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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永远不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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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起来,这可以说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我带着一群赤手空拳的难民发动起义,竟然攻陷了民兵团,突破了城市区的军事防线。

我用枪指着领袖的脑袋问:“狗屁领袖,想不到你也会有今天吧?”

他冷笑一声说:“你永远也不会成功。”

我反手甩了他一个大耳刮子,“死到临头了你特么还废什么话?老子的人马上就冲进来了,到时候看你还能不能镇定自若。”

他也不喊疼,只是一脸严肃地打量着我,“你犯了几个致命的错误……”

“犯你大爷的错误……”我又猛地扇了他一巴掌,把他扔在地上,用脚踩住他的脑袋,像一个胜利者一样,“你要是再敢废话,老子一脚把你踹出去。”

他的嘴角溢出血来,依旧冷笑着盯着地板,“第一个错误,我不是这里的领袖。第二个,这里不是城市区。第三个,你马上就会知道了。呵呵!”

我捡起死在一旁的老板的皮鞋,照着他的额头就是一下:“你这是最后的挣扎么?叫你废话!叫你废话!”

门突然被推开,我警惕地握住手枪仔细一看,来的人正是兴高采烈的小三元。他开心的对我说:“风哥,咱们成功了,人们马上就会冲进来了。今天真是太特么爽了,老子一辈子都没有这么兴奋过。”他手上提着手枪,表情有些不自然,似乎还不敢相信自己已经置身于城市区中。

我松了一口气,从死老板的口袋里掏出一根雪茄点燃,“怎么样了?林枫他们呢?”

他气喘吁吁地说:“现在城市区的人都跑光了,大家正在往这里冲呢,我跑在了最前面。”突然神色一怔,傻傻地看着我。

我哈哈笑道:“你特么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快滚,rou麻死老子了。”

他向我走近了说:“谢谢你,我替大家谢谢你。”

“别谢别谢,这是我应该做的,你快出去看看他们来了没有。”说完便要转身,却听见身后传来一阵阴冷的声音,寒冷刺骨,感觉自己的心脏都猛地抽搐了一下。

“别动!”

我惊讶地回过头,看见他正用一把手枪指着我。门外冲进一伙人来,全是大学的警卫。

“你……你说什么?”我有些不可置信,宁愿相信自己听错了。

他说:“别动风哥,把枪放下,我……我不想开枪。”

“你不会的。”

“我会的,把枪放下,我会杀了你的!”

我可以容忍自己被任何人用枪指着,但容忍不了自己的兄弟用枪指着我,“我不放,你打死我,我打死他。”

小三元泪如泉涌,“没用的,打死他没用的。他不是领袖,这里也不是城市区。风哥,别开枪,我会杀了你的!”

一道电梯门缓缓打开,走出几个男人来。杀死琳心的人也在其中,那个无耻的晨峰。还有一个眼神平静,头发里夹杂着不少白发,给人一种十分稳重的感觉。

小三元哭着大喊道:“我们冲进来的只是城市区外围的一道军事防线,真正的城市区在电梯后面,穿过一堵铁墙才是城市区。对不起,他们抓了我mama!”

“你mama已经死了,他们在骗你。”

“我mama没死,她没死。她那天被抓走了,现在成了奴隶,永远为这里做苦力。她是个残疾啊!风哥,对不起!我再……我再说最后一次,把枪放下!”

我没有理他,抬起头望着那个白发男人,“你才是这里的领袖?”

那人的嘴角拂过一丝微笑,点了点头。

我抬起枪要打死他,就算我已经失败了,我也要他死。

“砰”,身后传来枪声。小三元开枪了,击中了我的右臂。子弹并没有穿透我的手臂,仅仅只是擦过,但鲜血依旧湿透了我的衣服。

“风哥,对不起!”

接着又是一声枪响,小三元应声而倒,没有发出一声惨叫。他脑袋上出现了一个血窟窿,死了。开枪的又是那个青年,那个晨峰,领袖的侄子。

小三元死了,我失败了。我的脑袋一片空白,连手上的伤口都感觉不到疼痛。

一群人冲过来对我拳打脚踢,打得我浑身失去了知觉。一个人把我的头发揪住,抬起了我的脑袋。晨峰冷笑一声,把脸凑到我面前说:“就你这狗样还想造反?”

我想用嘴巴去咬他,被他躲开了,一脚把我踢飞了出去。

他站在我身前叉着腰,一脸欠扁的表情,大笑道:“你咬我啊,你特么咬我啊,哈哈!”

我满嘴鲜血地笑道:“杀了我,你特么杀了我啊!杀了一个我,还有千千万万个我。只要你们不死,我们复仇的火焰就永远不会熄灭。”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只是觉得自己和大家的所有努力都成了无谓的牺牲,这一切的责任都在我。

“别以为自己高高在上,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那位领袖毫不在乎我的威胁,一脸淡然。只有晨峰在一旁对我yin笑,“我们不会杀你,我们会让你求死不能,让你痛苦地活着,看看你还敢不敢造反。哈哈……”

“我的人已经冲破了你们的防线,就算没有我,他们也能冲进来,只是时间问题,你们死定了。”

领袖冷眼注视着我,说:“死到临头还敢大言不惭?你的人永远冲不进来。”

“你知道有多少人吗?”我吐出一口鲜血来,“平民区的所有人都冲过来了!”

他将嘴巴凑到我耳边小声说:“告诉你,对付他们最有效的武器不是枪子儿,而是丧尸。”说完他便正了正嗓音,发号施令道:“放出丧尸!”

意志模糊的我被人带进了城市区,而铁门之后的那群人一定不知道我被抓住了吧?我想告诉他们丧尸来了,跑,快跑……

我醒来的时候正在一个黑漆漆的屋子里,有人在窃窃私语:“嗨,醒了醒了!”

“我们开始吧。”

背后传来一声清脆的响声,伴随着一阵剧痛,原来是被皮鞭抽在了我的背上。他们狠狠地抽,抽累了换个手继续抽。

不消片刻,我的背后已经皮开rou绽,全是一条条触目惊心的伤口,痛到骨子里去了。我马上又要失去知觉了,即将陷入昏迷。

“停,要昏了要昏了,等等,可不能让他昏死过去呀。”

“给他抹点生抽。”

背后再次传来刺骨的疼痛,有什么东西淋在了背上,像无数只蚂蚁在我的背后撕咬。渐渐的,我不再感到疼痛,而是一种痒痒的感觉。紧接着所有的疼痛汇集到心脏部位,我就像突然受到电击一般抽搐了一下,整个人顿时清醒了不少。

“再抽,别让他歇着。”又是一阵鞭打。

“停手,要晕了,又要晕了。”

“抹点盐吧。”

我的伤口被抹上了盐粒,不用说那是怎样一种感受了,我从来没有承受过那种痛苦,我从来没有这么想死。这一切太煎熬了,对于此时的我而言,死才是最美秒的事情。

又是一阵鞭打,我被打得体无完肤。直到被温水淋在身上,伤口再次传来一阵剧痛,痛不欲生。我又清醒了一点,眼皮沉重。

门突然打开,晨峰走了进来,“哈哈,怎么样了?招待好了吗?”

“晨大哥,他身上都没有一个地方给我们下手了。”

“行,给我拖出去游街。”

丧尸和遍地的尸体已经被收回,血迹也被清扫干净。一辆皮卡缓缓在街头行驶,我被拖在车后,浑身****,皮rou外翻,泛白的伤口上沾满了灰尘。

经过中心广场时,我看见那里挂着十二具尸体。小三元和一些公会高层被高高地挂在那,好在并没有看见林枫的尸体。

街上没有一个人,整个平民区显得空荡荡的,寂静无声。当然,他们并没有死光,还有不少人是活下来的,他们不会让所有人都死光的,不然这里便无法运作了。但我知道,我被游街的场景他们是看见的。他们不敢出门,也不敢出声。他们躲在黑暗中看着这一切,他们被吓破了胆,浑身瑟瑟发抖。

晨峰用喇叭大喊着:“看看,你们还认识这个人吗?这个人就是这次流血事件的罪魁祸首,你们受到了他的蛊惑,是他害了你们!”

“你们还认识他吗?瞧瞧吧,你们还认得出吗?他身上已经没有一处完整的皮肤了,你们一定看不出他是谁吧?我来告诉你们,他叫任长风。你们记住他的名字,他是这里的罪人。”

起义的主犯大部分都被抓了,大部分都惨死了。可是我的脑袋从来没有如此清晰过,我从来都没有这么想要活着。对,我想活着,我不能死,只有活着才能报仇。

总有一天,我还会把这里搅得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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