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A市,我有两个朋友从外地远到而来,正值春节,便打算多带些朋友在A市这个大都市玩上一玩。 说起林氏兄妹,他们可谓真正的人中龙凤了,哥哥林萧是个三级警司的刑警,而且据说在大学时期他在犯罪心理学上学得十分出色。我真不知道他们家基因怎么就那么好,meimei林琴还是外国一所名校的留学生。更要命的是,他们要长相有长相,要才学有才学…… 话说回来,其实我也是警察,不过我不是刑警,而是刚就职两年的法医。 然而令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在我们出游的第一天,就碰上了一件很可怕的事。 那天白天我们玩得很累,于是晚上就随便找了一家离得近的酒店。当时还没吃晚饭,所以干脆就在那家酒店订菜吃起来。 “何翼,当法医这行月收入应该很不错吧!”开口问我的正是远方来的朋友之一孙丹茉。 我打趣道:“丹茉,你快毕业了吧?你学的是化妆专业对吧?依我看,你以后就去当尸体美容师,月收入比我高得多。” “不要,那是正常人能干的活儿嘛!”她撅起嘴巴,还把筷子往饭碗里一插,摆出一副赌气的样子。 “你俩少接触哦,丹茉姐可是我哥攥在手里的。”林琴边站起身夹菜,边笑着说道。 坐在我身旁的林萧脸色一红,说:“鬼丫头!尽瞎说!” 身为好哥们,我哪会不知道他的那点小心思?我冲对面的孙丹茉笑了笑:“你俩心照不宣,心照不宣!” 可是当我望向孙丹茉,却发现她的脸色有点不对劲,她的眼神一直盯着碗里。 “丹茉,你怎么了?” 与她同来的陈笙笙也发现了她的异常。“丹茉,说话呀!” 她用颤抖的手指指着自己的碗里,哆嗦着说道:“你们看!” 这下我们全都意识到似乎在丹茉碗里有不得了的东西,因此都挤在丹茉的背后看。 “天哪,这什么玩意儿?怎么黑、红、白搅和在一块儿啊?看上去好恶心。”陈笙笙也伸手指了指。 我立即把陈笙笙和孙丹茉的手拨开,定睛一看,我倒吸一口冷气,怀疑这是半颗眼球! 别人可能一下子看不出,但我是法医啊,那红的是血,白的是些许眼白,至于黑的就不用说了…… 我沉声道:“萧,命案发生了……这是半颗眼球。” “这么说,是我把它咬成了两半?”孙丹茉转头看了看我,惊恐地说道。 而我又不好瞒着她,只能微微点头。紧接着孙丹茉就捂着嘴巴奔向洗手间了,陈笙笙也马上跟了过去。 “林琴,你去联系一下这酒店的经理,我去别的桌看看有没有这种情况。”说完,我看了林萧一眼,我相信这么多年的兄弟情谊,总还是比较心有灵犀的。果然,我没跟他说,他就掏出手机联系警队了。 我站在中心位置对四周大喊:“大家注意一下,我朋友刚才在碗里吃到了眼珠子,所以说可能酒店的饭菜里被投了人体的一些组织。” 这下,有人开始说黄鳝里也藏有眼珠,又有人发现蘑菇汤里也有……于是在场的人要么是往厕所间呕吐,要么就是纷纷对酒店的服务员破口大骂起来。 很快,一波刑警就推门而入了,而此时酒店经理也已经出来了。 市里的刑侦处处长李有为竟然也过来了,他年轻时据说是个叱咤风云的破案高手,现在五十多岁了,眼神却还是犀利,似乎是在表明自己宝刀未老。 他走到林萧面前,问道:“林萧,快跟我讲讲,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你刚才在电话里说发现了眼珠?” 林萧望了望孙丹茉吃过的那只碗,说:“李处,请跟我来。” 李有为朝身后的警察们招了招手:“快快快!保护现场,保护现场!” 我补充道:“李处,不止那个碗里有,几乎每一桌的饭菜都有两盘是被放了眼珠。” 这时,陈笙笙扶着孙丹茉从厕所间出来了,孙丹茉的脸色还是很差,也难怪,毕竟她可是把半颗眼球吃下去了…… 李处看了看刚出来的孙丹茉,问道:“那位就是第一个发现眼球的人?” 林萧沉声道:“正是。” 随后,李处把重案组的组长汤水饺叫到身边来,李处厉声道:“老汤,好好查案。根据我的经验,这凶手的手段不简单,很可能是职业杀手,你手下的警察也要悠着点。当年我在你这个位置的时候,也遇到一个这样的人物,险些丧命啊!” “知道了。”汤组长点了点头,之后便走到酒店经理面前,道:“你这个店,恐怕要暂停营业一些天了。还有,你去把烧菜的师傅都叫出来。” 那酒店经理打了个哆嗦,哈着腰回应道:“知道了。” 陈笙笙走到他身旁,打量了他一番,说道:“发什么抖呢?该不是做了啥亏心事吧?” 林萧却上前为这经理解了围:“笙笙,你要是开了家酒店,发生了这种事情,你心里能不害怕?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做生意成功的人都比较小心谨慎,这样才能在市场上乘风破浪。虽然凶手也是很谨慎的人,但却胆大至极。况且,谁会砸自家的牌子?肯定是找别人家的来砸啊!” 酒店经理眼神中划过一丝感激,对林萧说:“谢谢你啊!你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我,这很有可能是我的竞争对手为了搞垮酒店,才做出这等极端的事情来。” 林萧眯起眼睛看着经理,说道:“不,这可能性不大。” 就在此时,酒店里的大液晶屏突然变成了雪花屏,装在墙壁上的音响也随之发出“滋滋滋”的怪声。 我嘟囔道:“什么情况?咋跟恐怖片似的。” 不料还真被我猜准了,怪声停止后,音响里传出一个富有磁性的男声:“你们,谁也出不去。不信,可以试试。” 声音结束后,大屏幕上出现了一双带血的筷子,在场的人几乎都仔细看着。 林萧转过头来看了看我,说道:“翼,会不会这就是凶器?” “是有可能的,不过难度系数应该很高。”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大屏幕。 液晶屏恢复正常了,林琴不明所以地瞅了我一眼,正好被我注意到。 于是我解释了一下:“哦,我的意思是说,用筷子挖眼球要很大力气才能办到。” 站在后方的李处问:“他是谁?” 我估计他是在问我的身份,所以我立马转身说道:“李处长您好,我是局里的一名法医。” 没想到我刚说完这句话,除了我的朋友,周围站着的人都齐刷刷往后退了几步,好像我就是凶手一样。 我尴尬地笑了笑,说:“我可没凶手那么恶心变态。”这既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所有人说。 李有为拍了拍我的臂膀,沉声说道:“好了,今夜对你是个不眠夜。” 我当然懂他的意思,他就是让我赶紧取眼球拿回鉴定中心化验。他说得没错,我是要通宵干活了…… 音响又传出了声音:“这样吧,看你们可怜,再加上我需要点挑战,我允许公安人员出入。” 孙丹茉眉头紧锁,看着我俩,说:“林萧,何翼,在你们开始工作之前,我想问你们,你们相信这世界上有鬼吗?” 我的回答是“信则有,不信则无。”而林萧的答复似乎比我的高级多了:“鬼只住在人的心中,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用一颗相信科学的心,去解释去搞明白这一切。” 汤水饺轻抚了下头发,说:“对,这一切一定可以用科学去解释。凶手让警方误认为灵异事件,目的就是使警方和群众都产生恐惧心理,从而案子只好不了了之。那什么红衣男孩的案子,相信你们都略有耳闻吧?” 一个年轻妇女向警方发问:“那我们到底可不可以回去啊?” 林萧冷静地说道:“最好都回去,凶手让你们留在这里,无非就是想要再次作案。” 林萧的分析确实有道理,但我仔细想了一下,发现这恐怕行不通。凶手希望他们不要离开酒店,那么如果有人违反他的规定的话,凶手就很有可能在酒店外的地方行凶。如果凶手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的话,那出去的人真的会很危险。 我把想法告诉了所有人,大概汤组长和李处长觉得我和林萧说的都有道理,因此一时半会儿做不出决断,而酒店里的人自然也不敢轻举妄动。 “这样吧!组长,就让酒店里的人们都留下,然后分别在每一楼多派些警力。”林萧提议道。 汤水饺点了点头,决定每一层派两名刑警守着,酒店一共是13楼,也就是说派了26名刑警。 后来汤水饺亲自审问了那些厨师和服务员,没有得到任何结果。 等到现场的初步勘察完毕后,我向酒店清洁工借了双手套,集齐了所有已发现的眼球,和林萧一起跟着汤水饺等警官一起离开了酒店。 说实话,我看着那些眼球,心里都觉得慎得慌,就感觉它们都死死地盯着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