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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烽火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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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历六百零六年,大唐向大元发起最猛烈的反攻,上柱国李恒亲率十五万大军杀入武郡,却遭到大元三位宗王围攻,铩羽而归。

大元不像大唐以将帅掌军,而是设有宗王一职,一共有六位宗王,每一位宗王手下都有精兵悍将,每一位宗王镇守大元的一个郡,手下都有十几万大军,一口气出动三位宗王,可见大元的谨慎和兵力强盛。

除宗王之外,武郡由镇国大将军拓拔满镇守,率三十多万大军于大唐拉起了一整个边境的战线,整个大元的精兵悍将都大部分都在武郡。

大唐则不同,大唐十八府除了神都府外其他十七府都有大都督掌兵权,虽然也是兵府制度,但比起大元的宗王制差之甚远,因为大都督无法擅自出兵,必须要有朝廷调令。

不过大唐的兵权基本上是由十七位大都督掌握。

而大唐汲取被大元冲关差点长驱直入直取神都府的教训后,皇上李申下旨将北玄府的兵力直接增强到四十万兵力,更有大唐王师大唐玄甲重骑坐镇边疆,以南宫浩轩为北玄府大都督,令北玄府固若金汤。

大唐和大元开启长达数十年的拉锯战中,大元的的兵力主力只有两种,那就是金狼骑和银狼骑,都是轻骑,却战力所向披靡。

而大唐有一支令每一个遇见他们的敌人闻风丧胆的军队,那就是大唐王牌之师大唐玄甲重骑军,一万的玄甲重骑遇见多他们两三倍的敌人都无惧,连大元的精锐骁骑金狼骑都不敢与之硬战。

……

“你们是不知道,这次我们大唐的上柱国李恒可是连大唐玄甲重骑都带上了两万,还是在大元武郡碰钉子了。”

大野牛讲的吐沫犹如钉子一般乱飞,更是一脸精彩神情,这是他去商贾那里买东西正好听到的这些消息,回来便说给所有人听。

“掌柜的,你说元狗为何这么厉害?连我大唐的玄甲重骑都不惧,听说大元那边还出了一个小将,武力比赵子画将军还厉害。”

陈念南指了指那一片青绿的大草原,双目微微一眯道:“大元本来就是草原人,生活在马背上的,身强力壮,更容易出一些将才。”

“哎,你们说,大野牛说的那元人小将有没有龙行厉害?”老酒鬼在一旁问道。

勺子看了看在烽火台上顶着炎炎烈日练枪的俊朗少年,露出一副不太信的表情对所有人道:“龙小子是我们看着长大的,这小子的厉害,老哥们哪个不知道?就说你大野牛,你现在还打得过龙小子么?”

大野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道:“打不过了,这孩子力气太大了,我连他几招都挡不下来了。”

“哎,说实话,我也不敢相信,我们这小小的八十三号烽火台竟然培养出了这样的将才,以后等龙小子成大官了,老哥几个也他娘的有面子了。”大石头猛灌一口烈酒,醉呼呼的道。

陈念南呵呵一笑,并不作答,只是喝着酒看着草原,那份寂寞不是谁能懂得。

八十三号烽火台在这里已经已经屹立了十六年,仿佛被北玄府遗忘,每年都可以倒班一年回家探望,但陈念南不行,因为他得罪的人不会允许他回去。

本以为这辈子就在这里扎根永远了,但上天终究还是给了他一个希望,给了整个八十三号烽火台一个希望。

……

烈日下,龙行手握一杆长枪,按照北瓜教的枪法一遍遍不厌其烦反复练着,纵然汗流浃背,眼睛都被汗水浸湿,那一套整齐的枪法依旧反复呈现。

他不是一生下来就被收养的,对父母都有依稀记忆,如今虽然那两道身影渐渐模糊,却是那么的刻骨铭心。

掌柜的希望他龙行千里,养父大野牛希望他可以成为大官儿,最好像上柱国李恒那样的大人物一样,虽然大野牛自己也经常说当个七品至毅校尉也不错,但他知道养父对他抱有很大的期望,或许是一生的精神寄托。

在八十三号烽火台生活了十三年,龙行很清楚这里的二十位长辈其实心中充满了孤独,或许这样不用上战场,但那每天看着日升日落的日子是人都会过得有些萧索。

外面的世界都是龙行听说的,比如大唐,他出生的这个国家,总觉得有些陌生,虽然龙行偶尔跟着养父大野牛一起出去找商贾买东西,但仅限于此。

很多东西龙行都感觉到陌生,例如大元,这个大唐的死敌,也是他的生死敌人,但至今他都还没见过一个元军,因为元军不可能从八十三号烽火台这里打入大唐,更不可能来此了。

龙行今年刚好十六岁,烽火台里的人都调笑着说给龙行说门亲事,还有一些人家中有女儿,更想和龙行结亲。

这就让龙行有些懵,说实话,从小到大他见过的女子不超过一手之数,也不觉得成亲有什么好的,不过龙行也明白,他生活的圈子太小了而已。

虽然烽火台里的长辈们都说他武力很厉害,不比将军差,但他从来都没见过将军,也不知道将军长什么样,更不知道自己有多厉害。

龙行心中有一股冲动,那就是走出这片他认知中的天地,寻找掌柜说的大唐,他口中的天下。

还有就是龙行也想找一个将军切磋下,看看将军有多厉害,等找到这些后,他就去杀元人。

这可能是他要花很多时间做的三件事,但龙行觉得时间这么多,花一些功夫在这些事上面他觉得还是可以的。

或许哪天累了,他可以回来,总之他就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天天听着掌柜说着外面的世界却看不到,真是令龙行心中痒痒。

“掌柜,我想出去走走。”龙行练完后从台阶上一步步走下来,将枪放在墙角立着,对躺在躺椅上半眯着眼感受着傍晚微风的陈念南道。

“嗯,那就出去走走,记得回来吃饭。”陈念南懒洋洋的道,连眼皮子都没抬起一下。

“掌柜,我想去看看大唐,看看说的大唐的神都,还有去杀元人。”

唉,陈念南闭着眼微微叹气,他知道这一天来了,这个在八十三号烽火台待了十三年的孩子终于想要走出这片天了。

十三年前知道龙行拥有天生神力,陈念南就知道这一天肯定会到来,陈念南也没有理由去阻止龙行走出去,因为龙行注定要去为他的父母的死做点什么,报仇还有为龙家留下香火。

“嗯,走吧走吧,等你干爹回来,给他道个别。”陈念南点了点头,眼皮子依旧没有睁开。

龙行坐在石墩上,对着躺椅上的陈念南嘿嘿一笑道:“掌柜,你说我这算是出远门,是不是得给点盘缠什么的?”

这小子!陈念南嘴角微微抽搐,但语气依旧淡淡的道:“一百两,再多没有。”

其实陈念南远远不止一百两的积蓄,可以说他可以随手拿一千两银子出来,这些年他远在江南府的家里每年寄来的银票都可以达到五千两之多,十几年的积蓄都已经有七八万两银子了。

只给一百两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龙行自己每年收到他给的压岁钱都有一万两了,只不过他一直不出门,一直没用。

“谢谢掌柜的。”

龙行将这一句很想说的话说了出来。

陈念南微微睁开眼睛,盯着被夕阳渲染的一片火红的草原了,口中问道:“没事谢谢我干什么?一百两而已,掌柜的有的是。”

顺着陈念南的目光看向看草原,脸庞被夕阳照耀的满面红光,龙行似乎记起了那片朦胧的记忆,是旁边的的这个男人决定了他的命运,让他就在了烽火台。

“其实我应该有二十个干爹的。”

陈念南呵呵一笑道:“那你肯定是有史以来干爹最多的。”

“干爹。”

“嗯?”

……

龙行准备离开烽火台的那天,烽火台二十个人都在,他们都是十六年前同时驻守这个烽火台的二十个人。

“龙小子,我跟你说,先别去神都府,要去都要先去胭脂府,听说那里的姑娘那叫一个水灵。”

“嗯?老巴子这个提议好,龙小子你还真应该要去胭脂府走一遭,掌柜的那句话怎么说的?什么人不风流枉为人。”

“一边呆着去吧,掌柜的那句话叫人不风流枉少年。”

龙行看着这群吵吵闹闹的长辈们,鼻头微微一酸,这些虽然都是大老爷们,但从小都对他十分照顾。

有在他发烧的时候背着他奔跑了几公里的北瓜,也有在他受伤的时候笨手笨脚的为他包扎的大石头,还有一只替他一直洗衣服的干爹大野牛,以及一直把他视为己出的掌柜陈念南。

这时陈念南微微一笑的对龙行道:“当初为你取名龙行就是希望你可以龙行千里、龙腾万里,如今十三年过去了,你这条被困在烽火台里的龙也该离开了。”

“干爹就不说什么了,只要你平平安安就好。”大野牛眼眶微红,一个大老爷们差点眼泪都掉了出来,但想起当年被他抱在怀中的孩子就要离开了,心中终究是不舍。

龙行手持一杆长枪,面容俊朗,一双星目炯炯有神,不算高大的块头却有着小麦色的皮肤,令人感觉到有一股巨力存在。

“走了!”

龙行没有一句告别,朝着南边大步走去,这次不会再停留在这片北玄府的角落,而是朝着大唐一步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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