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很多朋友对于发生在波贝克先生本人身上的一些过往的经历不是很感兴趣,我很明白你们的心态:这是一个写中国人在美国打拼的故事,突然加入这样莫名其妙的内容做什么呢?嵩山坳是不是有灌水凑字之嫌?这里解释一下。 我的一个朋友,也是有着多年书龄的老看客了——请允许我用这样的形容词——找不到更好的。他曾经和我说过,我的作品最大的特点就是:与其说是网络小说,不如说是纯粹的文学小说。 根据我个人的理解,所谓的网络小说,追求的是一种彻底的超出生活范围,超出正常逻辑范畴的文学载体。和它比较起来,那些纯文学作品就是典型的:“缜密的思维与严谨的逻辑结合下的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了。 我在这里不是要讨论具体那一种更好,如果要是谈论这个的话,只怕也轮不到我这样的一个三流写手来评论。 闲话休提,我写下这一篇文章的目的只是解答一下很多读者关心的问题。 一个作品的好与坏,我认为(不论是上述文学载体的那一种)首先应该要求的是故事的完整性。单纯的一个猪脚在讲故事,是绝对撑不起一部总数在100多万字的小说的。而且,人物和形象应该是各有各的特色为好,或者是小人,或者是懦夫,或者是英雄好汉,当然,还有跟多的女性角色,绝对不能搞得千人一(吃)面(有读者在怒吼:“那得打多少卤啊?”) 具体到这部书,我曾经在前面留言中提到过,因为编剧事业的特殊性,不可能有太多的篇幅来描写他的这项事业,其他的内容就只能靠警察工作来弥补了。有点读者给我留言说,要写什么种马,偏偏我又不会写这样的文字,写一个丽莎就已经被骂得狗血喷头了,还写别的?简直是没事找抽! 一个中国人,穿越到美国,而且也算取得了一点点成就,这算不算YY?我不知道,尽力在写就是了。而针对最近读者提到的问题,我的本意也只是想把故事描写的更生动一些——属于波贝克先生的过去,赵旻晟是绝对不可能全部躲开的。既然要面对,就得有一个正式的态度。凭波贝克先生当年所受到的屈辱,你们认为赵旻晟在继承了他的记忆之后,会有一个这么样的表现形式呢? 关于波贝克先生的受屈辱的题材,我也是故意夸大了——一个不是很丑陋的男孩儿,一直到赵旻晟穿越之前还是个处男,总得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不是吗? 最后说一声,感谢大家的留言和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