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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暮色如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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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电击棍能释放两次电流,先前那刻也就不会如此凶险,难怪许乐对于修理方面的老师兼把手设计者封余大叔如此不客气。

……

……

把手的设计有缺陷,输出的电流强度被刻意调大了百分之二十,从而导致只能使用一次。

坐在电子围墙那边的封余很清楚这一切,他可以很轻易地将这个缺陷弥补,然而他一直没有告诉许乐,也没有去完成——因为他是刻意做出这样一个防身武器给许乐使用。

从很多年前,封余就一直认为,人类如果太过依赖机械,不是什么好事情,只会阻断了人类向体内和宇宙里探去窥视目光的可能性。关于这些理论,封余还暂时不打算和许乐进行探讨,所以听到少年恚怒的质问之后,他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反而是从牛仔裤里摸出那包扁扁的烟盒,点上一根,美滋滋地吸了起来。

许乐垂头丧气地转过了头去,低下了身体。

看着围墙那头,暮色之下,忙碌的少年,封余心里的某个地方被触动了一下。其实他是一个很冷酷的人物,不然也不会一个人逃到东林区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来。然而草原上暖暖光调与身后黑夜的交临,那个少年在红红的夕照下,剥着牛皮,分割着牛肉,时不时在衣服上抹去手掌上的血水……

这是很血腥的一幕,但又是充满了生命美感的一幕,世界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在死亡与生存之间流转。封余怔怔地夹着香烟,望着那个挥刀而舞的少年,不禁想起很多年前看的古典文学里的场景,在丰收的秋天,农民收割着庄稼,以植物的残躯换取自己的存活,在部落的篝火旁,男人女人们在喝着酒,拿着火堆里烤熟的动物肢体啃食,十分快活。

一丝微笑浮上了封余的脸颊,这动容的笑容配上他的花白头发,似乎泄露了他的真实年纪,有那么一股子沧桑的味道开始流露出来。

他一直觉得许乐这个孩子很有趣,因为这个孩子似乎永远将自己的精力都放在那两个理想之上,而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在别的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能力。

比如先前屠杀野牛的那一瞬,除了在军中受过特种训练的人们,谁还能够仅仅凭着一根匕首就杀死那头公牛?为什么这几年里黑市很少有野牛肉卖?

封余想到了先前许乐的疑问,脸上的笑容不禁更加浓郁,在联邦政府严格管理枪械的背景下,黑市贩子们谁敢冒着生命危险去猎杀公牛?

这个孩子……在某些方面真的是很傻,难道他就一直没有发现先前引牛时,自己和他可以比愤怒的公牛跑的更快?难道他就没觉得,自己能够徒手杀死一头公牛,这是比修理好一面电视,更值得骄傲的功迹?

“他妈的,他妈的……”暮色下,许乐一边骂着脏话,一面忍着不适做着屠宰的工作。终于他忍不住了,起身叉腰对着那个抽烟的无耻中年人吼道:“不要骨头还剩两百斤,你再偷懒,晚上什么时候能开饭?”

许乐这个少年所表现出来的各方面天赋,其实在封余的眼里,都算不上什么,因为他这漫长的一生,不知看过了多少真正的天才。而先前杀死野牛时,许乐所呈现出来的与年龄绝对不符的冷静沉稳——虽恐惧的双腿发抖,脸色发白,却依然冷静沉稳——才是封余最欣赏他的地方。

同时,这也是封余认为少年最无趣的地方,所以此刻听到许乐骂脏话,他反而有些高兴,笑成一朵野白合,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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