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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验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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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华正在自己的办公室内整理着案卷,显然这本案卷很薄,和其他案卷比起来简直可以忽略它的存在。他来来回回地看着那几页纸——2007年9月11日,星期二,阴天;报案人:林铭,年龄:23,性别:男,后面是手机号、身份证号及家庭住址;地点:江滩旧码头,未开发,人迹罕至;案情:意外发现江水下有一个藏尸包,里面有被害人部分尸骨;现场堪查情况:在警方到达现场时,没有发现周边有可疑人员,现场只有报案者一人等候着警方,报案人情绪不稳定,言辞混乱;离岸不远的江面上发现一支掌骨漂浮在水面上,水下约1米深处一个布包挂在铁钩上,布包右侧破了一个口,导致尸骨外露;水中藏尸包与报案者所处位置之间没有发现任何脚印……

当他合上案卷时才发现窗外下起了小雨,阴郁之气渐浓,这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进来吧。”一个年轻身影出现在他面前。

“严队,航运局的潜水员已经到达现场开始打捞了,我们两名同志在现场督办。”来人正是小柳。

“很好,如果这个案子破了,在表彰名单上一定要记得写上他们。”严华说完这句没多少底气的话后放下了手中的案卷。

“严队,你要求查的那个铁钩我们也问过航运局的同志了,那其实是铁环。那些铁环都是60、70年代固定的岸边捆绑缆绳用的,那里原先是个货运码头,后来废弃了,水也涨上来不少,铁环就在水下了,锈蚀加上水下这么多年,铁环上部就断开了,形成了现在看到的铁钩样,算运气好,那包就是丢下去后挂在了那个铁钩上没沉下去。如果一个都没钩住,那真是……”小柳意识到自己失言尴尬地住了口。

“行了,我知道了。那个家伙怎么样了,能正常说话了吗?”显然严华更在意那个报案者。

“现在在一楼休息室坐着,情绪已经稳定下来了,严队,要不要现在就带到审讯室里录口供?”

“我先去老孟那边看看,让他再休息一会儿,我回来再做笔录。”他起身把搭在椅背上的警服穿在了身上,边向外走边对小柳说:“在审讯室只会让他更紧张,恐怕什么都问不出了,等会儿就让他到我办公室里来吧。”

在市公安局行政办公楼后方的一幢低矮楼房的走道里,严华正急匆匆地向验尸房走去,这时从旁边的检验科走出一个穿白大褂的年轻人叫住了他。

“严队,那个包有结果了,是个中号的旅行布包,大红色的,廉价货,除旅行社喜欢采用外,小商店里也都有卖。”

“哦,我还以为是深紫色,看来是长时间腐蚀的结果,DNA提取了没有?”

“包里已无法提取到了,不过孟老师已从骨骸里提取完毕了,他在验尸房等你呢。”

当严华走进验尸房后就看到孟法医站在两个验尸台的中间,左边的台子上摆放着一个头骨,然后是两边的上臂骨、下臂骨连同手骨,下面就只有两只脚骨,形成了一个怪异的“没有身体”的造型,这就是那个包内装的全部尸骸。

严华瞅着这些骨头,道:“其他的部分还在打捞中,但我们要做好只有这些骨骸的准备。老孟,从现有的这些你验出些什么了吗?”

“其实这些已经能告诉我们不少了…”说着,孟法医拿起了一段上臂骨,“根据肱骨与身高5比1的比例,这名死者身高应该在1米54至1米56之间。根据牙齿判断死者已成年,根据身高初步判断为女性,断骨截面整齐,边缘呈锯齿状,判断肢解工具为刀或锯子,四肢骨骼表面并没有凹陷痕迹,头骨完整,没有打击痕迹。综上所述,在没有找到其他部分前,可以判断死者并非由利器刺杀或锤打致死,可能是溺死或窒息导致死亡,死亡时间至少3个月,由于藏尸袋破损,尸液被江水冲刷干净,具体死亡时间仍然无法准确判定。”

“老孟,我就知道你能给我指条明路的,接下来就可以调查失踪3个月以上且身高附合条件的女性了,说不定很快就能确定死者身份了。”他兴奋地说着。

“由于没有找到骨盆,现在还只能根据身高估计为女性,如果是一个身型矮小的男性也说不定。”孟法医立即浇上了凉水。

“哦……不过我的直觉告诉我先从女性开始查总没错的。”严华的兴奋似乎没有被彻底浇灭。随后,他的目光又移到了右边那张验尸台上,上面有一具尸体被白布掩盖着,“这是8·22案的又一名受害者?”

“是的,昨晚送来的,中了两枪,有关数据已报告给刘队。”孟法医回应道。

“省里抽调精干警力给刘队组成专案组破案,没想到这个人渣还在持续犯案——老孟,你说像这种‘8·22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难破,还是我手上这案子难破?”

“8·22案虽然已经死了4个人了,但每次作案遗留下的证据确凿,作案动机明确,有人证、物证支持,现在已掌握大量线索,估计刘队他们已开始收网了;而你手上这个案子——有点怪,物证也被破坏得差不多了,说实话,这案子不好破啊……”孟法医见严华颔首不语,便接着道:“我以前也接触过几桩碎尸案,但都是用麻袋啊、旅行箱之类比较大件的东西装尸块,丢弃的地点要么是垃圾场要么是建筑工地,所以这次也的确与众不同,觉得‘他’的手法显得、显得——”,老法医似乎在找一个确切的词,“比较‘精致’”。

“你是指那个包?”严华追问道,见孟法医颔首表示赞同,他接着分析道:“的确用这么小的包是很奇怪。虽然有些碎尸案抛尸不会一次性带出抛完,但也不至于用这么小的包来装。虽说大件的箱子、袋子会引人注意,而且携带、运输都不方便但可以减少抛尸的次数,相对安全;而小包拎在手上不容易起疑,但却需要多次往返于藏尸点与抛尸点之间,这种不正常举动反而会增加被发现的几率,应该更危险一些,耗时也更长。根据犯罪心理学,罪犯通常更愿意一次性抛完。所以,我认为‘他’应该是把身体部分用一个大件装了,没想到还剩下这些装不下,无奈就用了这个小包。之所以之前并没有接到任何发现尸块的报警,应该是‘他’分两次把尸块都抛弃到同一个地点——也就是江中,运气好没被人发现罢了。”

“嗯,大多数人都会这样分析,粗看起来没什么毛病,但实际上疑点重重。”严华已经习惯于这种请教方式了,知道下面孟法医会指出他的漏洞。

“出现这个小包,正如你分析的:第一,不会一次抛完,至少两次或以上;第二,先用了大包,用小包是迫不得已。那么,依你的分析,不存在其他抛尸地点,那我们就来看看这个废弃的货运江滩。不要忘了,在那里并不能走到江水边抛尸,在接近江水约5米范围内都是松软的淤泥,根本无法立足,也就是说‘他’是在离江边至少5米左右的地方将包抛到水里的,你想像一下除去这个小包内的其他人体组织——双腿和驱干,‘他’可能从5米或更远的位置将一个至少30公斤重的包抛入江中吗?估计铅球奥运冠军也做不到吧,而这个小包就完全可以抛过去,可见,‘他’是精心准备过的,应该不会出现大包装不下又用小包的情况,那么,新的问题来了,如果全用这种小包,依受害者体形至少要用4个,抛4次或更多,这显然又违背了你提出的害怕暴露的畏惧心理。所以,我才觉得用这个小包令人费解,若是找不到其他包的话,这其中的玄机就只有等你去揭示了。”

“是啊,那江滩虽然废弃但并没有封闭,附近总是有人的——早上有晨练的老人,晚上有幽会的情侣,即使半夜也有巡堤人员偶尔经过,抛1次没被发现已属侥幸,抛4次——简直不可能!既然抛大件的箱子也不可能做到,那么这个小包的出现的确是怪异至极。”

孟法医见他又陷入沉思中,仿佛想起了什么,便问道:“那个报案的笔录做好了吗?”

“我先在你这儿掌握足够多的信息等会问他才有的放矢,不然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别人乱说也无从判断了,我现在就去,希望能从他那得到点有用的线索。”说完,严华快步走出了验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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