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有事相求?不知燕某有什么能为先生效劳的吗?”燕封有些玩味的问道。 “我想向您借点人手办点私事,当然,我会额外付给他们加班费的。” 也不知道治安所是不是真的像燕封办公室那么穷,客人都坐半天了,居然连杯茶水都没有。 “借人吗?可以啊,就当是做做副业创收了。说吧,借多少?” 虽然我已经料想到了这次的借人之旅会一帆风顺,但燕封的爽快还是让我小小的吃了一惊。 我之所以会来治安所借人,而不是去像燕镇吾讨要人手。一方面是因为治安队的队员单兵作战能力强,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燕镇吾的手下我用着不放心。从之前治安队对于滑头鬼的追铺效率就可以看出,燕镇吾已经开始防备我了。如果不是我对他还有些用处,估计早就是身异处小命不保。 虽说燕封已经加入了燕镇吾的阵营,成为了家主势力中的中流砥柱。但治安所却依然是治安所,并不听从燕镇吾的号令。也就是说燕镇吾想要调用治安队,必需通过燕封来号施令。而只要燕封不点头,治安队中的一兵一卒都不会为燕镇吾所用。 与其说二人是主仆关系,不如说是相互利用。燕镇吾需要燕封为他摇旗呐喊巩固势力,而燕封则需要借助燕镇吾的势往上爬。 我向燕封借人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对付那只差点要了我小命的滑头鬼。虽然到现在我的都没弄明白他为什么要盯着我不放,但事已至此也就没有必要甚解了。 在沉吟了片刻之后,我才竖起右手的食指,对着燕封轻描淡写的回答道:“一个中队足以。” 百鸟城中的常住人口有将近八十万,想要挨个排查也不是不可以,只是时间不等人。谁知道那只狡猾多端的滑头鬼会不会灵机一动选择先安身于城外,然后在等待时机伺机而动。要是那样的话我的处境可就要尴尬了,毕竟千日防贼的事可不是一个小工程。所以这种既费时又费力,还有可能徒劳无功的笨方法我是不用的。 “一个中队?王先生您不会是在和我开玩笑吧?要知道我手底下总共才有五个中队,五分之一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 治安所所辖公职人员一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治安队,主要负责整座城市的内部安全。像抓贼啊、防火啊、破案啊,都归他们管。另一部分为治安所的文员,这些人负责的是治安所内部的日常事务。 治安所正式在编人员有三百五十五人,编外人员有五百五十七人,加在一起一共九百一十二人。其中隶属于治安队的有三百一十八名在编人员以及四百五十名编外人员。 治安队一共分为五个中队,每个中队又分为六个小队,而每个小队都是由八名在编人员和十五名编外人员组成的。除此之外,每个小队都有正副队长各一名,每个中队都有一名队长两名副队长。再加上治安队的一名总队长以及两名副总队长,一共七百六十八人。 “一个中队而已,我想以燕老大您的本事,让几十个人轮休几天应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 对于已经在治安所呆了将近三十年的燕封来说,别说是一个中队,估计就算是两个中队,甚至是三个中队,只要不影响城内的治安,他都能调给我。之所以会有这么大的反应,无非就是打算在提条件的时候能稳占上风。 “一个中队而已?那可是一百五十三个大活人,你当我是人口贩子啊,说给你就给你。” “您当然不是人口贩子,那么多的人即使是您想卖给我,我也没胆子收。借用一下而已,又不是不还了。放心吧,我会保证他们的安全的。” 燕封之所以能被治安所里的老人称之为老大,一是因为他手中有权,整个治安所都以他马是瞻。二则是因为他够义气,无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只要是治安所里的人都受过他的恩惠。 小弟视其为老大,当老大的自然也要事事为小弟cao心。在众多需要cao心的事中,安全问题无疑是重中之重。因此当我说出会保证那些出借给我的人的安全的时候,燕封的脸终于是多云转晴。 “借给你一个中队也不是不可以,只是......” 我本以为燕镇吾的演技就已经够差的了,谁曾想燕封装模作样的本事更是一塌糊涂。既然已经打算话说一半故弄玄虚,就不要老是用大眼珠子瞥我。这么一下一下的瞥下去,就算是我有意配合他把戏咽下去,都要忍不住笑场了。 “那个...咳咳...只是什么?” 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我轻咳了几声。相信只要是个有脸有皮的人在听到我的暗示后,就会选择收起那拙劣的演技,摆明车马和我谈判。 “只是...只是...这个...不好说啊。” 得,看来我今天是碰见不要脸的了,真没想到堂堂的治安所一把手居然还是个没脸没皮的主。 “燕所长...燕老大...燕大哥...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就当帮小弟一个忙,算我欠您一份人情行吗?” 燕封所要的无非就是我的一个人情,既然我已经给了他他想要的,那么只要他还打算在这百鸟城中继续把日子过得舒舒服服,就一定会直奔主题。 和我猜测的一样,燕封在听了我的话后,原本那张充满忧郁的脸瞬间就绽放出了笑容。 说句实在话,燕封的笑真的是不哭还难看,也不知道这种极品丑男是怎么讨到老婆的。据说他还有一子一女,男孩还好说,可这女孩要是像他的话,那以后还怎么嫁人呢。哦...对了,难怪身为父亲的燕封会在工作上这么拼,看来是准备仗着自己的权利给自己的女儿找一个好夫君。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我终于以每天三倍日薪的价格借到了那队的人。虽然这个价格有点高,但还在我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我一个没家没业的穷丝,出钱的当然不会是我。而在我认识的人当中,就要数胡僧最有钱也最容易把钱借给我。说是借给我,其实就是送给我,反正就算是他讨债我也不会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