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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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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开,杏花败。

杏花开到荼蘼后,桃花枝头渐渐开始绽放出朵朵花苞。

林枢跟着父亲离开医院,坐车去了父亲在老城工作时住的公寓楼。

公寓楼下的小区空地,零零散散种着几株杏树和桃树,也有白杨和垂柳,还有一排葱翠的松树。

房间钟点工已经过来打扫干净了,林茂进屋,把手里的东西先一一放进冰箱里,他买了一些现在吃得上的东西。

倒了一杯牛奶和一杯矿泉水,林茂走到沙发前,看着闷闷不乐的儿子,笑道:“还在为你柳叔叔不能来生气吗?”

上午霜给林茂打了个电话,只说了柳应年这几天暂时不方便去医院,叫林茂自己照顾自己的儿子,林枢知道后,一脸期待的眼神立刻失去了光泽,变得阴沉起来。

“我不是生气,我只是想知道叔叔安不安全。”林枢和父亲解释道,玉雪可爱的小脸上微微带着不易察觉的恐慌。

他怎么可能再生柳应年的气呢,自从那次生气后,传来柳应年的死讯……那种阴影到现在还没有消散……

如果当初没有和男人吵架,没有生气就好了,这种念头他不知道想过多少次,悔不当初的心情,只要一想起来就恨不得再烧死自己一遍。

都是他不好……

林枢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说不出来的忧伤。

林茂坐在沙发里,看看儿子,拿起自己的那杯水,轻啜了两口,“柳叔叔哪里好,为什么喜欢他?”

他有哪里好,林枢也说不上来,他也不是一开始就喜欢上男人的,他只是挖空心思的抱大腿,讨好着,缠着男人不松手,本来也只是为了自保,为了生存,全都是演戏,谎言……

可是,慢慢地,慢慢地,日积月累,假的不知不觉就变成了真的,习惯了,离不开,松不了手,男人已经成了他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了这个人,其他的人他都看不进眼里。

林枢抬头看着父亲,眨眨眼睛,又摇了摇头,“不知道,就是觉得他很好,让我很想去亲近他。”

能让林枢想去亲近,这本身就是一件极为难得的事情。

林茂也知道儿子性格上的缺陷,但说实话,他并不认为柳应年是个好选择,年纪差距摆在那里,柳应年现在虽然年轻,可是等儿子长大,也就老了。儿子还小,长大以后还会认识很多很多的人,谁也不能保证那其中就没有和儿子年纪相当、更好的选择。但同样,谁也不能保证错过了这个叫柳应年的男人,就一定还会有更好的选择。

如果不是这次回佣兵城让他知道一件事,他说不定会试着阻止一下儿子的念头,不过现在,他有他的顾虑,让他不能不考虑儿子的选择,儿子虽然性格有缺陷,但作为一个高智商儿童,看人的眼光并没有缺陷,说不定以后,那个人真的会成为儿子身边重要的人……

谁知道呢。

人和人之间的事,是说不清楚的。

“柳叔叔有喜欢的人。”他提醒儿子。

林枢点了个头,“我知道。”

李翔华,男人这个时期唯一喜欢的人,也是男人曾经的恋人,还是曾经伤害过男人甩掉男人的人。

林茂怔了怔,然后笑起来,“既然你都知道,爸爸就不说什么了。宝宝,要记住,你比他们都年轻,只要你有耐心,只要你能坚持,总有一天,你会得到你想要的一切。”

“嗯!”林枢重重的点头。

父亲说的没错,就算男人现在再爱李翔华又如何?三十年后,世上还有没有李翔华这个人都没人知道,男人不知道,他也不知道,李翔华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查不到他任何一点讯息。

至于其他的人,就更不足为惧了。

三十年他都坚持过去了,他还怕什么?就算要重新再来一个三十年又怎样?时间对于他,已经没有了意义。

他最不缺的就是耐心和坚持。

何况,他有自己的盘算,这次未必要等到三十年后。

……

柳应年趴在窗台上,双手抱着一杯牛奶,微微出神的晒着太阳。

这种边喝牛奶边看风景,想看书就找一本来翻一下,不想看就晒太阳的悠闲生活,上一世,只存在他的十五岁以前和五十岁以后。

中间的三十多年,他都没有时间做这么奢侈的事情。

风从耳边吹过,柔柔的,像情人的手。

二十五岁,他现在的年龄,正是所有男人都应该打拼的时候,或者有条件的,继续学习深造也行,不管是为了事业,还是学业,总之,这是一个通往黄金年龄的路上,最值得珍惜的时间段。

他没有例外,也珍惜过,而且非常认真努力兢兢业业的奋斗过,他的前世可以说很成功,不说完美,但绝对是一个合格的商人,他有自己的商业王国,从来没有停下稳步扩张的脚步,他几乎没为钱发过愁,代价是私人时间少得可怜。

如果能够寿终正寝,他想,他是没有一丝遗憾的。

可惜他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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