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丁琪自己也重伤住院了啊。。。”伍振用手抹了一下脸。 我微微一笑,说道:“有一位侦探小说家曾经说过:抛开所有不可能的,剩下的,不管多么匪夷所思,那都是事实。” 于是我清了清喉咙分析了起来:“首先,我来枚举一下已经确认的关于凶手的线索,看看是否与丁琪的身份相冲突:首先,凶手需要制毒的专业技能以及接触制毒设备的机会,丁琪是符合条件的;其次,凶手必须是受害人的‘熟人’,而丁琪是他们的闺蜜,这再合适不过了;再者,凶手很可能与寻猫的委托有关联。” 我看了诸队一眼,继续说道:“下面我来说一说丁琪和寻猫委托之间的关联:根据王海川的供述,黑猫小白并非陈雪所养,但却是他们寝室共有的宠物。” 我拿出了陈雪和小白的合照,“在这张照片中,陈雪正抱着小白,从姿势上来看,照片并非自拍,应该是有人替他们拍摄的。我判断照片应该是在他们寝室里拍摄的,尽管背景比较模糊。”说着我指了指照片的一角,“这个粉红色的宠物食盆,跟昨天我和诸队在他们寝室里见到的食盆一模一样。“ 我向众人展示了一下照片,继续说道:“那么拍摄照片的人,有很大的可能是陈雪的两名室友——吴洁或者丁琪。” “为什么非要是她们俩啊?别人也可以呀?”林雯雯冲我眨了眨眼睛。 “昨天我和诸队去查访他们寝室的时候,我注意到王海川一直站在屋外并没有进门。我估计园区应该是有管制规定的:未经允许,外人是不能随便进入女生宿舍的。而且之前王海川还说过,这三个姑娘私下不太与其他人交流,再加之照片拍摄的时间是夜晚,陈雪甚至还穿着睡衣。所以我觉得丁琪和吴洁作为拍照人的可能性最大。” “那这又能说明什么呢?”顾辉躲在人群最后幽幽地问道。 “确定拍照人的身份是很关键的,因为除了陈雪本人之外,就只有拍照人最有可能保有这张照片——也就最有可能成为委托我们找猫的那个人。” 众人都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只有一旁的诸队深吸了一口烟,好像明白了什么。 诸队弹了弹烟灰,补充道:“而刚才我们在花坛里找到的那部手机,上面的指纹与丁琪的指纹完全吻合,这更加证明了丁琪就是委托人。” “这么看来,”伍振推了推眼镜,“丁琪确实符合我们对于凶手的各种推断。” 我摸了摸下巴,继续说道:“没错,接下来我将以凶手的角度,来做一次案情推演: - 首先,这是一起预谋已久的凶杀案。因为凶手要对小白进行长时间的训练,让他产生条件反射,以保证它每天9点都会准时来到女厕所的后窗。这可能需要对小白进行几周甚至几个月的长期引导,具体的训练方式我们现在还不得而知。 其次,凶手一定会极力鼓动另外两名室友,来参加这个动漫展。鉴于他们的寝室里贴满了动漫海报,我推测她们都是这方面的爱好者,所以要鼓动她们来并不难。何况动漫展大约要持续一周,一周内的任意一天都可以实施谋杀。” 我慢慢走到了走廊外面,继续讲解道:“案发前,三个姑娘有说有笑的走进厕所,我怀疑上厕所也是凶手提议的。你们女生不是。。。有这个习惯么?”说着我看了看林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