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晴雪一愣,微微浅笑,说道:“荣幸之至。” 她身穿一身紫色礼物,款款向前,如同那画中仙子,款款而来,优雅不凡。 佳人研墨,素手添香。 叶辰握住笔,沾了沾墨汁。 望了夏晴雪一眼,深情款款,信笔而书。 这一刻,他卸下了所有武装,如同一个与爱人归隐的隐士。 两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温柔似水。 再高傲的女人,见了叶辰如此模样,也不禁怦然心动。 台下的众名媛们,也纷纷绽放了心中的花朵。 而陆云绯则是看得痴了,她不是第一次看叶辰写字。 但是,上一次和这一次完全不同。 那次,如同战神临世,她看到的,是一个一言为天下,欲与天公试比高,可望而不可及的杀神。 虽说伟岸无比,但毕竟不是一个女人心中所求。 而此刻的叶辰,却是完美地契合了她心中情人的模样。 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 何等的完美,何等的醉人。 如果叶辰是一壶酒,那么她陆云绯,甘愿醉生梦死。 那刘杰的小叔看着这一幕,一双美眸如水,荡起丝丝涟漪。 …… 于是,叶辰落笔了。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字体不似《不第后赋菊》那般笔走龙蛇,气势煊赫。 这一次,写的是行楷。 “这是……《击鼓》?” “没错,《国风·邶风·击鼓》,这次是诗经,虽说是战争诗,但说它是爱情诗也无妨。” “不愧是书道至圣,果然不凡。” “可惜,和《不第后赋菊》比起来,却还是有些许差距。” “再看吧,我相信叶圣。” 一众书法家,纷纷开始议论。 叶辰丝毫不受干扰,一段写完,笔也不停,继续写着。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一口气连书两段,然后叶辰便停笔了。 一众书法家开始慌了。 叶辰这三段话,虽说放在平日,已经是当时名作了,但是,和《不第后赋菊》比起来,却是异常平庸。 难道…… 叶圣他不擅长行书? “怎么办?行文已至中期了,也不见出彩之地。” 此言一出,众人尽皆沉闷,缄口不言。 而刘杰则是嗤笑出声:“哼,这就是所谓的书法至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