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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同志。”张南下反驳说:“首先,中宣部和有关部门没有规定。写批评稿要经过被写方同意。再说我写的文章严格意义上讲,并不是批评稿。而是对法庭审判案件的质询。文章认为你们的法庭审理案件,不传证人,不出示证据。没有经过合议庭合议就宣判。法庭审理程序不合法。有人为的干扰司法公正。是你们自己给自己戴上了批评稿这顶帽子。” 这种拉锯式的争辩一直到中午也毫无结果。双方的负责人通过传递纸条达成一致:先吃饭,吃完饭后再协商。张南下借故到洗漱间方便溜了,他没有去参加中午双方一起的就歺,他到街边吃了一份盒饭就回到了编辑部。他认为这是一场闹剧。不知道下午会怎么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