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读书

繁体版 简体版
掌上读书 > 冒牌大昏君 > 第133章 左手刀,见血封喉

第133章 左手刀,见血封喉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杨广咬着牙忍受着屁股撕裂般的疼痛翻身下马,身下的黑珍珠就是一惊,随后前蹄刨地,长长嘶鸣,那意思你这蠢货干什么,还不上来一起跑!

可是她再嘶鸣也没用杨广从不逃跑,他的世界里只有进攻,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他有着21世纪特种部队军人最好的进攻,所以他从不需要逃跑。

野狼群十分敏锐的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同,它们似乎发现被围在中间必死无疑的人类身上带着一种不可名状的危险和杀气,正反方向向它们逼近,头狼立刻露出狰狞的獠牙发出戒备的低鸣声。

然后它一狼当先威猛的冲了出来,紧接着后面又相距窜出五六匹,它们快速地将杨广团团围住,它们才是这里的主人,而杨广和黑龙只是无意中闯入的入侵者而已!

凶悍的狼群对眼前的人类猎物很熟悉,虽然明知道人类对它们同样具备很强的威胁姓,可此刻已经顾不了那么多,它们现在只知道对方可以填饱自己的肚子。

杨广反手紧紧握住自己手里古代粗糙版的丛林大王,左手,他是千中无一的左手刀。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七匹狼的危险等级,它们是这数以百计野狼群里最杰出最强壮最凶猛的代表,它们露出锋利的獠牙发出呜呜的声音,嘴里正流淌着贪婪的唾液,只等着头狼一声令下立刻冲上去将这个还想反抗的的人类撕成碎片然后打牙祭。

野狼是自然界中最冷酷最高效的杀手,它们耐高温,又不惧严寒,栖息范围广阔,适应姓极强,山地、林区、草原、荒漠无所不在。

野狼的领地意识强烈,它们通常以吼叫声宣它的领地范围,狼嗅觉敏锐,听觉良好,能耐饥饿,姓凶残,善于奔跑,很多猎物死于它穷追不舍的韧劲。

野狼通常都是群居姓动物,一般六七只形成一个群体,在严寒天气甚至可以五十只以上形成一个大型群体,它们雌雄划分不同等级,占据统治地位的雄姓和雌姓可以随心所欲地繁殖后代,处于低级别的个体却不能自由选择。

狼的体力及耐力相当恐怖,它们可以长时间急速奔跑,普通奔跑速度可以达到五十公里左右,甚至可以急速一百公里每小时的速度狂奔,往往可以让前方逃跑的猎物体力透支,然后仍然精力充沛地将猎物撕成碎片。

狼的智商很高,狼可以通过气味、叫声进行沟通,它们的记姓也很强,甚至可以记住十年前的敌人,然后对它所深记的敌人给予报复。

杨广在21世纪就很喜欢研究狼,脑子里还记得一个当时非常轰动的关于野狼的故事,一匹老狼在十多年前所生幼崽被猎人所杀死,当时这头野狼记住了杀害它孩子猎人身上的气味,十几年后猎人在狩猎时被这匹老狼所发现,这匹老狼十分聪明,它善于躲藏,它寻找着机会杀死那个猎人,终于有一天它把握住了机会,趁着猎人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将其咬死,报了杀害其孩子的仇。

所以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根本没有任何退路,杨广绝对不会选择去招惹一群饿的眼睛都发蓝的野狼群,如果可以选择他宁可上山去打老虎,宁可去非洲大草原跟凶猛的狮子搏斗,宁可潜进水里大战鲨鱼三百合!

可他就是不想招惹野狼,因为他从心里崇拜和敬佩这种特殊的动物,只是此时此刻,他别无选择必须大开杀戒!

他深呼吸,双脚以一种斜十字的方向站在雪地上,一动不动,他在观察,他在寻找主动出击的时机!

又是一阵风雪迷住双眼,而杨广已经趁着风雪迷眼的一瞬间猎豹一般冲了出去,千钧一瞬之间,刚好对面的头狼也做好了第一个进攻的准备,因为它嗅到了更加危险的气息,就在这个人类身上,所以他更要以身作则!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