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在回忆着过去,总在想如果当初我是那么选择了,那么现在会不会不一样。 某一天,神跟我说你可以回到过去重新在选择一次。 我答:“好!”那就再回去一次吧、 “那你必须忘记所有的事情,才能再次进行选择。” 我又答:“好,那才公平。” 于是我便回到了那个我死的那天,我好像隐约记得我是车祸死的……不对,好像又不是车祸。 但是,最重要的是我又回来了。我甚至忍不住大喊:没想到吧,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当然,没人听见我所说的话。 街上人来人往,我很兴奋,我手舞足蹈,我昂首挺胸。 但是没有一个人在意,那好吧。我把这份开心藏在心里了。 我隐约能听见一个声音喊我,但是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嗯,是这样。 我要去做一个伟大的事业,我要和我喜欢的女孩子表白! 她叫李雅思,是我喜欢了三年的女孩子。 嗯……怎么说呢。她高高瘦瘦的,一头修的利落的碎发,看起来整个人很精神。眼睛里总是闪着光,但,我却很少能见到那种光。可能是性格使然,她平时有点沉默寡言。总是坐在靠近窗户的地方看书,是一本《情人》。 一个多愁善感的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写的。 我特地买来看过,但是却并不喜欢。 暗恋总是让人愁苦的,只要鼓起勇气,或许就能够有好的结果的。 我昨晚给她发了一条短信。约她去街角的咖啡厅坐坐,顺便……把这封情书给她! 不知道会是什么结果呢?哎呀,算了算了不想了。 去了不就知道了吗? 不!去了也一定不会知道!因为我已经经历过无数次选择了。我在去的路上一定会出车祸,那是一辆黑色的桑塔纳小轿车,它会从远处飞驰而来,把这个忘乎所以的我给撞飞起来。这就是故事的全部。 但是我还是要去……不是我对于爱情有多么的执着,而是,我已经不知道如果我不去,那么世界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我……已经习惯了。习惯了重复这个经历了。如果我不去,那么要继续以后的生活,不那太可怕了。 我没有办法去想像这个未来的生活,我要去找工作,我要挣钱。我要养家糊口,我还要每天穿上西装去上班打卡,我甚至还要面对一个越来越老的女人,看着她脸上的皱纹越来越多。 但是另一个声音告诉我,不,你不能去。 未来是广阔的天地,你需要去经历。但我害怕听见这个声音,他像是阴魂不散的在我的耳边萦绕。 总之,不想了。我这次还是要去一趟,毕竟我已经约好了我的女孩。 她就在街角的那个咖啡厅呢。 人这一生总要做点值得的事不是吗? 我开始打理自己的衣服,我特地换上了一件看起来比较潇洒的西服,穿了一双圆头皮鞋。我没有打领结。 因为我觉得那样看起来太正式了,倒像是相亲。这件事我已经记不清我做了多少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