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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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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只跟姜芙简单喝杯咖啡,甚至任何东西都没吃,但王曼觉得这不足一小时的功夫,简直比她上一学期课还要累。

对面不是别人,是姜芙。

姜芙此人心机深沉,而且拥有一般十九岁少女所不具备的果断。她果断到近乎冷血,上次她前脚救了要被泼硫酸的她,人家后脚搞出仁义帮那一大堆事来对付她。

这次虽说自己握有主动权,但阴沟里翻船的事也不少。所以刚才每一句话、每一个决定,都需要杀死她无数脑细胞。

就算这样,她还是没有赢过姜芙。

她很巧妙地选择了家庭这个切入点,并不幸福的家庭中坚强保护妹妹的女孩,而且还是漂亮有气质的年轻女孩,总是能最大程度引起人的同情之心。

虽然从学毛笔字中悟出“外柔内刚”之道,甚至向杜爷爷告小黑状,让李晶晶遭受应有的报应。但无法否认的是,她刚还是心软了。

她心疼姜芙的境遇,换位思考若是她处于那个位置,肯定也不会想出更好的办法。所以在最后一刻,她才会答应收下姜芙那份谢礼。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

下车走进大院,来到虞家宅子前,靠西墙的一侧,自屋顶伸出的烟囱冒出袅袅炊烟。敞开的窗户中飘出鸡汤的香味,不算很油但香气扑鼻,肯定是保姆阿姨专门炖一上午的鸡汤。

白球鞋蹭在红砖垒成的低矮院墙上,院墙根开着几朵野菊花,球鞋蹭上去,蹭破野花根茎,在橡胶鞋底上留下黄黄绿绿的痕迹,伴随着还有股野草独有的味道。

近乡情更怯,王曼对手指,总算明白这话是何意。

房门敞开,带着眼镜的邓芝朝门外张望,嘴里小声咕哝着:“小张刚就去接人,怎么这会曼曼还没回来。”

大家都在等她吃饭,王曼脚步往边上一挪,隔着铁栏杆跟邓芝相望。见到她,对方露出慈爱地笑容,摘掉眼镜她伸手朝这边打招呼。

“曼曼回来了,站外面干嘛,赶紧进屋吃饭。”

“哦。”

“咖啡不好喝?”

王曼疑惑,嘴角发出轻哼,边慢吞吞地往前走。双手交叉在肚子钱,她搓着手指。都怪她包子,拿了姜芙那好处,回来肯定得麻烦自家。

自作孽不可活,说得就是她。

“我也喝不惯那苦兮兮地东西,不喜欢喝就不要喝。看你一杯子下去,脸都拉那么长。”

心下再纠结,王曼也为这话莞尔。唇角扬起笑容,看得邓芝心下欢喜。怪不得杜秋笙那头老倔驴就喜欢曼曼,像她这样可爱地小姑娘,什么都不需要做,只要笑得无忧无虑,就能让人见之忘忧。

她开始理解继周的别扭,当年虹虹嫁人她和老伴尚且如此,现在曼曼这样可爱地闺女,哪个亲爹舍得放弃。

本来她想着,他们跟杜家关系不错,要是曼曼跟阿奇彼此喜欢,在一起也没啥。但现在她却想改下主意,这么可爱地外孙女,不能随便被人抢走。

一定要多难为下阿奇,一定!

京郊正在写拉练报告地杜奇打个冷颤,转身给自己披一件衣服,抬头看着宿舍楼下铺一地的梧桐树叶,秋衣渐浓,不知曼曼会不会冷。

打开设计图,关于北京这家店,因为自幼生活在这座城市,他有着许许多多的设想。本来他在犹豫,究竟是突出四合院的老北京风格,还是选择时下大家最追捧的全欧式现代风。

在这一瞬间他却想到自己跟曼曼的相逢、相识、相知以及相许,人的一生就在不断变化。正如一开始他觉得曼曼不错,所以释放善意成为朋友;后来他喜欢到不行,干脆奋起直追。

人生充满机遇和挑战,没人希望自己活得痛苦,大家都期待幸福。站在每个十字路口,尽最大努力,做出最无愧于心地选择,这应该就是通向幸福的康庄大道。

北京就是这样一座充满机遇和挑战的城市,它给予每个人奋斗成功的机会。所以印象中的北京,不该再是小时候的胡同四合院,也不该全盘模仿欧洲风格,而是一座独一无二、全新现代的城市。

所以这家餐厅,应该始终如一地融合老北京文化,但又以现代化舒适为主。

印象中有关老北京地一个个符号在脑中打转,抓起铅笔,杜奇翻开草稿纸,简单地画下来。门应该是这样的;灯上用磨砂玻璃雕出祥云图案;椅子坐垫仿照柔软沙发,椅背雕复古图案。

一点点小小地元素累积在一处,设计图不断完善。虽然这是项大工程,但他理论基础扎实,只要创意有了,图纸测绘这些简单的工作,父亲可以在外面找专门的人完成。

“呼。”

宿舍门打开,同寝室的人走进来,捎来一沓信:“你的,阿奇你天天贼兮兮地看信,是不是给姑娘家写得。”

杜奇脸色罕见地僵了下,捎信之人姓白名萧,外号“江湖百晓生”。他这技能跟侦察兵出身的钱叔叔有一拼,所有八卦就没他不知道。他第一天回来,晚上熄灯聊天时,就被他拉着科普一遍系花姓甚名谁,校花又是某某某,某漂亮姑娘现任男朋友是谁,系里最牛的同学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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