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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章 劫案的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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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大劫案得手之后,杜三金却并没有急着销赃。

根据以往的经验来判断,如果抢来东西后急着出手,一方面买家会把价格压得很低,另一方面警方也追查得严,待过一段时间风平‘浪’静之后再出手也不迟。

这些金器的价值虽说也是不菲,但对于杜三金来说还不是最后的稻草,属于可用可不用的一类。只是用此举意在向警方示威罢了,只是想把水搅‘混’,让李义江和李义河以及他们幕后的老大也得不到安生。

金器不变现,换成现金,只能算是块贵金属,虽然也是很有价值的,但毕竟当不了现钱用。就象你拿着一个金碗去买吃的,别人也找不开你啊。

凡是收购金器的,都是在行业内‘摸’爬滚打多年的,对于金器的来路是心知肚明的,根本不需要再张口问是从哪里来的,彼此达成默契就可以了。

所以说,对于这些金器,卖主卖的价格都远低于市场价,而且都是已经铸造成型费了很多工时的大小件,傻子也能觉得出来有问题的。你说不明知是赃物,那只是没有明白的用言语‘交’流过,但默认的默契,也应当推定为应当明知。

这样的行为,原来叫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现在修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大家干的都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因此‘交’易起来也是格外谨慎。

不问来源,这是行规,也是潜规则。但收赃者抓住这些人急于变现的心理,往往把价格压得很低,而一般的销赃者,则是有钱赚就行,多少都无所谓。

现在大街小巷上遍布的手机店里,多少卖二手手机的,大部分手机都来源不正。很少有人自己的手机不用了,或者是更新换代了,把手机卖到二手店里去的。大部分都是小偷小‘摸’的偷来的,几十块钱就卖了。

还有那种出租车司机,一个月拾个几个手机那都跟玩一样。尤其是开夜班的司机,拉上那些喝多酒的人,十有二三都会把手机忘到了车上。拾了那么多手机,也不可能全部都找到失主,有些也不想去找失主,自己也用不了那么多,便宜点卖了也不错。

抢劫金店的,金器是不敢原样拿出去销赃的,因为每个金店的金器都有各自独特的造型,根据这些造型再去找,就很容易了。所以,一般都采用熔金的方法,把金银首饰都熔成金块,这样再去销赃。

熔金的方法有多种多样,因为黄金的熔点比较高,比较难熔。一般来说,可以用王水将金器溶解,再提炼成金块。

这样一来,相当于把原来造型各异的金器去掉了个‘性’,变成了一坨金疙瘩,没有了记号,没有了身份证,说是谁的都行,说不是谁的也行。

这次抢劫金店成功,如此大的数量,收赃的一次也吃不下这么多东西,需要慢慢消化。即使是熔成了金块,如果一次销赃数量过大,也太过于扎眼,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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