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爹,旁闪旁闪。”张辉不再和高闯开玩笑,拦着他向后闪。两个人小时候曾经开玩笑说,长大后结婚生子,一定要让对方的儿女认自己当干爹,所以张辉有时候叫高闯为高爹,是以他那个还不知道哪个妈才能生出的儿子的口吻叫,“不是那个女财务来追你的吧!”末了,他加了一句。 “别提那个女人,她根本就算不上女人。”高闯回了一句,一瞬间刚刚消失的烦恼心情又袭上了心头。 他如果从此收手不干,那么他奋斗了那么多年,就还是一个穷人,没家没业的,眼看三十而立了,算哪档子事。如果他要干下去,就不得不和那个疯女人合作,因为她是代表苏氏集团的,而且看来那个老家伙非常信任她。问题是那个女人让人无法忍受,总带着一副债主子的神态,好像什么都要算计一番,可寻宝打捞这个行业是最算计不得的,因为这一行有着无数的成功可能,也有同样的机会一无所获,这需要的不仅是钱,还需要果敢、智慧、勇气和运气。 假如非要他说有什么可行性的打算,那就是他想回到明朝去,亲自凿沉几艘装满了宝贝的船,至少他要参加郑和的那次在世界航海史上很了不起的远征,知道沉船的具体位置,他才能弄出那个杀千刀的可行性报告。要知道南中国海上,有很多条宝船,还有其它海盜船在暴风雨和暗礁中沉没了,可是他怎么回得去,这不是纯属天方夜谭嘛! “无论怎么说,有个才女追总是够你冒泡的。”张辉一边继续观察集市上越来越近的追逐,一边说。 “让他来追你,好不好?” “不要!” “还是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男人从来不要才女,男人要美女!”高闯没好气地说。 那个女人也是中国人,叫花想容,挺艳丽的一个名子,却偏偏是个最没有女性气质的人。外表看,三十多岁,脸瘦而寡,不知是水土不服还是怎么,一到中国就长了一脸红斑,长年戴一副遮住了半边脸的黑框眼镜,面目不清、脂粉不施、蓬头垢面,身上永远是黑色,半长的外衣,说不清是外套还是大衣,臃肿得看不出一点性特征,让高闯恍惚中总以为她是个男人。 其实,她是个男人倒好了,至少交流起来方便一点,不像现在,她好似苦口婆心、认真负责地和高闯讨论打捞的“投资”,实际上她像是追债,就算高闯现在不想干了,她也不放过他,因为他耽误了她的时间,因为他让苏老头前期投资失败,所以他必须拿出相当的效益来扭亏为盈。 他高闯从来没有怕过别人,可这次让这个女人缠得怕了,发展到最后四处躲藏,可这女人还是找得到他,非要和他谈个子丑寅卯来。 “怎么,怕了?”张辉嘎嘎的jian笑,好像高闯紧张的模样很对他的胃口。 “再废话,我一把火烧了你的破水产摊,傻叉二子。”高闯一想到花想容就头大,用小名骂了朋友一句。 张辉还没有回话,那边追逐的人流突然到了他们眼前,一个藏族打扮的年青小伙子直冲了过来,嘴里吵吵嚷嚷着也听不懂说了什么,只一下子撞到了高闯的身上。 啪哒!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掉落在高闯的脚边,正砸在他脚面上,疼得他一呲牙。周围的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大家都看热闹一样看着几个藏族人你追我赶的,猜测是前面的小子偷了人家的东西呢,还是被人追债的。 高闯蹲下身,把掉在地上的东西捡了起来。 那是一个黑色油布包,外层的油布粘粘的,看来有些年头了,布包里有个两寸大的东西,摸起来是个椭圆形,有些小的棱角,下方有一个细小的圆柱。 “拿的什么玩意儿?”张辉问。 “不知道,估计是那个小子掉的。”高闯把东西随便塞在上衣口袋里,抬头四处看看,见那几个藏族人都没了踪影,想还给人家也不知道还给谁了。 “你是打算拾金不昧,当个活雷峰呢,还是当你的黑心贼,私密了去。”张辉又问。 “我谁也不当。咱们先逛逛,淘换点儿玩意儿。然后在这附近吃个饭,如果这东西很贵重,就会有人来找,如果不那么重要,我就拿回家去烧火。” “看那几个藏佬你追我赶的,说不定是宝贝呢,拿来看看。” “这儿离东站那么近,也说不定是赶火车的。”高闯不让老友好奇下去,率先走入了人群之中。 他们在古玩街上转悠了大半天,也没见有人回来找东西,于是干脆各回各家。 可是从那天开始,高闯四处被人追杀。开始时,他并不知道为了什么,但当他的家被一群藏族人破门而入并翻得乱七八糟时,他意识到是因为捡的那个玩意儿惹来了麻烦。这让他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这是个什么宝贝,竟然让这些藏族人前赴后继、不眠不休? 拿出那个东西一看,就见那只是一个木雕的脑袋,连着一个脖子,黄澄澄油亮亮的,不知是什么木头雕刻而成,雕功极其粗糙,没有一点工艺价值,木质看来也不怎么珍贵,只是那块黑色油布的最里端和木头脑袋是连在一起的,看起来好像是木头脑袋上长出的头发。还有,这颗木头脑袋的面容凶恶,一双眼睛却十分怪异逼真,由两块不知什么玩意儿的黑色晶体制成,乌沉沉的反射不出任何光线,当时让高闯想起了能吞噬一切物质的太空黑洞。 没说的,他和张辉设计逮到了这帮藏族人的头儿,叫巴桑的,连哄带吓唬,这才套出实情。 原来这个东西竟然是类似“月光宝盒”的宝贝,一共两个,他无意中捡到的是其中之一。这是他们教派用来寻找灵童之用,只要两个配合起来,加点咒语和神秘仪式就能来回穿梭时空。 高闯听到这个后当场就起了异心,决定善加利用。他打捞沉船失败,欠了一屁股债,如果不来点邪的,这辈子恐怕也翻不身来。所以,他要回到大明朝,跟着郑和的船队,探知沉船的具体位置,最后再亲手弄沉几艘船,这样他再回到现代一捞~~哇卡卡,后半辈子只剩下躺在床上数钱了。最重要的是,这些宝贝不会被外国人弄走! 打定了主意,他再度威逼利诱,迫使巴桑同意送他回到明朝,三个月后再弄他回来,因为两边的时空不一样,这边的三个月,相当于那边的三年。为了防止意外,宝贝他带走了一个,约定埋到南京静海寺的一个只有他和张辉知道的地方。三个月后张辉会把宝贝挖出来,督促巴桑履行诺言。 现在他似乎是成功的过来了,可是这是哪里呢?来的时候是半夜,现在看样子却是黄昏。来的时候是静海寺,而现在他是身处一个集市之上,而且是被一个小姑娘从公主的车上踹下来的。这是历史的变化,还是穿越时出了什么错误? 高闯摔得周身无一处不疼,干脆躺在地上不动,正思量着,眼前突然伸过来一对“粪叉子”。这手他太熟悉了,看得他心里一凉,不会吧?难道他没穿越成,还在现代,那刚才的六公主事件又是哪一出? 抬起眼皮看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健康的、黑黝黝的脸,长相还是用那句东北话形容:小伙那是比较相当的帅呆了,不是张辉又是谁?可是慢着,他为什么穿着古代的衣服,眼神陌生,重要的是,他为什么看来那么年青,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 “这位兄台,你――是生病了吗?”粪叉子手说。 他是病了。因为他出现了幻听和幻视,面前的人长着他最好的朋友的脸,却叫他“兄台”,而且他发现自己周围的人都身着古装,发式和行为也比较古式。病死了也就算了,他就怕病糊涂了,搞不清自己在哪里?看来精神建设也要跟上,不然就是真的穿越了,心理承受问题也是个事。 蜷起腿,摸摸膝弯处,幸好他随身携带的匕首没被那两个不讲理的小丫头搜走,顺手拔了出来,在手臂上一划,血出来了,疼痛的感觉告诉他,这不是个梦。假如他是疯了,那么大家一起疯吧! “兄台,你这是――”那人惊讶地问。 “没事,我是让我的脑子清醒一点。”高闯狐疑地看着眼前人,伸手搭在粪叉子上,被拉了起来。在起身的一瞬间,他喊了一声“傻叉二子”,试探一下眼前人的反应。可惜那个人只看了他一眼,似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这证明这人绝不是张辉。 “我摔了脑袋,记不住事了。”高闯抹了一下手臂上的血,“现在是什么年间,这里是哪儿?” 假张辉奇怪地看了高闯一眼道:“现在是永乐三年,这里是金陵。” 高闯一听,乐得差点蹦起来。这么说,穿越是成功了?就算他还要考察一番,但巴桑就算骗他,也骗不出这么大个场面,穿越成功的事看来十有八九了。再看这条街还挺繁华,人来人往,站在街上向左一看,有一座大庙似的建筑,不是静海寺又是什么?! “贤弟,高姓大名?”高闯不知道明朝的人要怎么说话,老实不客气地称呼人家为贤弟。 “张光军。” 光军?加在一起不就是个辉字吗?看来这个人很可能是傻叉二子的前世。话说回来,老张家一脉真是悲哀,六百年了,最少也转了十世了,一直姓张也就罢了,就连那对粪叉子手也没变,这是宝贝啊还是记号啊,竟然一代传一代! “兄台要去哪里?为什么会摔在地上?”张光军问。 “我叫高闯,比你大个几岁,你以后叫我大哥就行了。”高闯心里暗笑,在现代,张辉都不肯叫他一声哥,现在他让他六百年前的祖宗叫,那论起辈份来,张辉可是自己重起来没完没了的孙子辈。 “咱哥俩怪投缘的,带我上你家看看去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