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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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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千夜坐在案桌前,一脸不耐烦。他现在一身玄色长袍,白发及腰,玉冠挽发,似一个古代帝王。手执一支狼毫随意挥洒着,这里标注那里写两笔。他不愧心灵手巧,下得厨房上得厅堂,菜做得好,字也十分漂亮。一首毛笔字,柔中带刚,刚而不硬……跑远了。

案桌上,好几叠类似奏本的东西。他突然把笔一扔,抱怨道:“这里惹出民愤,那边又说天灾,这个更好,守个边境你到给我不断地挑衅对方,要发起战争吗?”

封千夜气的把奏本一扔,砸倒一个灯台。

“来人!”

“在。”三个黑影出现在案桌另一边,跪在地上。

“冷,通知雪麟,三天内我见不到他,就是我去见他。”

“是。”一个黑影消散,好似没出现过。

“蝶,玟,你们两个把这封信交给涂山冰玉。但是不要和妖族其他人有交集。”他把一封信扔到剩下两人身前,整个人就瘫倒在椅子上,皱眉沉思。

“明白。”“遵命。”两人答到。

三天前,一个人把报告内容写过头,害得自己急急忙忙跑过来,就是为了处理这些破事。憋屈了三天,没地方发泄,现在满腔怒气,倒霉的就成了案桌。这样子,看来又要换桌子了。

听到声响,两个侍女推门走了进来,恭谨地道:“主上。”

“没事,出去。”他挥了挥手,不耐烦道。

他目无焦点地对着碎成两块的案桌,思绪不知在何方。过了不知道多久,终于从软椅上站起来,走向外面。

蜃城,六界交汇之地,天道不管之处,这里是丛林法则的天堂。强者为尊,不管是谁,没有拳头就只能跪下说话,或者最好话都别说。

封千夜在这拥有一个巨大的庄园,可见在这大多数的生灵连落脚之地都没有的地方,他有多强。

他现在慢悠悠地走向通往人间的空间接口。至于为什么不直接用传送阵,因为他想看看能不能在街上买到什么好东西,好给叶绫空作礼物。

封千夜穿过一条小巷子,走到一个灵兽幼崽的摊位前蹲下,观察着。

“老板,这只火狐怎么卖?”他拎起一个笼子,里面是一只火红的小狐狸,好像是生病了,耷拉着脑袋,眼睛睁开一条缝看着封千夜。

老板一看,是一只病怏怏的灵兽。要是死了自己还亏了,现在有人看上是求之不得的,也就没有狮子大张口。

“五十块灵晶或是五千万鬼币。这是公道价了,客官。”这老板是一只鬼魅,半透明的脸笑起来有点奇怪。

封千夜看了两眼火狐,如果是正常的估计还要贵很多,这只的天赋也很高,于是扔出一个小口袋。

“七十,给我一个玉毯。”

“好嘞客官,马上。”他乐嘻嘻地走进旁边一个小房间,取出一件透明的小毯子,然后打开笼子把小狐狸裹了进去,交给封千夜。

玉毯是一种很常见的低级法器,基本上入门炼器师都能做。可以聚灵养身,有一些差的会像这样给宠物用。总而言之,非常便宜,老板自以为今日是赚了不少。

混混这类生物,不管是哪个种群,在哪个地方,都是一个顽强的毒瘤,像癌细胞一样,永远都除不干净。关键是他们有一个天生的缺陷:不长眼。

“这位小帅哥,看着面生啊,第一次来蜃城吗。入乡随俗的道理你懂吧。”一个肩扛大刀不足一米五,身披兽皮的男人,从转角处走出来,杵在了封千夜面前。

后面也有几个人走近,拿出了武器。他们看上去就知道不是一个种族的物种,有妖,有魔,还有一个长得神神奇奇的。旁边的路人都退开,店家都坐视不理,这就是丛林法则,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谁知道人家会不会就把你当成下一个仇人了呢。

封千夜在出来时已经换回一身运动装,利落清爽的黑色短发也回来了。这样子看上去,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修道者而已,人类总被大多数物种当成好欺负的。

“哥布林吗,我还以为这个种群早就消失了呢,居然能在蜃城见到真的是让我惊讶,”封千夜一脸讽刺,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矮人,根本没有理会后面的几个。

“比你矮又如何,够强就好。今日不留下让我们满意的东西,我们尨狎五兄弟会让你知道,这里不是人类这种东西能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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