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读书

繁体版 简体版
掌上读书 > 回到明末当军阀 > 第一百一十节 报功

第一百一十节 报功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第一百一十节报功

惩罚了枪兵后,给了他们一顿红烧肉吃。

晚上又把他们一一叫道自己营房中宽慰一番。

告诉他们奖励他们是因为他们打赢了江匪,而惩罚他们是因为他们胡乱争功。

接着告诉他们自己打算给他们报功。

如此一番,充分展示自己赏罚分明的一面。

十二个人,只有九颗首级,自然不可能一人一颗了。

因为分配不公他们才争执起来,这种情况从古至今都有。

人头受赏来自战国时期的秦国,秦*功制度执行极为严格,士兵斩首一级就能得到一级功勋,斩杀五人可以得到五户仆人,同时斩首还可以让获罪的父母亲人得到释放,让沦为奴隶的亲人得到解放。

严格的军功奖励制度,保证了秦国士兵只要勇敢作战,只要能够斩杀敌军,就能够改善自己的命运,让一个穷苦平民,甚至罪民后代,变成贵族,变成军官。

因此秦国士兵打仗的时候极为勇敢,同时腰里缠着砍下来的一颗颗人头,向前奋勇冲杀形似恶鬼,让六国士兵闻风丧胆。

可以说人头受赏成就了威名赫赫的秦军。

所以秦朝之后的许多朝代继承了这种制度,大明朝也不例外,明初时候还有其他奖励,后期完全就按照人头计算功劳了。

可让人疑惑的是,人头受赏的秦军战力无双,同样人头受赏的明军,却堕落*。

根源其实不在人头受赏制度,而在于执行,中国自从秦朝之后,大都矫枉过正,都认为秦朝的灭亡是因为严刑峻法,因此后世的朝代大都讲求怀柔,在儒家的倡导下法律很宽容。

对此杨潮很不理解,一个国家竟然会因为法律的严格执行而灭亡?这简直不可理喻。

哪怕秦朝刑罚确实不够合理,但是法律绝对不会制裁无罪的人,相比因为严格执行法律,造成的罪犯过重惩罚,杨潮认为法律执行不力的危害更大。

儒家统治理念之下,国家充满一种宽厚仁人的假象,实际上黑暗污秽暗中横流。

杨潮管不了社会的黑暗,不过军中的问题却必须考虑了。

人头受赏制度有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是在执行了几千年之后,各种空当早就被人发现,最严重的是‘杀良冒功’和‘争抢首级’。

杀良冒功不用说了,就是杀害平民冒充贼寇首级领功;争抢首级则是战场上有时候会出现打败了敌军后,士兵不思立刻追击溃敌,反而就地争抢打死的敌人尸首,甚至兵戎相向,导致敌人从容逃走。

更坏的是,有的敌人利用了这种情况,加装扔下一地死尸逃走,结果当明军争抢首级的时候,他们杀一个回马枪,结果反而把明军大败。

当年戚继光大帅就经常遇到倭寇如此做法,倭寇甚至直接抛弃一些他们砍的人头,或者大量的财物逃跑,等明军争抢的时候,他们突然杀一个回马枪,将明军大败。

杨潮的士兵虽然不是在战场上争抢,但是仍然属于争抢首级的性质。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