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刑天死后,灵魂分作三百六十五道,每一道灵魂都进入轮回。 当时他下了一个诅咒,每一个拥有刑天之魂的人都将继承他好战的性格,倘若拥有刑天之魂的人被砍掉头颅,那么将会化身为刑天鬼,今生今世追杀砍他头的人以及他的所有手下,只有全部杀掉之后才能瞑目,就好像他想要杀死黄帝一样。 听完王宇达的话,孟经纶害怕了,那种恐惧是来自与灵魂的颤抖。 战神刑天,那是何等的人物,那可是十大魔神之一。 现如今魔神追杀阎王,阎王怎能不害怕,说到底,在魔神的眼里,阎王就是个小孩。 “这怎么办啊!”孟经纶颤抖的说道。 “小王爷,没关系,且听我慢慢道来。” 原来这战神刑天虽然厉害,但是他的灵魂化作三百六十五道轮回转世,每一个转世仅仅有他一部分的力量,这刑天虽然凶名在外,但是他们毕竟不是刑天,但是即便是如此也够孟经纶吃一壶了。 “那谁知道这个浮尸的来历?” 据说他是古时候某国的一个大将军,因为天性残暴,残害了许多平民百姓,因此被处以极刑,秋后处决,时间午时三刻。 午时三刻,太阳挂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阴影最短的时候,这在当时人看来是一天当中“阳气”最盛的时候。 中国古代人们迷信的看法,认为杀人是“阴事”,无论被杀的人是否罪有应得,他的鬼魂总是会来纠缠判决的法官、监斩的官员、行刑的刽子手以及和他被处死有关联的人员。所以在阳气最盛的时候行刑,可以抑制鬼魂不敢出现。 这应该是古人习惯在“午时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午时三刻这个时间,差不多是中午的十二点,这个时间,阳气最盛,人的影子最短,迷信的说法中,此时可以用旺盛的阳气来冲淡杀人的阴气。 那天,当时这个打将军跪在砍头台上,正值午时三刻。 “时辰已到,立即行刑。” 刽子手基本都是心狠手黑之辈,他们不仅要有杀人的胆量,而且要经过一定的技术训练。 人的脖颈虽然比较细,但因为其中有颈椎骨,所以不用力气就不能一下子砍断。 有的犯人孔武有力或身怀绝技,要砍掉他的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也巧了,当天的刽子手也是菜鸟,也是第一次接到这个任务,心里难免有点犯嘀咕。 正要砍头之际,大将军瞪了刽子手一眼,刽子手一个哆嗦没砍到。 正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此时刽子手胆子差了点。 刽子手整理了心态,一刀下去,仅仅斩掉了脖筋,这位将军毕竟久经沙场,一身铜皮铁骨是练得出神入化,但是脖子还是差点。 要说当时,大将军被斩掉了脖筋,狂风大作,风雨交加,天降异象。 这个刽子手吓坏了,但是责任感让他顶着风雨又砍了一刀,这下大将军已经断气了,但是头颅依旧挂在脖子上,这叫藕断丝连。 大将军临死之际,飞雪,狂风,暴雨,冰雹一起,噼里啪啦的,砸死了不少人。 当时在看热闹的人中有以为有些道行的老头儿,他知道其中的辛秘。 “别再砍了,要出人命了。” “我特么管那么多,我今天非得给他头砍下来。”刽子手不管不顾,就准备砍掉大将军的头。 说时迟那时快,老头儿扔出一张定身符,定住了刽子手,当时十分的惊险,到已经碰到骨rou,就差那么一丁点。 老头儿也是身手矫健之辈,看这架势也绝非凡人,只见,那老头儿一个箭步把大将军的尸体扛走。 暴雨,狂风,飞雪,冰雹整整折磨了当地居民三天三夜,家家户户都不敢出门,只得窝在家里。 那个老头把大将军扛到深山老林里,也做法了三天三夜,随后用符连接头颅和脖子埋在一口枯井里。 要说也奇怪,身体深埋大地之际,一切异象也随之停止,太阳从乌云中钻了出来,百姓们也纷纷从屋子里走了出来,享受着来之不易的阳光。 没过几天,老头儿的悬赏就张贴了出来,百姓们对这个神秘的老头褒贬参半,毕竟他们不知道救他们就是这个老头。 又过了很多很多年,老头儿当年埋尸的枯井附近慢慢的出现了村庄。 本来一切都是相安无事,但是符的使用时间毕竟是有限的。 没错,正因为咒符的失效,大将军变的蠢蠢欲动,没被砍下头的他没有太多法力,只能用喷血这种小计俩不短的侵蚀村民的精神。 一切真相大白,但是孟经纶听得却是心惊rou跳,他也明白,这次他真的是做错了事情。 “你怎么会知道这段辛密的?”刘宏哲一直提防着王宇达,所以顺其自然的认为这是王宇达做的扣。 “当年的老头儿是我的祖辈,所以我知道。” “别说这些了,我怎么办?”孟经纶现在可没心情谈论别的,一想到一代魔神要追杀他,就害怕得要死。 “当时法事做了三天三夜,也就是说他还有三个时辰就要醒了,我们要在这段时间做出应对方法。” “什么方法?” “断头重生!可惜这里没人会医,否则这件事已经成功五成。” “谁说没人会的。”这时一个突兀的声音在王宇达身后响起,耿子墨以为没他啥事,就睡了一觉,刚醒就听到有人在谈论它,这也是王宇达之前一直没发现耿子墨的原因。 “是谁在那!大胆妖孽,还不快快现出原形。”说罢,王宇达就掏出一张咒符。 “开你的法眼好好看看小爷我。” “这位是我的朋友,也是医的传人。” 王宇达开了法眼,看到了耿子墨的真容,便把咒符放到口袋里。 “这样,咱们在三个小时之内做出几个法阵,主要的作用就是束缚住这具浮尸,之后用咒符绑住头颅和脖子,剩下的就交给这位小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