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终于回到现实世界了哦!今天三更,大家好好看吧 ---------------------------------------------------- 坐在花江区警署审讯室破旧的方椅子上,林曼卿感到头昏脑胀,从45度将这个女人带回来直到现在,这个坐在她对面,习惯了夜间工作的小姐喋喋不休地讲了三个钟头,她的故事低级、荒谬、破绽百出,到处充斥着自我臆想的谎言和自我吹捧以博取关注的噱头,连只是默默听着她的“传奇经历”都让林曼卿觉得筋疲力尽。 这个女孩子叫做邦妮,当然只是艺名,至于原名是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曾是这条街上走红的**,只是这些年过气,名气已大不如往夕了。 “喂,你!”邦妮用翘起的二郎腿踢了踢面前的桌子,“我说,你们没有权力抓我,这都一晚上了,算是个什么意思!” 她摇了摇依然戴在手腕上的金属手铐。 “在花江区,我干得可是再正经不过的营生,不偷不抢,光明正大!” “昨晚在店里发生了什么,怎么会打起来?”林曼卿问道。 “怎么会打起来?还好意思说,提起这个老娘我就来气,老娘正在台子上跳地起劲儿,正赶上有客人找我,我还正高兴呢,结果不知道从哪儿蹿出那么个鬼影,吓死人了,啥都没看清,老娘的客人就全他妈都被他打趴下了。” 邦妮只是作为目击证人需要被传唤而已,况且目前**开膛案还并未处于公开调查阶段,按照楚江威一贯缜密的行事作风,他断然不会如此大打出手打草惊蛇,况且依他一向冷静的性格,也实在犯不着这样冲动。 “该死的,那个白脸鬼,”邦妮咒骂道,“搞砸老娘的生意,非得让他十倍赔偿我损失不可,喂!他死哪儿去了,只有你一个人?反正你们是一伙儿的,你在也行,你赔我!” 默默注视着邦妮不停叫骂,林曼卿突然发现虽然脸上画着艳俗的浓妆,可那仍旧是一张稚嫩的脸。 “邦妮,”林曼卿开口问道,“你今年多大了?” “老娘25了!” “是吗?” “……******……你不信我……”邦妮显得有些局促起来,骂骂咧咧了一会儿才嘟哝着道,“15还是16,我也记不清楚了……” 果然是这样,林曼卿想她明白了楚江威的想法,他一定在见到这个女孩儿的时候就洞悉了这一切。 邦妮……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 “老娘10岁就出来混了,你去打听打听,当年老娘的身价,100块钱都未必看他一眼,要不是那几个蹄子,老娘会沦落到这个地步?挨千刀的那杀猪的,就老娘就收30块钱还让老娘打8折。” “邦妮,关于目击凶手杀人的情景,请你再描述一遍。” “还说,我都说了八百遍了!” “请再描述一遍,想清楚再说,不要有遗漏。” “那天晚上,我从‘爆点’出来,一个人喝完酒正准备回去,路过巷子口的时候就远远看见两个人影纠缠在一起啊,一个大高个儿壮的跟牛似的,一个矮点,还在不停地叫,我也没看清,反正她也没叫多长时间,不一会儿就倒下了。” “然后呢?” “那个男的就丢了魂儿一样跑了啊!” “你确定是个男人?” “废话,那男的比那杀猪的还他妈壮。” “两人纠缠的过程大致是怎样的?” 邦妮绘声绘色地描述一番,却看林曼卿脸上没有丝毫面部表情变化,气急起来大叫道:“你干嘛这样看老娘,难道你又不相信我说的话?” “邦妮,你讲的故事是挺精彩,可是我让你讲了5遍,每一遍都不一样。”林曼卿将手中的笔放在桌上,现在她基本可以断定继续讯问已没有任何意义了,这个孩子什么都不知道,她不知从哪里得知了**开膛手的事,所谓目击过凶手行凶只不过她是用来招揽客人的噱头,但是这样一来,经过她的大肆宣扬,警方再想对案情保密已是不可能的事了。 “嘿,你什么意思,你不信我?我可告诉你,你不要小瞧我,不就是开膛破肚么,我见的多了,我还见过几个女人把人的肚子直接剖开,什么肠子肚子弄了一地,还有一回……” “好了。”林曼卿站起来走到邦妮身边,打开了她手上的手拷,“邦妮,讯问已经结束了,很抱歉采取了这种方式,现在你可以离开了。” “离开?”邦妮揉了揉手腕,身子往后面的椅背上一躺,“老娘不走,你们不相信我说的话,还不赔我钱,我就赖在这儿了,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