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生存,人有时候就象动物,可以不择手段,可以摒弃世间一切的法律规则和道德法则。 没有了生命,一切无从谈起。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好死不如赖活,是世人的常有看法。 就象恐怖分子袭击法国似的,一个‘女’员工为了保护自己和‘女’儿的安全,给恐怖分子打开了密码‘门’?她做得对还是错?有没有违反道德准则和善良风俗?这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如果她拒绝开‘门’,她和‘女’儿就得死。但她没有拒绝,结果是更多的人死去了。 现在房间内的两个‘女’人,娇娇和珊瑚,都是为了生存而战。现在她们能否延续生命,是靠一条不是十分合理的规则。 这个规则,不是她们俩个制定的,但她们两个已经没有了选择的权利。 不遵守这个规则,就都得去死。遵守了,至少还能活一个。 命运掌握在别人手中的时候,始终是悲哀的,也是痛苦的。但为了生存,必须接受这种现实。 两个‘女’人,象两头发怒了的野兽,在那里拼命搏斗。 娇娇先动的手,但突袭没有来到预期的效果,第一刀没有砍中要害。珊瑚回过神来,也开始反击。 两人你一刀我一刀,已经顾不上被砍痛苦的呻‘吟’了,只能一刀一刀不断地砍下去,一旦停止了砍击,那就是等死了。 或许这就是两难法则,选择哪一条都是痛苦的,选择不搏斗就是自己死,选择搏斗可能杀死别人。无法做出第三种选择。 就象一个古老的命题一样,几个人漂泊在大海上,只有一只小船,没有食物也没有水了,这时怎么办?大家都在那里等死吗? 人吃人的现象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先拣体质最弱的一个人下手,吃他的‘rou’,喝他的血。唯有这样,其它人才有生存下去的希望。这个时候,已经没有法律。在生存的机会面前,所有的一切都是渺小的。 同样,现在娇娇和珊瑚面前,法律已经不起作用了,人求生的本能,在这时占了上风。 平时打架的经验也不起什么作用了,因为原来打架都是小儿科,现在是以命相搏,已经没有什么顾忌了。 娇娇一刀砍在珊瑚肩膀上,划开了一个大血口子。珊瑚受伤反而越战越勇,拿刀往娇娇头上猛砍一刀,血,顿时从娇娇头上流了下来,模糊了眼眼,娇娇一时目光受阻。 珊瑚趁此机会,拿刀猛砍娇娇的头。娇娇也不招架了,用手抹一把脸上的血,奋起还击,也击中了珊瑚的脸部。 打了一阵,娇娇脚下一滑,滑倒在了地上,这下子给了珊瑚一个机会。珊瑚也蹲下去,用手勒住娇娇的脖子,拿刀向娇娇的脖子上砍去,血,顿时溅了出去。 这下大势已定,可能砍到了颈动脉或者是静脉,总之血象泉水一样不断的往外喷涌。娇娇手中的刀开始还在胡‘乱’的挥舞,但渐渐的,挥舞的频率越来越低,最后手臂也垂了下来,一动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