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郑燕清的介绍,萧云天倒是起了疑心。上所形成的血迹。常见于出血伤口相应的部位衣着上,其形态与出血量、体位、物质质地、浸染时间有直接关系。 流柱状血迹,血液受重力作用沿载体表面向下运动所形成。受载体的形态或位置变动影响,可出现弯曲、转折或者分叉等形态改变。它能客观反映受伤时体位及体位变化情况,一般为被害人所留。 抛甩状血迹,沾血的物体运动时黏附的血液因惯性甩离运动物体而在其他载体上留下的血迹。嫌疑人持械反复加害被害人时常形成。 这些血迹大部分都存在于不同的犯罪现场,根据血迹形成的特点,可以完成犯罪过程的重建,对嫌疑人的作案方法进行推理。 现在的情况是,虽然萧云天对康正勇产生了一定的怀疑,但尚无足够的证据去刑拘他或彻底搜查他的住宅。现在还没有证据证明,这是一起凶杀案件。在没有发现被害人尸首的时候,就定义为一起凶杀案件,这无疑是比较冒险的一种举动。 没有证据,你凭什么进入人家搜查?原来人家让你进去,那是客客气气地说法。现在要把人家当成是犯罪嫌疑人,再去搜查证据,这可不怎么好办了。总之,在没有足够的证据之前,不能先动康正勇,也不能先搜康正勇的家。 这怎么办? 通过调查郑燕洁的社会关系,目前面对的是一个选择题。或者是郑燕洁在外面玩疯了,不顾家里的事情了,也或许她在外面失联了,被骗了或者被害了。再或者她已经回到家里来了,反而被康正勇杀掉了。 对于康正勇家附近那加固的化粪池,萧云天让派出所的问了问居委会,居委会说不是他们组织整修的,哪会是谁?离康正勇家也太近了吧,康正勇也正好重新装修了一下房子,水泥沙子之类的都是现成的,会不会是他干的? 现在来看,也没有具体的证据指向康正勇,可能靠的就是直觉吧。趁康正勇外出的时候,萧云天喊居委会的物业工人,打开了那个被封上加固的化粪池的盖子,一打开不要紧,一个人头赫然在里面漂着! 当时就把所有在场的人吓了一跳,大家平时从这里走来走去,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下面竟然有一个身首分首的死者的头在里面。 由于人头在里面看得不是很清楚,需要打捞上来以后辩认。但无论这个人头是不是失踪的郑燕洁,但基本上可以确定,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一起凶杀案,一个人的人头是不可能无缘无故的自己跑到化粪池里去的。