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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机会(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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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都市报》的编辑部,一个带着眼镜的中年男子,把一叠手稿递给了李玉杰,淡淡地说道,“先生,你的小说不是我们看好的题材,我们不会接受你的投稿。”

《东方日报》:“李先生,你怎么又来了,你的作品根本不具备市场前景,你去其他地方看看吧!”

《明报》:“不好意思,我们报社现在不外签小说,你的大作还是去其他报社试试运气吧!”

《申报》:“不好意思,我们不收这种小说,这跟我们的办报宗旨不符!”

《星岛日报》:“先生,你的这个我们只能给你千字60元,你要同意,我们就签约!”

“千字60元?你们怎么不去抢?”听到《星岛日报》的报价,李玉杰走出报社后就骂了一句,然后就不管那人的表情就甩头而去。

自从李玉杰从小樱那里询问了各报社情况后,就拿着数万的存稿去各个报社投稿。结果就是,要么不看好他的作品,要么报价太低,千字60元,这不是玷污了咱萧老大的神作吗?

李玉杰心想,该不会这本书会在自己手里扑街吧!萧老大,你要在那个时空知道了,前往别怪罪,我也没有意料到会是这个情况。

接连碰壁让李玉杰有点心灰意冷,只能回到《长安日报》继续干自己的打字员工作,虽然钱不多,但起码能养活自己。后面想办法去那些片场看看吧,本来还打算混出点名气再去影视界,那样进去的起点就会很高。

要是现在就去片场混,估计只能从底层慢慢做起,这样的话,两年赚2000万就很难了。

几天下来,李玉杰跟小樱的关系很好,而对于小樱的情况他也知道不少。小樱名叫冷樱,今年25岁,跟他还是大学校友,对方也是南华大学中文系毕业的,比他大了几届,所以没事的时候他都是叫对方师姐的。

冷樱已经结婚了,丈夫是一个教师,在长安市的一所中学教书,还有一个只有一岁大的女儿。她的家庭条件挺好的,她本身就是总编助理,工资待遇在报社都算高的。至于她的账户更别说了,南华的教师工资很高即便是小学老师的待遇都很好。

不过教师工资高,便意味着教师的门槛也高,加上一些政策的保护,所以教师一直是南华人比较羡慕的一个行业。

由于关系很好,冷樱也发现了李玉杰的失落,不过她现在也没空去询问李玉杰,她自己现在都有很重要的事要忙。

在李玉杰回来的时候,他就看见冷樱带着一个30多岁的男子进了总编办公室,然后他就听见总编办公室传来争吵声。没多久就看见那个男子甩门而去,冷樱也追了出来,不过也没有挽留住那个男子的脚步。

而在冷樱追出来后,总编办公室就传来砸东西的声音,而外面的这些报社记者、编辑都把头缩回去认真干活,显然是怕气头上的总编把火撒到他们头上。

“东哥,这是怎么回事?刚才那个男子是谁?为什么小樱姐要去追他?”东哥是一个报社记者,叫李旭东,跟李玉杰的关系还不错,主要李玉杰现在特会说话,本来作为一个兼职打字员的他,现在跟报社很多人关系都熟。

此时李旭东正在把上午采访的新闻内容整理出来,然后给李玉杰用电报打出来,所以两人即便说话,也没有人怀疑,最多是当做工作上的谈话而已。

李旭东看了一下总编办公室,低着头压着声音对李玉杰说,“小李,那个男子叫周显龙,是长安大学的一个老师,文学底子还可以,之前是我们报社的御用作者,拿着我们报社小说版面的最高报酬--千字150。

不过跟《娱乐报》的人一直勾勾搭搭,听说是打算跳槽。看这架势,应该已经跳槽了,不然总编也不会这么生气。那人的人品虽然不咋滴,不过写的东西倒是挺符合男人喜欢的,有着不少忠实读者,要是他一走,我们报社的发行量估计又得降低。

报社不景气,我们这些的人奖金也会受到影响。”

李玉杰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报社再招募作者不就行了?”

李旭东白了一眼李玉杰,继续道,“你说的轻松,短时间去哪找相同水平的作者。水平高点的,都不想待着我们这种小报,都去《明报》、《都市报》(即《长安都市报》)、《东方日报》这些大报社去了。

不过这也很正常,这些作者,开始的时候大报社竞争太大,就在我们这种小报社待着。后面有点名气了,就直接跳槽去了大报社,毕竟那些报社的待遇比我们这种小报社好,而且看得人也多,很容易积累出名气。”

听到李旭东的话,李玉杰没有惊讶。这个社会都这样,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要是报社肯花点代价,肯定能留住人。舍不得花钱,自然很难留住人,这就是社会。

不过想到这,李玉杰眼前一亮。这个周显龙走了,岂不是意味着现在《长安日报》缺一个能替代他的作者或者是小说,对他来说不就是机会吗?

自己的书绝对比那个周显龙的要好,虽然《长安日报》只是一个小报纸,不过那些大报纸都不看好自己这本书,为什么不在这试一下呢?只要把名气打出来了?到时候再看报社是否愿意把待遇提高,只要不跟其他报社差太多,他也不是不可以留在这,毕竟他对这也有感情。

。。。。。。

“丁总编,我有一本书可以替代那个周显龙的书支撑起报社的小说版面,甚至还可以帮助咱们报社提升报纸销量,挤入二流报纸行列。”在李旭东的疑惑下,李玉杰拿着他的手稿就走进了总编办公室,而且开口就是这么几句。

丁鹏本来低着头,不过却被这豪言给震住了,不过抬起头来后,脸色就变色,压着火气道,“我没记错,你是咱们报社打字最快的那个打字员吧,我现在没功夫听你在这吹牛。”

一个打字员也敢说大话,要不是看在你打字速度够快的话,早就把你骂出去了,丁鹏心里不悦道。李玉杰的打字速度,他也有耳闻,那个签合同的决定也是他提出来的,不过被对方拒绝了。正是因为李玉杰的打字速度,让报社减少了不少损失,自然不想把他得罪了,转而去其他报社。

李玉杰也没生气,而是拿出自己一起带进来的《诛仙》手稿,放在对方的办公桌上说,“丁总编,你先别动怒,你看看我的小说再做决定!”

丁鹏见李玉杰有备而来,虽然有点不相信对方能写多好的小说,但还是沉下心放开了对方的稿子。翻开看了一下序章,第一句就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他知道这句话,出自道德经,以为是武侠就有点不看好,写武侠的写的过金庸吗?

但他继续看下去后,就发现了部队,这不是武侠,倒是有点像《蜀山剑侠传》,那可是本神书,不过可惜的是故事没能写完。就连金庸曾经都表态过,他的武侠小说,深受《蜀山剑侠传》影响。

不过他发现这本书语句很多都是白话,虽然有点惊讶,不过他不得不说,这样的确能看懂。这本书要是给那些文学大家看,肯定看不顺眼,太过于口语化,不过丁鹏现在却是以一个读者的身份看。

不得不说,这本小说写的挺有意思,一个词来形容就是:新颖。这跟金庸武侠有很大区别,更有点像西游记之类的神话故事,而且主人公是一个普通人,很容易让读者把自己代入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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