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柔然的时候,众人都在忙着,邦妮无事可做,干脆靠在车上发呆。 她前面的草地上,有两个孩子在摔跤,一个打不过跑了,另一个抬脚要追,却被绊了一跤,磕在了石头上。 林语本来看着俩孩子摔跤挺开心,一看出了血,立刻恢复奶妈本性,拎起药箱就赶了过去。 孩子疼的脸都红了,却还是死咬着牙,不肯哭。 邦妮过去把他抱在怀里,倒是让他有点尴尬。 林语一边包扎一边聊天分散他的注意力,“小伙子很勇敢啊,我们那摔成这样都要哭很久呢,还要让阿妈买糖糖吃,你怎么不哭啊?” 他不太能听懂汉话,邦妮就让他说本族语,好心的替他做了翻译。 在学林语说话的时候,她的神情语气无一不像,甚至还带了点,小时候林语身上的陈皮味道,让林语有些怔忪。 “他说,草原上的姑娘都不轻易流泪,小伙子也不能流泪。听到你说他勇敢,很开心呢。” 也不知道那个孩子有说了什么,邦妮的笑很快就沉了下去,然后从包里拿出了一颗很便宜的水果糖,递给了孩子。 孩子做了好几个礼,特别开心的走了,没走出去多远,又返回来,不好意思的说了什么。 邦妮鼻子都有点酸,把一整罐糖都交给了孩子,孩子差点给她跪下,像敬神一样,拜了又拜,这才走了。 林语实在不想每天黑人问号脸,然而这两个人的对话他一句也听不懂。 “他没吃过‘糖糖’,阿妈养的羊赚不了多少钱,阿爸前几年生病还欠了一大笔外债,转过年来能不能上学都不一定呢,小伙伴们都差不多,这边太远了,哪个镇子哪个县都管不到。” 邦妮有些悲伤,“我小时候零食一吃吃一堆,有时候都吃不了。” “唉,那个时候最喜欢吃糖葫芦,能吃到闹肚子也不停下来,他们大概连山楂都没见过吧?” 邦妮尚还沉浸在对冰糖葫芦的畅想中,旁边那个人却愣住了。 对,就是这个人的冰糖葫芦,让她吃到撑。 十八年前的北城天街二十八号,号称医阎王难改之疾。 邦妮是林语的第一个病人,她像是整个人被架在火上烤过,几乎没有一块好rou。 她身上充沛的灵力,带给了她极强的自愈能力,她自己却好像,在抵抗着这些,拒绝痊愈。林语开了些不那么刺激的外敷药,又弄了点调理身体的内服,本以为她该好的很快,然而邦妮却日日发着高烧,脑子都不甚清楚。 这期间,有几次不多的清明,她眼睛却好像一面镜子,无论外面的人怎么看,里面都空荡荡的,回荡着外面的影子。 好在她的主治大夫非常聒噪,每天和他种的豆蔻黄芪聊天不算,还强行和邦妮聊天。 这还不算,那时候撸猫还怎么流行,林语居然就已经养了一大窝的流浪猫,每天带着他的猫儿子们一起打扰邦妮思考人生。 如果思考人生的间隙,能顺手撸猫,倒也可以接受,但是等林语抱着三只二哈坐在邦妮床边嗑瓜子的时候,小小的邦妮终于做出了扔枕头这个动作。 多不容易啊,邦妮家家风都极严,女孩子断不敢这般粗鲁,邦妮又是个不爱动弹不爱说话的性子,这样都能学会扔枕头,林语功不可没。 “小欢欢,你知道不,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活泼了,师傅都管不住我,最后只好给我下安眠的汤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