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啊。” “有什么奇怪的,现场不是很完整么?” “正是完整,才显得奇怪,就好像是特意的样子。” 那边在别墅里晃来荡去的梨仙可能是觉是没什么好玩的了,无聊之余便也想加入我们的讨论组。 见梨仙还是一脸“问号”的样子,我只好解释到,有了陈胖道士的提醒,我也渐渐明白他想指明什么。 “现在我们还不清楚凶手是不是陆园明,但假设凶手不是他,那么凶手用什么方法离开现场而不被发现的?这一点我还没想到。可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这个凶手在现场曾经逗留的时间很长。 因此,我们可以肯定,这凶手当时对现场是做过一些布置的。 那么我们来设想一下,一个杀人犯在蓄意杀人后,无非要做的就是二点,一是抹去自己在现场的一切痕迹,二是尽量拖延尸体被发现的时间,二者都是为了让凶手可以避开被怀疑追捕的手段。 这个凶手的第一点无疑是做得很漂亮,现场根本没有留下什么指纹之类的证物。 但是第二点就很奇怪了,凶手为什么不把尸体拖行的血迹擦掉?反而保留着,就好像是故意想让人发现一样。虽然现在因为血液干涸挥发后不明显,可是我们可以从以前的现场照片上看出来,从这里拖行的血迹线有多明显,一个正常人只要不是眼瞎,肯定都会第一时间发现的。” “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啊,这不是自找麻烦嘛?” 梨仙还是弄不明白的样子,虽然我给她讲解了一番,但她好像更糊涂了。 见她这副样子,我有点无语,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换一身福尔摩斯侦探装啊,你又是从哪里学来的? 嘛,尽管心中吐着槽,我却也只能耐的性子说道:“现在可以肯定的是凶手是希望别人知道死者已死的,又或者说因为某种目的,凶手不能将死者的死迅隐瞒,相反还要尽快让人发现。” “不过既然凶手要让人发现江满鑫已死,可为什么还要将他分尸带走并且还去完全相反方向的西环江滨岸抛尸,这不是多此一举么?凶手不怕增加被发现的机率,这完全是自找麻烦啊。” 陈胖道士插了一句。 我顿时无言,没法给出答案,因为这也正是我想不明白的地方。 “算了,弄不明白事先放一边,我们先处理一下自己能做的。在侦查方便我们几个外行根本是比不上专业的警察,既然他们也无法从这里看出什么来,我们也不必白费力气,还是按我们的手法做吧。” 我对陈胖道士一点头,按早前商量好的,他走到一边,拿出带来的皮箱,开始准备起来。 “梨仙,刚刚在这里转了一圈,有发现什么么?” “没有,这里没有阴魂类的气息。” 果然么... 尽管有了心理准备,但听到这个消息还是不免心生失望,三年的时间太久,就算有质子化成灵体或是鬼类恐怕也早就离开了。 这也意味着想轻松点破案是基本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