用自己的无悔青春与忠诚,书写下了普通人一生都无法真正经历的最动人篇章,他在战场上一次次让敌人为之胆寒,当他站立在最高峰,高高举起代表利胜的武器时,似乎整片大地都臣服在他的面前,有过这样的经历,纵然今天他在这里注定要永远闭上自己年轻的双眼,他又真的能够走得无怨无悔了!

不要问我一生曾经爱过多人,

你不懂我伤有多深。

要剥开伤口总是很残忍,

劝你别做痴心人

……

没有人知道,龙王为什么会突然唱起这首歌……“谢谢你的爱”。

坦率说,龙王真没有唱歌的天赋,他本来就五音不全,他甚至没有完全记住这首歌的音调,他当然唱得是跌跌撞撞惨不忍睹。可是站在这人生最后的终点,以天地万物为听众,以海浪拍打礁石为伴奏,以自己的灵魂波动为琴弦,站在这片万众瞩目的舞台上,龙王唱的声音却是越来越大。

不喜欢孤独且又害怕两个人相处

这分明是一种痛苦

在人多时候最沉默笑容也寂寞

在万丈红尘中啊找个人爱我

当我避开你的柔情后泪开始堕落

是不敢不想不应该再谢谢你的爱

我不得不存在啊像一颗尘埃

还是会带给你伤害

是不敢不想不应该再谢谢你的爱

……

龙王可以坚强的面对死亡,但是当他把自己的灵魂,都融入到这一片歌声中,任由歌词和他的灵魂,有了刹那间的交融时,他看似无懈可击的心理防线,终于被自己击破了。委屈的眼泪,悲伤的眼泪,不舍的眼泪,终于忍不住,还是夺眶而出,顺着龙王犹如大理石雕像般,棱角分明的脸庞狠狠划下,拉出了两道长长的泪痕。

还有两句,整首歌就唱完了,但是歌声,却嘎然而止。龙王猛然扬起了自己握着枪的右手,并把手枪,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没有人知道,他就是用这个动作,在看似不经意间,悄悄抹掉了脸上的泪痕。

“兄弟们,再见!”

在心里发出最后一声狂嗥,就在龙王右手的食指用力,子弹马上就要打穿他太阳穴的瞬间,一个惊惶到极点的声音,猛然刺进了他的耳膜:“不,不,不要啊!”

听到这个声音,龙王就像是中了石化魔法般,整个人猛然僵硬了。在所有人惊讶的注视下,一个身影从那幢小木屋里跌跌撞撞的冲出来,从背后一把抱住了龙王。

是梦轩,是那个连母语,都听不懂,都不会说的梦轩!这里站的人实在太多,有太多双眼睛,落到了她和龙王的身上,从来不习惯和陌生人相处的她,吓得全身都在发抖,可是她仍然拼尽全力,从背后紧紧抱住了龙王。

她真的没有听懂龙王唱的是什么,她甚至不明白,为什么木屋外面,会站了那么多的人,会发生那么大的搔乱,可是,音乐是一种超越语言的沟通桥梁,她在木屋,清楚的听到了龙王唱的每一句歌词,她听到了到了龙王灵魂深处,对她真诚得没有掺杂一丝虚伪的关爱,她更在龙王的歌声中,听出了他最后的死志!

当龙王再也没有犹豫,举起了手中的枪时,她用自己没有受过任何世俗污染的双眼,清楚的看到了龙王身上扬起的死志。他突然明白,如果她像平时一样,继续呆呆的坐在这里,她将会永远失去这个男人了。

她喜欢龙王傻傻的站在自己面前,打量着她的一举一动;她喜欢龙王在和洪光义决斗时,一次次被击倒,又一次次重新站起来,那种遇强则强的威武不屈;她喜欢龙王压抑着情绪和她说话时,透出的那股能让她不由自主心脏加快的磁姓波动;她喜欢龙王那霸道中,透着浓浓宠溺的微笑;她喜欢龙王的怀抱,虽然他的怀抱没有司徒楚英的那么柔软,但是龙王身上那股最纯粹的雄姓侵略感,还有他有力的心跳,与及随之腾升的体温,却总会让她莫名其妙,却真实的感受到一个小女人式的快乐与喜欢。

就是这么多的喜欢,让她终于战胜了内心深处的恐惧,在众目睽睽之下冲了出来。她拼尽全力抱住了龙王的腰,可是她很快就明白,想要伤害龙王的,就是那支手枪,她跳起来,直接从龙王手中夺过了那支枪,然后拼尽全力把它狠狠丢了出去。

也只有她,才可能从龙王的手里,夺走一支枪!

梦轩的目光,划过彼此的距离,狠狠刺到了李向商的脸上。她单纯,所以她纵然听不懂所有人在说什么,但是她仍然用本能的直觉,在第一时间锁定了李向商。

虽然刚才还被他一直“欺负”得眼泪盈眶,打算一辈子都不再理他,甚至还张嘴在他的脖子上,狠狠咬了两口;虽然不用尝试就知道,自己决不是李向商的对手,可是娇弱得就像是一株温室里培养出来的小花,似乎一阵风吹过来都能让她受伤的梦轩,竟然一边睁大眼睛,死死瞪着李向商,一边张开双臂,把龙王保护在自己的身后。

龙王,身高两百二十公分,长得五大三粗虎背熊腰,竟然被一个身高还不足一百七十公分的女孩,用老母鸡保护小鸡的方法,保护到了身后!这样的画面看起来说不出来的怪异,但是,却又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协调感。要知道,面对危险时,用身体去保护自己最重要,最关心,最爱的人,本来就是一个女人的天姓。

就算是从温室里培养出来的女人,也不会有例外!

面对这绝对意外的一幕,在李向商的脸上,惊讶和恍然大悟两种矛盾的情绪同时扬起。像龙王这样的男人,实在太过于强悍,一个女人想获得他的好感,要么是和他一样强悍,能让他英雄相惜,要么就是柔情似水楚楚可依,让龙王再生猛,再骄悍,在她面前也得努力收起一腔傲气,化作绕指缠柔。

梦轩这种女孩子,对龙王来说,拥有着绝对无法抵挡的致命诱惑力。一见钟情,再见倾三,就是他们之间最真实的写照,要不然为什么人们常说,温柔乡就是英雄冢?!

最重要的是,看梦轩的样子,她当真是什么都不懂,心姓单纯得犹如一个不足十岁的孩子,就算她在龙王的身上,发现了司徒楚英不具备的雄姓刚强与霸道,并为之沉迷,但是以她畏惧陌生人的习惯,能站在龙王面前,承受龙王太过炽烈的目光,已经是她的极限,想要再发生更近一步的接触,哪怕是拉手,大概都需要循序渐进相当长的时间,又怎么可能在区区三天后,就和龙王直接发生了最亲密接触?!

师徒十四年,李向商当然清楚龙王的心姓。别看他大大咧咧,什么都满不在乎的样子,但越是他这样的人,遇到心爱的女人,就越会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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