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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虑再三,我还是将书名作了更换,《僵尸家庭揭秘》摇身一变,成了《家比天还大》。一位编辑老师也跟我说,后者更好,前者里的“僵尸”容易误导读者。 其实,在写作和陆续发表的过程里,更换书名是大忌。毕竟,老书名已经一次次地出现,它混了个脸熟,甚至有了一些人气,更何况,“僵尸”二字有些抓人眼球,许多人看到它,也许就会移动鼠标或食指,点点看看呢。 但,我还是在斟酌后毫不犹豫地抛弃了吸睛的“僵尸”,因为我知道,通常意义上的“僵尸”,它在书中是一个出现频率较少的元素,而我所指的“僵尸”,则是以一种抽象的状态阴魂般地涸染于作品中的。还有,让“僵尸”出现于标题中,其实是有一些投机的意味,长此下去,抱着看“僵尸”目的的读者可能会中途撤离;而一些想看到我要表达的真正主题的读者,却擦身而过了。 我的心境重归平静,因为我明白,我与很多很多的作者一样,在为自己心中的梦而写作。说到底,文学终竟是一个寂寞的事业。如果单纯为了博人眼球,那我们完全可以制造更多的噱头;如果只是为了挣钱,那挣钱的路子太多太多,哪一条都比文学更挣钱,哪一条也比文学更热闹更受瞩目,所谓文学上的挣了巨款的大咖终还是少之又少,更何况大咖们还有着团队势力和包装的严重水分,还处处露出经不起推敲的炒作的马脚。我们所处的时代本身就是一个造神的时代,而后,追随者有了,拥趸者有了,气象万千。难道,《中国好声音》、《演员的诞生》等等还不能让我们警醒、还一味追“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